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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韩非子-十过》第一章:行小

2019-02-18  本文已影响0人  红林主人

红林悟道《韩非子-十过》第一章:行小

《韩非子-十过》第一过: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意思是献小忠,是对大忠的祸害。韩非子通过司马之反的故事说明这一过。楚晋鄢陵之战,楚师败,楚共王受伤。在打战期间竖谷阳给楚国嗜酒大将司马之反献酒喝至大醉而贻误战机,遭到楚共王斩首之大戮。韩非子就此事反思:竖谷阳给司马子反进酒,不是对他有仇恨,而是对司马子反的忠爱,而正是这种小忠小爱害死了司马子反,也害了楚国与楚共王。这就是行小忠害大忠。

其实,大忠就是全局观与大局意识,小忠就是局部观与小局思想。我们经常讲人要有觉悟,这个觉悟就是全局观与大局意识。历史如果重来,竖谷阳为司马子反着想,为整个战局着想,为楚国着想,明知司马子反嗜酒如命,自然就不会献酒给司马子反,司马子反也不会喝醉,楚国也许会反败为胜,可惜历史不能重来,所以才会有以史为鉴的说法。

原文:

【奚谓小忠?昔者楚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楚师败,而共王伤其目。酣战之时,司马之反渴而求饮,竖谷阳操觞酒而进之。子反曰:"嘻!,退,酒也。"阳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之为人也,嗜酒,而甘之,弗能绝于口,而醉。战既罢,共王欲战,令人召司马子反,司马子反辞以心疾。共王驾而自往,入其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不谷亲伤。所恃者,司马也,而司马又醉如此,是亡楚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不谷无复战矣。"于是还师而去,斩司马子反以为大戮。故竖阳之进酒,不以仇子反也,其心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故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

在企业管理中,作为管理者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大忠,就是公司的战略与目标,一切有违公司战略与目标的事不做,话不能说。一切有利于公司战略与目标的事要坚持做,话要坚持说,公司利益高于一切。公司本身就是一级社会组织,形形色色的人聚在一起,自然像竖谷阳这样的人存在,存在即为合理,我们也不必刻意要清除他或是谴责他,但作为竖谷阳的领导要明白,要清楚,什么时候要阻止和使用竖谷阳的小忠行为,这就是领导的管理艺术与水平的问题。同时,作为领导的下属,也要明白何时用小忠,何时顾大忠。要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是决定事情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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