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遇到了自己的前任
我从未想过会以这种方式与他再见。
我和前任曾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工位之间也不过只有几步的距离。日久生情,认识后不久,就牵手走在了一起。我们在朋友的祝福里微笑,在同事的起哄中接吻,在一场酒醉后分手。说来可笑,直到分手,我都不知道,那场短暂的感情里,我到底经历了什么。
分手后我很快离开了那家公司,不过我们依旧在同一个城市生活。我知道我们早晚会遇到,世界很大,却又很小。我曾想过无数种再见的场景,又为每一种情形,想出了无数种应对的情形。可没有一种像现在,吊带短裤夹脚拖,我素面朝天,脸上还微微出了汗。
拐过街角,我就看到了他。
站在原地,我不知道该向前,还是向后。只能呆在原地,看着他,看着那张脸。我曾在酒醉后看着他诉说我的喜欢,在深夜里借着月亮的微光在心里一次又一次的刻画这张脸,直到分开两年后,闭上眼,我依旧记得,他嘴角有一刻小小的痣,不笑的时候在嘴角上方一点点,笑起来就刚好在嘴角,每次回家的GOODBYE KISS,我都会轻轻的亲吻那里。告诉他,那是我才有的特权。
再相见,他似乎变了很多。原本挺拔的身材稍微有点驼背,也是,他已经快30了,听说近几年工作一直不是很顺利,现任要求也蛮高,当年我还妄想通过自己的朋友拉他一把,不过被拒绝了,现在想来也是好事。
所以你看,我说什么已经放下了,都是骗自己。如果已经放下,我怎么会知道他前几天还换了微信的头像。通过朋友圈,我知道他养了狗,能让不喜欢狗的人养狗,他和现任的关系一定很好。
走的更近了,我能感觉到自己心在狂跳。这种感觉就像我们第一次拥抱,分不清是紧张还是激动,感觉自己都忘记了呼吸,我曾和朋友偷偷的说,第一次和他拥抱的感觉,就像深夜里的烟花般绚烂,寒冬里的手炉般温暖,心情像守候了很久的旅人在北极看到了极光,像无意间抬头,就看到了流星。是的,我爱他。即使我不愿意承认,也无法否定。
他的手上拿了两个甜筒,走的有点急匆匆。应该是拿给他女朋友的吧,比当时对我好多了。当时朋友一直劝我,说不是他不放过我,是我不肯放过自己。那么爱他的我,怎么能放下那段短暂又宝贵的时间呢?我为什么爱他呢?爱这种事,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更近了,他比以前稍微胖了一点。天气太热,甜筒稍微化了一点,他比刚才走的更快了。我站在街角,努力的放松自己,对他说:HI。他诧异的看向我,眼神中有一丝迷茫,匆匆的答:HI。
是啊,我也只是个过客罢了。转身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放慢了步伐,把一个甜筒递给了站在不远处的小女生。那个女生,无论以谁的眼光来评价,都只能称作平平无奇。可是那又有什么重要呢,那是他眼里最美的女生,为她养了狗,为她吃他不喜欢的甜品。那我呢?
回过头,我找到了那个等我的人。他不高,不帅,无论以谁的眼光看,他都是平平无奇。可是那又如何呢,他严肃的表情在看到我的瞬间崩塌,展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那种笑容,我很熟悉。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放下一个人也不需要。有很多人,注定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我又何必,纠结过去。
故意放慢节奏,看着来人匆匆过来,一把抓起我的手,问我:怎么过来这么久,我就要打电话给你了,巴拉巴拉,巴拉巴拉。我能怎么办呢~只能用实际行动中止这场唠叨,好在,在喜欢的人面前,我向来厚脸皮。
至于前任,和我又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