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相关记载1

2019-01-08  本文已影响13人  嘟豆豆

万历野获编 - 卷一

  【奉先殿】

  奉先殿者,太祖所建,以奉先灵。凡节候、朔望、荐新以及忌日,俱于大内瞻拜祭告,百官皆不得预列。循至列圣,追附先朝帝后,行礼如仪。

  又崇先殿,则世宗初建,以奉兴献帝,效奉先为之。其后进称宗,亦附于奉先殿,而崇先废。

  奉慈殿者,孝宗所建,以奉生母孝穆纪后,其后以祖母孝肃周后奉安其中。嘉靖中,又安祖母孝惠邵后于中。此天子所以报诞育之恩,若私祭。然至嘉靖二十九年而罢之。

  又穆宗登极,迁世宗元配孝洁陈后附庙,而徙孝烈方后于宏孝殿,故景云殿也。又奉生母孝恪杜后于神霄殿,而以上元配孝懿皇后附享其后。今上又迁三后主于奉先,而此二殿之祭,亦辍不举。今岁时及忌日祭告如初者,唯奉先一殿耳。内廷因目之为小太庙。闻主上每遇升殿受大朝,必先谒奉先殿,次及两宫母后,然后出御外殿。盖甲夜即起盥沐,非如常朝御门之简便云。

  张太岳相公纪事,又云奉称殿为洪武三十五年十月所作,以祀五庙皇太后。则又属之革除末年文皇鼎建,非太祖矣。此公或别有据。


  【节假】

  永乐间,文皇帝赐灯节假十日。盖以上元游乐,为太平盛事,故假期反忧于元旦,至今循以为例。惟遇外吏考察之年,则吏部都察院、及吏科当事者,不得休暇。盖外僚过堂,正值放灯之时,不可妨公务耳。

  近年建白,遂有为灯事嬉娱,为臣子堕职业、士民溺声酒张本,议禁绝之,其不知体制甚矣!

  又京师百寮出外夜还,必传呼红铺以灯传送,此起于弘治间。孝宗一日夜坐甚寒,问左右:“此时百官亦有宴集,而归者否?”左右曰:“有之。”上又问曰:“如此凛冽且昏黑,倘廉贫之吏,归途无灯火为导,奈何?”左右曰:“亦有之。”上因传旨:“此后遇京官夜还,无问崇卑,令铺军执灯传送。”孝宗之曲体臣下如此。

  近日,言官上奏,欲裁省宴会,至于僚采亲属并禁其酒食过从。似此不近人情,乃吴元济所以防淮蔡三州民者,曾是全盛之世所宜见也?又乙酉、丙戌间,沈归德为大宗伯,立议禁奢崇俭,其议甚正,其说甚详。奉旨颁示天下,至欲并禁娼优,则以议者不同而止。无论两京教坊为祖宗所设,即藩邸分封,亦必设一乐院,以供侑食享庙之用,安得尽废之!至于中宫王妃合卺,及内庭庆贺,俱用乐妇供事,一革,则此诸庆典将奈何?又如,外夷朝贡赐宴,大廷元会,及诸大礼,俱伶官排长承应,岂可尽废!此俱不必言。即四方优人集都下者,亦为勋贵缙绅自公之暇,借以宴衎即遇大比之岁,宴大小座师,贺新进郎君,亦情礼之不可缺者。何以并欲禁之?

  隆庆间,山东葛端肃长西台,曾建此议,穆宗允行,而终不能革。沈则以众咻而阻。两公俱清正名臣,而建白及此,似未为知体。


  【蟒衣】

  今揆地诸公多赐蟒衣,而最贵蒙恩者,多得坐蟒,则正面全身,居然上所御衮龙。往时惟司礼首榼常得之,今华亭、江陵诸公而后,不胜纪矣。按正统十二年,上御奉天门,命工部官曰:“官民服式,俱有定制。今有织绣蟒、龙、飞鱼、门牛、违禁花样者,工匠处斩,家口发边卫充军。服用之人,重罪不宥。”

  弘治元年,都御史边镛奏禁蟒衣云:“品官未闻蟒衣之制,诸谙书皆云蟒者大蛇,非龙类。蟒无足无角,龙则角足皆具。今蟒衣皆龙形,宜令内外官有赐者俱缴进,内外机房不许织,违者坐以法。”孝宗是之,著为令。盖上禁之固严,但赐赉屡加,全与诏旨矛盾,亦安能禁绝也!


  【宪孝二庙盛德】

  宪宗在东朝,景帝废之为沂王。及登极,而训导 高瑶 者建言,请追复郕王尊号。黎文僖淳,时为庶子,疏劾之,谓 瑶 有死罪二。上批曰:“景泰已往过失,朕不介意。显是献谄希恩,俱不必行。”数年而景皇帝得追崇矣。黎 既被此旨,自宜引退,乃此后在侍从历成化二十余年,至孝宗弘治四年,始以南大宗伯休致,抑何厚颜耶!

