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民生就是让人民有更强的幸福感

2020-05-06  本文已影响0人  三声永续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近些年,国家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国家致力于加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首先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从幼儿到老年,从学习到工作,从治病老养老,从住所到救助,涵盖到民生的方方面面。

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普遍增强,尤其是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得北京社区居民的幸福感爆棚。《条例》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对平时生活中个别不注重生活环境的行为,诸如随意倾倒垃圾、制造噪音扰民、遛狗不系狗绳、私搭乱建、开墙打洞等等困扰居民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行为人迅速停止行为、消除危险和妨碍,甚至赔偿损失。

近年来,因为电动车方便快捷,是很多社区居民出行的选择。但是一些居民小区中私拉乱拽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现象却给同住的小区居民带来困扰,同时也存在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条例》对此也做了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且拒不改正者,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一处电动车充电站进行检查,开出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条例》的实施让消防部门更加有法可依,也对社区居民的行为进行规范,对某些违规行为进行警示,更加促进和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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