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0天
八年前,我还在念初中。
夏末的北方小城,天空已经逐渐高了起来,空气中却还残留着繁花的味道。
正是恋爱的季节。
当年的女神并不流行如今的长发飘飘,横行校园的美女大多是俏皮马尾。
蝉鸣的午后,我拖着慵懒的脚步去球场。
路过水房,看见隔壁班的班花正在花园边逗鸟。
虽然是班花,但是司空见惯的面容,我一瞥而过,只是想着可以快点让足球治愈我的慵懒。
可就是这一瞥的瞬间,飞起的鸟儿带掉了班花的发夹。班花秀发散开的那一刻,我恋爱了。
年少总是伴随着勇气,不像如今请前台小妹吃个饭都要思忖一番。
把球场上的哥们抛在脑后,一个午休的时间,一篇洋洋洒洒两千字的情书已经就绪。
当断不断,不是好汉,一个下午我都在焦急地等待着放学,好在放学路上将情书塞进班花的书包侧袋。
落日的余晖染黄了班花的马尾,当我把情书脱手放进她书包侧袋时,仿佛已经看到了暮年的她依偎着我坐在黄昏的街旁。。。
“哎呦我去,谁呀你!”一声尖利却又凄婉的语调将我拉回来现实--班花书包的另一个侧袋悬着一只正在缩回的手。
一张五官端正却又长得有点着急的脸和我平行走在班花身后的两侧,尴尬地对视,我们在对方的瞳孔里看到的都是一只猴子。
两封不同署名的情书同时出现在书包里,自然被班花当做了恶作剧,甚至连了解这两个人名的兴趣都没有。我青春的荷尔蒙在激荡了整整一个下午后被一只猴子给毁了。
两天后的足球场上,我又遇见了他,居然是对面的后卫。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我当时就决定把他踢成国足。
“嗨,哥们,我见过你,那天中午花园边对着班花掉口水的是不是你?”
这贱贱的语气,我一下就在崴倒在对方球门前。
“唉~,没想到我的情敌居然是个林黛玉。算了,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哎哎哎?WTF,我可是你情敌哎!还有,等一下,这公主抱是怎么回事?”
一路上,从贝利聊到C罗,没等到家已经忘了班花是男是女。那天到家我们便加了对方qq好友。
那个夏天,海棠的花香伴随着挥洒的汗水,将我们的青春描绘在了球场。
对了,我们称呼对方,都是猴子,2720天中的互相称呼,都是猴子。
相识已近八年,虽然毕业之后,天各一方,但当电话响起,我们不需要寒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