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墨江湖

伤痕

2017-02-04  本文已影响0人  晴川鹦鹉

大概两三岁吧,我大脑里没有存贮这段记忆,懂事后听父母说,小时候的我很贪吃,就是那时,不知怎么发觉了母亲晒在楼上的南瓜籽。那时的阁楼没钉楼板,只是胡乱搭了几块木板而已。连走路还摇摇晃晃的我,竟然爬到阁楼上去“偷吃”那些瓜籽,结果,瓜籽没够着,连木板带人从楼上摔了下来,把腿摔断了。直到小学,每逢下雨天,腿还隐隐作痛。值得庆幸的是,或许是因为年幼的缘故吧,没有丁点心有余悸的感觉,真正的好了伤疤忘了疼,假如不是若干年后父母提起,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随着年岁的增长,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痕迹越来越来明显,记忆越来越深刻,感受越来越不同。

我小腿的正面有两块铜钱大小且很显眼的疤痕,我实在没法判断这是童年的痕迹还是少年的印记,可我清清楚楚,这是冻疮亲吻过的后遗症。说来好笑,一般人,冻疮只长在手,脚,耳朵等处,我却有些古怪,常人生的地方我当然不例外,常人不生的地方也在跃跃欲试。冻疮爬上腿的人应该是微乎其微了吧。每年刚入冬,妈妈就用棉花把我的双脚一层一层地包裹起来,想防患于未燃。但不管妈妈怎样呵护,那些又红又痒的痘痘还是毫不容情地早早钻了出来,慢慢红肿,最后溃烂,以至脚上,手上,腿上遍满肉色的疤痕。如今年纪大了,皮肤厚了,虽然冻疮还是每年客串一次,但没昔日那般严重,更不再有妈妈细心的呵护了。每每盯着身上的这些疤痕,不觉得冰冷可怕,相反很是亲切悦眼。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伤痕都不堪回首,有些伤痕就是深深疼爱你的人给你留下的一生都抹不去的印记。

我额头右角有一个很大很不雅观的疤痕,这可不是儿时的痕迹。是婚后第四年,此处长了一个小疖子,慢慢越长越大,打了四天青霉素,红肿消退,附着一层很大的黑皮,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一念之下,把那黑皮揭了,结果留下今天这个又庄严又醒目的纪念。这纪念留得,让我心头很不是滋味,又无可奈何。谁叫自己不懂医学常识,不等伤口自行脱落而去拔苗助长呢。所以,我又明白了:每个伤口都有它自行愈合的时间,欲速则不达。

春去秋来。我们从天真烂漫的童年,悄然过度到单纯懵懂的少年,再跨入沧桑无奈的成年,越来越清晰地感觉:除非不受伤,有伤都留痕。年轻时的痕摆在表层,年轻时的伤容易愈合。长大后,痕则印在心里,或没入骨髓,甚至渗进五脏六腑。这样的伤痕,不再是几支青霉素几剂中药几回包扎就能痊愈的,有时,终其一生都隐隐作痛耿耿于怀。

然而,不管怎样,我依然坚信,只有挽不回的光阴,没有愈合不了的伤,只是时间的长短而已。

因此,我虔诚希望,万一不幸受伤,不要急躁,不要烦闷,静心祈祷,耐心等候,一切又会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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