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诗 生 灰石岩磊作家青春如歌

大姨姐的烦恼(一)

2019-08-09  本文已影响298人  蓝天卫士_1

我这大姨姐曾工作于银行信用社,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于一六年光荣退休,不甘寂寞,后又任职一家保险公司。姐夫于部队自主责业,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儿子大学毕业后,几经辗转准备去日本发展,小日子过得也是风声水起。

可这一切于两年前戛然而止,主要源于大姨姐为了蝇头小利,而不慎落入圈套中。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大姐刚办理完退休,一日,她原先所在信用社主任打来电话,说一老客户公司资金出现短缺,有两百万贷款到期还不上,公司领导让他想想办法,若能帮助筹措资金还上贷款,公司愿意支付三分利息。

这个主任自己筹集了一百万,还有一百万缺口,问大姐有没有这方面意向。当时大姐一是相信了这个主任,毕竟共事多年,相互间很是熟悉;再就是她对这家公司也有所了解,经营项目很是盈利,大姐任职时也经常与这公司领导打交道;第三就是金钱的诱惑,三分利不是小数,一年那就是三十万利息。

大姐二话没说,就向身边的亲属求助以及自己的积蓄,凑够一百万后就给送了过去。为了小心起见,她和主任还让那公司领导出据了一张借条,并由其公司出纳员加盖了公章,并将钱款打入公司账户。当时大姐更为细心给那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扳打了电话,老板也满口同意,但只是口头答应,并没让其签字。

看似水到渠成的事,并且大姐也单纯想了,若有差错她们就把公司再货款项扣下。可直到后来,由于政府规划的原因,要占用该公司厂址的土地,厂房需要搬迁,大姐她俩才去催着还款。可借款那公司领导一推再推,这其间公司法人又因病去逝,大姐她俩心里更没底了,在多次催款未果情况下,把该公司诉至法院。

本来证据确凿胜券在握,大姐又非常大意没找律师,可法院经过调查合实,又出意外,原来借条所盖公章并非公司备案公章。同时公司新法人也不承认这笔借款,后法院判定借款属于那领导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这样的判定大姐她俩始料未及,后又听信他人说:判个人借款也无所谓,只要他个人承认还款就完了。那借款人也答应会尽快还款,并先后给了大姐她俩十万元。看着还款有望,虽内心不满法院判罚,但在申诉期并未上诉。

每当大姐她俩催要还款时,那公司领导态度极好,说有钱就还,可这一推两年就过去了,法院执行时却说那借款领导名下没任何财产。钱没要回来,而大姐的亲属又急着往回要钱,大姐是身心俱疲,后来有一亲属甚至把大姐告到了法院,法院把大姐所住楼房判给那亲属。

年过半百,居无定所,大姐与姐夫还要借住亲属家,可想而知大姐是何等心境。这次来我家,主要就是想向我哥咨询一下相关法律知识,真不甘心就这样回到解放前。在这里我也奉劝那些整日祈盼天上掉馅饼的人仕,遇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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