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随笔万物生灵动物爱好者

闲话说狗

2017-09-20  本文已影响72人  夜半读书人

短文一篇,以狗为题,游戏文字而已,但其中大部分问题都参考百度百科及维基百科。正经话绝对不胡说,至于其他,则不必太较真,凡三千言。俗话说,言多必失,如有不恭,敬请谅解。

        《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对“犬”这一名词的解释为:“食肉目犬科的一种。又称狗。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耳短直立或长大下垂,听觉和嗅觉灵敏。犬齿锐利,人工喂养为杂食性。舌长而薄,上有汗腺,有散热功能。前肢5趾,后肢4趾,爪不可收缩。尾多上卷,少数种类下垂。毛有长有短,随种类而异,毛色主要有黄、褐、黑、白、灰及花斑等。性机警,易受训练,忠于主人。春秋季发情,妊娠期约60天,年产两胎,每胎产仔2~8头。寿命15~20年。人工培育的品种极多,按用途可分牧羊犬、猎犬、警犬、玩赏犬和挽曳用犬等。”

         汉字“狗”从犬从句,“句”为“弯曲”、“顺从”之义,主要用于描述犬的向上卷曲的尾巴的形象,同时也表达出了犬对于人类的屈从。在东亚文化中,“狗”字属于典型的贬义词。狗的带有褒义的名字是“犬”,字从“大”,“大”有褒义。狗为人类“器”重之处在于它用“吠”的方式守卫家园,“器”字从犬从四口,是犬向四面八方吠叫的意思。古代望气术称“卫地的云气形状像狗”,即表示狗的作用是“卫”[1]

        中国人常说“狐朋狗友”,狐狸自然不是省油的灯,什么“狐假虎威”之类,劣迹斑斑,连长得漂亮都成了罪过,就有可能被叫做“狐狸精”。《封神演义》里的妲己就是狐狸精,不过蒲松龄所著《聊斋志异》里的很多故事也与“狐仙”有关。而至于狗,则是人类的朋友,最大的优点就是忠诚,甚至是愚忠。

        关于朋友这一点,周建人先生说:“西洋的作者中,讲起狗常常说它是人类的朋友。我想未必然。人的养狗,只因为他对于人有用,无论猎人叫它帮同打猎,或渔人叫它帮同捉鱼等都是。富人养狗是为了有了保险箱还怕不够牢靠。变把戏的养狗是为了赚钱,乞丐养狗是为了叫它代替自己跪求。摩登女人养狗是因为玩到没有东西可玩了,遂来玩狗,这即使不是利用,至少是玩弄[2]。”

        狗是一种不晚于14000年前,甚至可能在16000年前的亚洲东南部,就已经被人类从野生狼类驯化的家畜。今天,家犬的种类已达数百种,身高从只有十几厘米的吉娃娃到近一米高的爱尔兰猎狼犬,颜色也从白色到黑、灰或棕都有。家犬,如同人类一样,是高度社会化的集体猎食动物。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它们的总体行为是可受训,有趣并适合人类居家及社会环境了。

         有关狗的驯化的问题,很多研究认为是起源于东亚,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如果狗也有国籍的话,狗的驯化祖先很可能是“中国籍”。

        人类养狗多半是用来看门的,所以有个词叫“看门狗”,但狗也是会咬人的,不仅如此,狗急还要跳墙,于是就有了打狗棒,甚至打狗棍法也成了金庸武侠小说中丐帮一种所谓“武林绝学”。这还不算,还有人说,狗改不了吃屎,狗肉不上桌,画虎不成反类狗,狗咬狗一嘴毛,好狗不挡路等等。人们连谦称自己的儿子都是“犬子”。狗受到这些非议,还要做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挺难为它们的。不过这朋友也不算太好,有时候不免“狗戴嚼子—胡勒”、“狗拿耗子”,甚至“够胆包天”,“狗咬吕洞宾”,还会“狗仗人势”,我们“打狗还得看主人”。

         狗有时候就没个好,比如说话不好听、不算数叫“放狗屁”。曹操爱好“飞鹰走狗[3]”,一生气就把人骂得狗血喷头。孟尝君的谋士尽是些鸡鸣狗盗之徒[4],这些谋士为了表忠心,一般都要说“愿效犬马之劳”,也许因为这些大人物的爱好都是“声色犬马”。所以恶人不免狼心狗肺,恶人不说好话就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恶人的朋友自然也成了狐朋狗友,而且恐怕还是狼狈为奸,他们弄得鸡飞狗跳、鸡犬不宁。而且好人一般与他们势不两立,骂他们猪狗不如,而且还自诩为“好鞋不踩臭狗屎”。

        小时候吃过“狗不理”包子,当时就很不解,狗都不理,人干吗还要吃啊。后来觉得“狗”字不雅,改名为“苟不理”这样按照字面意思就可以解释成“如果不理”,可是如果不理怎么样呢?不知道。

        那么到底为什么叫狗不理呢?

