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每一个春天来临的时候
王彩玲说:“每年的春天一来,实际上也不意味着什么,但我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似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但是到头来,什么都没发生,然后就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她还说:“立春一过,实际城市里还没啥春天的迹象,但是风真的就不一样了。风好像一夜间就变得温润潮湿起来了。这样的风一吹过来,我就可想哭了。我知道我是自己被自己给感动了。”
这个叫王彩玲的女子,是顾长卫电影《立春》里的女主角。她在一个闭塞落后的小城里当音乐老师,长得很不好看,却有着非常美的歌喉。更重要的是,她心里住着一个关于音乐歌剧的梦。她一心想着要调到北京,去那里追求自己的事业,甚至幻想着能唱到巴黎歌剧院。可这个梦想相对于现实宏大遥远得无处摆放。
于是我们看到,她不惜把所有的积蓄交给一个行迹和外貌都如此可疑的人,让他帮助办北京户口;隔山岔五往北京跑,只为了去听一场歌剧,或者去歌舞团之类不顾一切地推销自己(当然都被无情地拒绝)。
而在小城里的每一天,王彩玲都把头昂得高高的,对周围的人和事不屑一顾,说“我不属于这里,我很快就要去北京了”。那样自欺欺人的高傲让人心酸。长相平庸的她就是不甘于平庸。她的心也不属于这个平庸灰暗的小城,可现实却让她寸步难移。
在这个小城里,于梦想和现实之间苦苦挣扎、苦闷寂廖的不仅仅是王彩玲。至少还有一心想当画家的炼钢厂工人黄四宝,热爱芭蕾、有着同性倾向的群艺馆舞蹈老师胡金泉,他们都是小城另类的存在。
黄四宝年年去考美院年年都落榜。快三十岁的人了即没成家也不安心工作,是家人眼里不成器不上路的人。
胡金泉走到哪儿都被指指点点,他说:“我一直像根刺一样扎在很多人的嗓子里。”
王彩玲爱上了黄四宝。就好像她经常演唱的那首《慕春》,她心里始终充满着对美好生活、对真挚爱情的向往。这是她生命里除了音乐之外的另一束光芒。从某个角度,或许这也应该是更容易照进现实的那束光吧。
某一瞬王彩玲貌似真地靠近了爱情并因此觉得灰暗的小城绽放出了别样的光彩,仿佛春天真的已经来临,春光在她那张不好看的脸上熠熠闪耀。她甚至破天荒地系上了一根鲜艳的黄丝巾,就像迎春花那样的鲜艳。可是,随后,黄四宝就在大庭广众之无情地羞辱了她,狠狠地把她推进了灰暗冰冷的冬天。她在那一刻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
当然,王彩玲,她还是活了下去。生活依然在继续。上课,演出,吃饭,洗衣,听别人的闲言碎语,诸如此类。周围的一切依然一如继往平庸、灰暗,仿佛看不到希望,仿佛春天遥遥无期。
可是,王彩玲并不因为在感情上遭遇了重挫就和自己看不上的追求者将就着一起过了。她也不肯答应胡金泉和他做一对假夫妻以消除别人异样的眼光,她不想当“炮灰”。她始终在内心为自己保留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后来,为帮助一个自称身患绝症、和她一样热爱音乐的女孩实现梦想,王彩玲放弃了自己进京的梦想,把要回来的钱用来资助女孩疏通关系,最后女孩成功在大赛中获奖。事后王彩玲却获知,女孩是用一场精心策划的谎言利用了她。但王彩玲的生活也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更灰暗。
新年到了,雪花飘飘中,母亲在院子里点燃了鞭炮并跟王彩玲说“新年好”。春天虽然还远着,但显然已不是那么太远了。她仿佛听到了春的消息,心中充满了期待。
再后来王彩玲收养了一个小女孩,给她取名小凡,尽心尽力地爱她,带她北京,教她唱儿歌。小凡花朵般的脸庞让王彩玲的世界多彩而生动起来。当了母亲的王彩玲变得平和从容了,不那么动辄“想哭了”。却让(类似我这样的)观众眼里有了潮潮的感觉。
想起了王彩玲对胡金泉说的一句话:“既然你是这个命,你就得担待。”
又想起她的那句自言自语:“立春一过,风真的就不一样了。”
这个名叫王彩玲的女人。
或许,她,也是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