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足示文

2019-11-03  本文已影响0人  抱璞子
妇女缠足,自宋代始。满人入主中原,禁止缠足,然千年恶习,屡禁不止。宣统元年(1909),四川荣县县令肖忠畲发布此今,辞旨严切,而妙趣横生。

放足示文

照得妇女放足,业经三令五申。

朝廷屡颁谕旨,大宪又有明文。

克期三月放尽,法律何其认真。

访闻城乡民庶,以及顽固士绅。

犹复徘徊观望,视为无足重轻。

兹再申明禁令,解放切勿因循。

年纪五十为限,以下定要凛遵。

五月三十截止,陆续派员逡巡。

团保责成牌甲,牌甲责成四邻。

每月清查一次,违者定议罚金。

初次罚钱二百,以后按月加增。

妇人罪及夫主,女子罪及父亲。

年轻妇女过市,尖足不准游行。

一律罚钱二百,罚款归公收存。

此次重颁告示,愚民恐误传闻。

庵坛寺观粘贴,更督讲演详明。

团保按户宣布,三日传锣一轮。

务期人人解放,变为强壮国民。

倘敢仍前藐视,处罚决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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