        “据说最早的狗不理门面小,顾客多,不管有多少人来吃,永远都是新出炉的。狗不理的包子,讲究的是油大卤多,加上又是刚出炉的,自然又烫又热。我们都知道狗是无所不吃的,可是就怕吃烫的东西,而狗不理的包子都是刚出屉的,油大卤多,热乎乎的,掷在地上,狗都不理,所以叫狗不理无非是替包子做宣传而已[5]”。

        不过这事还有不同的说法。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的对“狗不理”一词的说法,狗不理就是专营包子的店铺,“前身是清同治年间高贵友在天津旧城侯家后三叉河口开办的德聚号包子铺。高贵友做的包子色白面柔,味道鲜美,很受顾客欢迎。因高小名叫狗不理,他经营的包子也被顾客叫做狗不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狗不理包子铺一度歇业。1956年,高贵友的第三代孙高焕章,在当年丰泽园饭店的旧址上恢复狗不理包子铺,并改为国营企业,取名为天津包子铺。”

        另外还有一种解释是由于小名叫“狗子”的高贵友手艺好,做事又十分认真,从不掺假,制作的包子口感柔软,鲜香不腻,形似菊花,色香味形都独具特色,引得十里百里的人都来吃包子,生意十分兴隆,名声很快就响了起来。由于来吃他包子的人越来越多,高贵友忙得顾不上跟顾客说话,这样一来,吃包子的人都戏称他“狗子忙得都不理人了”。久而久之,人们喊顺了嘴,都叫他“狗不理”,把他所经营的包子称作“狗不理包子”。这也是狗不理集团认可的说法[6]

         狗不理这名字不雅,地球人都知道。当他二十多岁时,因羞于再用小名做铺名,曾改为“德聚号”。可是人们仍然喜欢叫他“狗不理”。当时,慈禧太后吃了袁世凯送的“狗不理”包子,也派专人到天津去买。从此“狗不理”包子的名声就更大了。

        “狗不理”包子铺到现在已有一百多年历史了,而且越开越大,生意也越来越兴隆。他们还接待过一批又一批国外旅游者。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到天津时还特地约请“狗不理”包子铺的厨师到他的住处,为他制作“狗不理”包子,并且按照这家包子铺的传统吃法,吃了稀饭和酱菜。美国总统老布什在他任前驻华联络处主任时,也曾慕名到天津去品尝“狗不理”包子。所以,天津人俗谚说:“到天津不尝一尝‘狗不理’包子,等于没有来过天津”。

        弄清楚了原委,狗不理包子就和北京全聚德烤鸭、杭州张小泉剪刀、天津桂发祥麻花一样,都是著名品牌。那些商家好意的改名反而造成了品牌价值的流失,“画虎不成反类犬”,是不明智之举。不过像他这样的傻瓜实在是少,现在正宗的“狗不理包子”或者“天津狗不理包子”已经走遍全国。当然也有一些虽然名叫“狗不理”,但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

        我觉得把狗排在“声色犬马”里面对狗来说不是很公平。你看,满足“声”就是要养歌伎,“色”就是娶妻纳妾,还可能要包养情妇,而养马的费用也不会少。唯独狗不必要什么开销,可以吃百家饭,而且能够看家护院,况且“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比较划算。

          有关狗的正宗骂人话也不少,比如西门庆和潘金莲是“狗男女”,武松杀王婆的时候骂她“老猪狗[7]”,此外还有:“狗娘养的”、“狗日的”、“狗东西”、“狗杂种”、“狗崽子”、“臭狗屎”、“放狗屁”、“狗眼”等等。写文章写得不好都有可能被骂“狗屁不通”。庸医用的都是“狗皮膏药”。

        狗有四条腿,狗会走路。但这到了人类那里,这都成了错误,就有了“狗腿子”、就有了“走狗”,还有了“狗奴才”。我幼时记得最清楚的一个词就是“帝国主义走狗”。而且走狗的下场都是不怎么样的。《史记•越王勾践世家》里有句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是已经官至上将军的范蠡在功成身退、下海经商之前留给大夫文种的话,他下面还说:“越王是个可以共患难,但不可以同安乐的人,你干吗还不走呢?”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区别,范蠡于是到陶经商,富甲一方,成为有名的陶朱公,而且传说他还带了西施一起到他那一亩三分地,过起了无忧无虑的地主生活,而文种则被勾践逼杀。

        说到历史,又让我想起汉高祖刘邦的功人功狗理论。他当着群臣的面说:“打猎的时候,追杀野兽兔子的是狗,可是发现踪迹放开系狗的绳子、指示野兽所在的地方的是人。现在你们大家只能获得走兽而已,功劳和猎狗一样。至于萧何,发现踪迹放开系狗的绳子,指出野兽所在的地方,他的功劳和猎人一样。况且诸位只是个人跟随我,一家多的不过两三个人,现今萧何发动宗族数十人都跟随我,他的功劳是不可忘记的[8]。”

