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论语》2.0——雍也第六(十七)
2022-12-14 本文已影响0人
朱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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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雍也第六(十七)
字词解释:
“质”,资质,质地。
“文”,文采,修饰。
“野”,是粗野、朴陋。
“文质彬彬”,前人解释为文质相伴之貌,其实更确切一点说,就是文质配合得恰到好处的意思。
大意:
孔子说:“质地胜过文采,就免不了显得粗野;文采胜过之地,就免不了显得华而不实。质地跟文采配合的恰到好处,才是一个君子应该有的样子。”
导读:
粗野和虚华都不值得提倡,有人以初也为豪放,有人与西华为文雅,都是画虎类犬。
今天中国社会民间多“野”人,学府多“史”人,彬彬君子太少了。
虽然文明的发展基本上是沿着由“野”到“史”这一条路前进的,但走过头或走偏了就会带来祸害。
世界上许多时髦理论,尤其是意识形态方面的理论,常常就是这种过头或走偏的东西。
如果逼不得已,要在“野”和“史”之间选择,则宁取“野”不取“史”。
因为“野”近朴,“史”近伪,宁朴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