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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人生中最浓烈的酒(三)

2019-03-03  本文已影响174人  我是魔眼睛

今天继续跟大家分享《情人》的第二个内容:

溺爱,毁灭孩子最快的利器。

法国教育家卢梭说:“你知道运用什么方法,一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

01

《情人》中,女主的大哥是一个令人恨得牙痒痒的人物,他不学无术,品德败坏,残暴凶狠,连自己的弟妹都欺凌。

大哥的飞扬跋扈,则源于母亲对他的过分溺爱。

母亲有多溺爱这个大儿子呢?

“我的母亲所以活下来就是为了他,为了他吃饱,睡暖,能够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对这个儿子,母亲充满赞美之词,肯定他是三个孩子中最聪明,最有“艺术气质”的孩子,即便大儿子做了很多坏事,母亲依然袒护他,从来没有一句抱怨。

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她为大儿子在昂不瓦斯附近买下一处产业;在古堡内养鸡赚钱;让女儿用身体作交易,换来钱财供大儿子挥霍;甚至在遗嘱里用牺牲女儿的方式将好处转给大儿子……

总之,穷尽一切办法,想让大儿子过得好。

哪怕到死,她也要求将她和大儿子葬到一起,这是至死都在进行的溺爱。

但这样的溺爱,换来了什么呢?

大儿子不学无术,抽大烟、赌博、偷窃,打骂弟妹,败光家产,直到五十岁依然无法自立,要靠母亲来维持生计,对于年老以后还在为他谋划未来的母亲,不闻不问。

母亲临死前,守在她身边的不是她最爱的大儿子,而是仆人阿杜。

02

《情人》中的母亲令人想起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

面粉商人高老头十分宠爱女儿,他用金钱帮助两个女儿挤进上层社会,过上了贵妇人的奢侈生活。

女儿出嫁时,高老头把大部分财产分给女儿做嫁妆,为满足女儿们的私欲,他替女儿的情人还债,帮助女儿与人通奸。

可是,出嫁后的女儿们,非但没有感恩父亲的付出,反而在榨取父亲最后一点养老金之后,就把他无情地抛弃了,理都不理他。

高老头一气之下得了重病,临死时希望见女儿一面, 可两个女儿都参加舞会去了。

更凄惨的是,高老头死后,两个女儿连棺材钱也不肯出,还是一个穷大学生,帮忙安葬了他。

这就是备受溺爱的女儿,给予父亲的回报。

03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慈母败子”的说法。

这里的“慈母”指的是一种过分的母爱,也就是溺爱。

有一个流传至今的故事,说的是古时候,有一个从小被母亲溺爱娇惯的少年,因为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被处刑。

临刑前他要求再喝一口母亲的奶,母亲跟往常一样,依从他,解开衣襟喂奶,这少年一口把母亲的乳头咬下,他恨母亲的溺爱娇惯害了他。

而在今天,溺爱孩子的现象在很多家庭依然存在,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

一个家庭中,孩子是中心,四个祖父母、一对父母围着转。

真正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精心呵护,过度宠爱,孩子提出的各项要求有求必应,孩子要星星不敢摘月亮。

大多数孩子在这种溺爱下,成长为任性的小霸王、小公主,并且不知不觉中被惯出了很多毛病,并慢慢形成顽疾。

这些顽疾,就如同毒液,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渗入皮肤,渗入血液,直至危及生命。

古人云:“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爱之,其实仇之。”

这是对“溺爱”一词最好的注解。

在溺爱的呵护下,孩子失去了独立本能,若他自己不愿意成长,那将来极有可能无法立足于社会,更别提有更好的发展了。

作为父母,谁都爱孩子,但若没有能力保孩子一世安稳无忧,那就不要过渡溺爱,因为你的溺爱不仅会养出一个白眼狼,甚至有可能会葬送孩子的一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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