        还有句话叫“狗改不了吃屎”,这话还是有道理的。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其他动物甚至于狗自己的粪便为食的现象,甚至某些家养的健康状况良好,食物供给充分的狗亦存在这一行为。那么这是什么原因呢?可能的原因之一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就是狗的祖先养成了这个坏习惯。这不能怪它们,我们人类在战争年代尚且吃树皮、草根甚至观音土,中国古代还出现过人吃人的惨剧。狗虽然急了会跳墙,但吃自己的粪便并不危及其他动物和人类的安全,还算得上有良心。不过可惜的是,它们积习难改,终于授人以柄,此举不可能不受到大众的唾弃,更不要说那些有洁癖的人。

        有些爱狗人士对狗甚至“视如己出”,他们和自己的爱犬食则同器,寝则同床[9]。可惜他们好心实在是驴肝肺,因为狗对于某些人用药品和人用食品无福消受。比如,它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在美国,巧克力是造成宠物狗中毒的五种常见物品之一,其余四种是汽车防冻液、大麻、鼠药和杀虫剂。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所谓的“狗皮膏药”还只能贴在人身上,用在狗身上那反而是害命。

       狗是二元色视者,当然用人类的标准来看,狗就是色盲。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因而狗在春夏季就可以欣赏雪景,不知道它们有没有诗意的审美观。狗类眼球透镜比人类要平,所以它们不能看见过多的细节事物。打一个有些不敬的比方,套用《三国志·诸葛亮传》中裴松之注引《魏略》的话:“三人务于精熟,而亮独观其大略”,从视力的角度应该说人类务于精细,而狗仅观其大略,当然我本人其实是非常尊敬我的老乡诸葛亮的。

        狗的皮肤没有汗腺,所以无法散热,与之相比,我觉得作为人类,随时可以根据需要出汗都是幸福的。所以狗为了散热,大热天就会伸出长长的大舌头,仅仅靠唾液中水分的蒸发来散热。

        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看来狗也是“顺毛驴”啊。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俗话说“老虎屁股摸不得”,其实狗的屁股也是摸不得的,倒不是怕它放狗屁,而且狗尾巴也是不能摸的。

        狗碰到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看来真的是“狗眼看人低”啊,甚至可以说在这方面狗真的是“瞎了狗眼”。

        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看来狗对同类表示投降时要举四只手投降才会被认可。因而如果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中国人为了表示关系亲密,动不动就是升堂拜母,要么就是食则同器、寝则同床,或者歃血为盟,兄弟结义。而狗向人类表示亲密只需翻转全身,来一个“驴打滚”,以肚子示人。

        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狗撒尿占地,幸好狗没有公共厕所,要不然这公共厕所都要变成狗的公共领地了。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看来狗也会争风吃醋,而且说不定会河东狮吼,不得不防啊。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被毛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我感觉狗的这种特点有点像个人类的孩子,怪不得旧社会有的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取名叫“狗娃”、“狗子”、“二狗”呢。

        狗最不喜欢酒精。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而且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因而我觉得狗既不抽烟,也不喝酒,算得上是一个五好公民,还有一个最适合它们的工作,那就是消防警察。只不过,狗的牙齿很厉害,它们可以当“防暴警察”,只不过防暴的方式是以暴制暴,而且似乎有一点刑讯逼供的嫌疑。

        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所以狗可以走遍世界各地,而不需要翻译。人类对他说话,从语言的角度来说,只能算是自作多情。

        有个词叫“摇尾乞怜”,其实狗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所以狗摇尾巴要么是为了表达兴奋,要么是为了表示友好。至于“乞怜”一说是靠不住的。

        人类与狗之间经常存在强烈的感情纽带。它们“性机警,易受训练,忠于主人”。狗已经成为人类的宠物或无功利性质的同伴。人们乐于接受一个永远高兴看见他的好友,并且这个好友没有任何功利性要求。特别的,如果狗也带领他们进行锻炼更是如此。经验上,狗类是非常依赖于人类伙伴的,无主狗的健康一般都将很糟糕。一些研究发现狗能够传递深度情感,这是在其他动物身上所没有发现的;这据称是因为其与现代人类的紧密关系造成,在进化中,幸存下的狗会逐步变得越来越依靠人类为生。看来宠物狗说不定在将来的某一天成为人类的“狗奴才”呢?

[1]百度百科,狗,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8633.htm。

[2]引自周建人《狗》,收于撄宁编选的《追鸟逐兽》,重庆出版社,重庆出版集团,2007年。

[3]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曹瞒传》:“太祖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其叔父数言之于嵩。”

[4]事见于司马迁《史记·孟尝君列传》。

[5]引自唐鲁孙《中国吃的故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147页。

[6]参见狗不理集团溯源:http://www.chinagoubuli.com/html/suyuan/。

[7]参见施耐庵百回本《水浒传》第二十六回。

[8]事见司马迁《史记·萧相国世家》,译文引自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安平秋主编《史记》第二册,第810页。

[9]陈寿《三国志·关羽传》:“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此处的床并非现代人所谓的床,是一种坐卧两用的器具。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何国舅谋诛宦竖》中有“到任之后,与关、张食则同桌,寝则同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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