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银信合作的“文明之光”——信托自主银信合作模式
上篇文章说了,银信合作模式中银行通道模式实质上是银行占主导地位,信托机构仅起到通道作用,这是银信合作的“蛮荒时代”。在上篇文章末尾留了个话头,那就是随着监管政策的收紧,以及信托机构资产管理配置能力的提高和自主意识的增强,银信合作产品出现了“文明之光”,市场上开始出现了信托机构自主或信托机构与银行“搭伙”投融资的银信合作产品,本文将对此详述如下:
一、银行理财产品模式
与银行通道模式类似,出现这类产品的根源同样由于(1)银行信贷政策、授信额度等原因无法将大量资金投入在某些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上,(2)信托集合计划产品投资者有较高的合格投资者门槛。信托机构在信托计划方面资金投向限制较少,而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门槛较低,于是银行理财投资类产品成为较为流行的产品模式。
这类业务的业务的优势在于:(1)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银行不承担刚性兑付风险;(2)不占用银行的贷款额度,不受投资方向的影响,在符合资管新规嵌套层级的前提下,可以投资于国家政策允许的任何投资领域;(3)投资者门槛较低,能够吸引实力偏弱的投资者;(4)信托公司以银行为委托人设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充分,不必过多考虑集合信托资金计划中投资者资金不足的问题;(5)信托公司在此类模式下有较高的自主权,可以自主选择投资领域与方向。
合规性提示: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嵌套层级有要求,设计产品结构和投资方向时需要保持谨慎。
1. 贷款类合作投资模式
银信贷款类合作投资模式主要是将银行理财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贷款类融资,例如并购融资、房地产融资、PPP项目融资等。其结构流程图如下:
信托自主贷款合作模式
模式流程详解:
1.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与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成立银行理财产品
2. 银行成立理财产品
3.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向银行理财产品计划账户汇入投资资金
4. 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以募集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5. 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6. 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划入单一信托资金账户
7. 单一信托资金计划与项目融资方签订贷款合同,向项目融资方放款
8. 贷款合同期限届满,项目融资方向单一信托资金计划还款
9. 信托公司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委托费
10. 单一信托资金计划向银行理财产品返还本金和收益,
11. 银行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服务费
12. 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返还本金和收益
2. 股权类合作投资模式
银信股权类合作投资主要是将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用于成长期企业的股权投资,其投资作用和效果类似于PE、VC。其结构流程图如下:
信托自主股权合作模式
模式流程详解:
1.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与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成立银行理财产品
2. 银行成立理财产品
3.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向银行理财产品计划账户汇入投资资金
4. 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以募集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5. 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6. 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划入单一信托资金账户
7. 信托公司遴选合适的成长期企业,以信托计划的名义,以一定的估值签订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入股
8. 待该企业产生高回报,信托计划通过回购、获得后续投资或上市后退出而获得投资回报
9. 信托公司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委托费
10. 单一信托资金计划向银行理财产品返还本金和收益
11. 银行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服务费
12. 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返还本金和收益
3. 证券类合作投资模式
银信证券类合作投资模式主要将银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用于股票二级市场、债券市场等证券市场,信托计划以证券市场投资者的身份进行投资,获得投资回报最终返还至银行理财产品。其结构流程图如下:
信托自主证券合作模式
模式流程详解:
1.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与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成立银行理财产品
2. 银行成立理财产品
3.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向银行理财产品计划账户汇入投资资金
4. 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以募集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5. 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6. 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划入单一信托资金账户
7. 信托公司在证券市场上遴选合适的投资产品,以信托计划的名义投资证券市场
8. 在证券市场获得投资回报后退出而获得投资回报
9. 信托公司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委托费
10. 单一信托资金计划向银行理财产品返还本金和收益
11. 银行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服务费
12. 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返还本金和收益
4.权益类合作投资模式
银信权益类合作投资模式的投资方向主要为各类资产的收益权,该等收益权的底层资产性质各异,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票据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收益权等等,在达到投资目的后以转让、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得投资收益。其结构流程图如下:
信托自主权益投资模式
模式流程详解:
1.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与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成立银行理财产品
2. 银行成立理财产品
3.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向银行理财产品计划账户汇入投资资金
4. 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以募集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5. 信托公司成立单一信托资金计划
6. 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划入单一信托资金账户
7. 信托公司在证券市场上遴选合适的投资产品,以信托计划的名义投资证券市场
8. 信托计划在获得预期投资收益后以转让收益权、回购等方式退出获得投资回报
9. 信托公司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委托费
10. 单一信托资金计划向银行理财产品返还本金和收益
11. 银行从本金和收益中收取服务费
12. 银行理财产品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返还本金和收益
二、银信接力产品模式
不论是银行通道,还是信托机构自主,银行和信托机构的地位在这些产品中都有主有次。而接下来这种模式则是银行和信托机构在时间上的合作,信托机构开始介入,待其达到一定条件退出后,银行接着介入。此项业务下主要只有一种模式,为银行和信托公司对融资企业共同认可,信托公司先募集投资者资金发行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股权投资方式融资企业投资,在达到一定条件后,银行向企业方提供信贷资金,使得企业方能够以该笔信贷资金向信托公司回购股权,信托公司出售股权后退出,企业方到期还本付息。其流程结构图如下:
银信接力模式
1. 信托公司与银行达成协议,对特定融资企业进行银信接力投资
2. 信托公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准备发起成立信托计划
3. 信托公司发起成立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投资者对信托计划开展投资
5. 信托计划以股权投资方式对融资企业投资
6. 达到一定条件后,银行贷给融资企业信贷资金,用于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股权
7. 融资企业利用该笔资金,以一定的溢价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股权,信托计划退出
8. 信托计划从投资本金和收益中收取管理费
9. 信托计划向投资者返还投资本金和收益
三、银信资产证券化业务
银信资产证券化既不属于通道类业务,亦不属于信托自主业务,而是和上一种银信接力模式类似,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产品结构中各有分工,各自发挥优势。而在信托性质上,属于资产信托。此项业务的流程结构图如下:
银信资产证券化模式
五、事务类合作
银信事务类合作模式包括代理信托推介、代理集合资金收付、信托财产托管、担保业务等,不属于投融资业务,而是为上述投融资业务提供代理、收付、托管、增信等周边服务,限于篇幅,本文不赘述。
银信合作类信托产品曾经属于信托市场的主流,和早先信托机构以贷款业务为主有关。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政策的趋严,除了“背靠大树”的政信合作产品和资金来源充足的银信合作产品外,信托也在不断开拓市场,挖掘产品模式潜能,后续将撰文阐述其他几种主流信托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