【蒙求译注121】郝廉留钱 雷义却金

2024-01-21  本文已影响0人  河滨散人

【原文】郝廉留钱 雷义却金

【典源】

《风俗通》:郝子廉,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诸人。曾过姊家饮,留十五钱置席下而去。

《后汉书·独行传》:雷义,鄱阳人,初为郡功曹,尝济人死罪,罪者以金二斤谢之,雷义不受。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上。后茸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无所复还,义乃以付县曹。

【人物简介】

郝廉  西汉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性廉洁,一介不取于人。尝远行于路,每饮水,辄投一钱井中。过姊家,姊设食,乃暗留金于席下而去。

雷义见"陈雷胶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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