  孝庙初元,臣下欲治故锦衣·都指挥使 万喜 等罪,且藉其家,上不许。然万妃当日若果进鸩于纪妃,揆之天理人情,即追雪怨毒,亦未为过。而孝宗以事状未明,且恐伤先帝在天之心,迄不见从。此虽圣孝超越古昔,亦揆地 刘博野 诸公调护之力也。

  孝宗注意外家,思富贵之而不能得者,仅追爵孝穆之父 福斌 为都督而已。后有自言为元舅者二人,又太监 陆恺 者,亦附会为皇亲,俱官金吾,受厚赉。并于孝穆原籍祖莹,设一巡检司,以司守护。后诈冒事败,俱置之法。上仍命遣官往粤西,寻访真外家,究不能得,因命革所设巡检司,访求事亦遂罢。盖初时讹报纪为李,故假托者纷纷起。

  孝穆之崩逝既不显明,而宗族又不及承恩泽,何薄命也!按孝穆相传为广西桂林人,实平乐府贺县人。又 《双槐岁抄》云:“孝宗曾赠后父李公为庆元伯。”既讹其姓,又无其名,似未确。

  又 陆自云:“孝穆亲兄。”其籍乃无为州巢县人,又与广西远万里,不知何据。


  【贡鲊贡茶】

  楚中鱼鲊之贡,始自成化初年,盖镇守内臣私献耳,为数不过千斤,后渐增至数万,改属布政司,贡船至十二号。

  孝宗仁恕,仍命属中使,减去船十双,累朝因之。

  今上壬辰,以楚贡粗恶,至褫左方伯官为编氓。盖又属藩司,但不知改于何年耳。此等事皆职贡成例,敝规既立,贻累无穷至此。因见宣德六年,常州知府莫愚奏:本府宜兴县旧贡茶额止一百斤,渐增至五百斤,近年乃至二十九万斤,陈纳过尚少九万,乞恩贷之。上曰:不意茶害乃至此。令补者免进,仍于廿九万斤中止贡其半。时去二祖庙未远,且宣宗圣德,尚不免加旧额至数十倍。即云减半,为数亦不少矣。况后世但知增,不知减耶!


  【召对】

  孝宗留心政事,优礼大臣,每赐召对,几如古之昼日三接,此本朝极盛际也。

  先是,宪宗以天语微吃,以故赐对甚稀。一日,召阁臣万眉州、刘博野、刘寿光等入,访及时政,俱不能置对,即叩头呼万岁。当时有“万岁相公”之谑。

  今上沉默岁久,自庚寅元旦召吴门、新安、太仓、山阴入对,以后又廿五年而为乙卯之四月,以张差闯宫一事,召方德清、吴崇仁二相入内商榷,方惟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口噤不复出声。及上怒,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厉声命拿下,群阉哄聚殴之。事出仓卒,崇仁惊怖,宛转僵卧,乃至便液并下。上回宫,数隶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数日而视听始复。真所谓天威在颜,使温峤不容得谢者。况崇仁自登第后,尚未觐穆若之容,一旦备位政本,不觉失措至此,以视宪宗朝万眉州诸公,又不逮矣。


  【重修会典】

  《会典》一书,盖仿《唐六典》而加详焉。

  太祖初著《诸司职掌》,至英宗复辟,复命词臣篡修《倏格》,以续《职掌》之后。盖《会典》已权与于此,但未及成帙耳。

  至弘治十年丁巳始创立,此书成于弘治十五年,赐名《大明会典》。进呈之日,上御奉天殿受之,宴总裁 刘健 等于礼部,命英国公 张辅 侍宴,典极隆重。即日孝宗御制序序之,但未及刊行。

  至正德四年,删润而登之板。

  又至嘉靖八年,世宗再命诸词臣重修之,已有绪矣。二十四年春,阁臣严嵩等,又请续添新例,以成全书。上允之。至嘉靖二十八年而始成。初则张永嘉、桂安仁、夏贵谿等为政,以故如宗献王,如分郊,如四禘,如改制冠服,俱详载新制,而旧仪反略焉。又,礼部仪司所列大行皇太后丧礼一款,则兴献王之章圣蒋后,反居太祖孝慈马后之前。至其后又皆严分宜总裁,徒知取媚主上,而紊礼逾法则极矣。进呈御览之后,世宗留之禁中,不制序,不发刊,圣意深矣。

  至今上四年,又命辅臣张江陵等偕史臣重修,至十五年始竣事,今刊行者是也。

  盖此书虽四修,而人间传行板本,止正德与万历两部而已。


  【弘治中年之政】

  番僧尚师 答巴坚参,封万行庄严,功德最胜,智慧圆明,能仁感应,显国光教,宏妙大护法王、西天至善金刚普济大智慧佛,此成化间事也,至孝宗登极已革去矣。

  弘治九年,又下诏升 灌顶大国师 答巴坚参 为西天佛子,而道录司·左正一 王应琦 等三人,亦复真人高士原职。

  至十年复赐真人 王应琦、陈应循 等真人印并诰命,而言官无能救正之者。

  先是,成化间僧 继晓、李孜省 以左道进,后俱伏法。至是太监 李广,又以烧炼服食蛊惑孝宗。

  观弘治十年,大学士 徐溥 所上谏疏云:“所成何丹?所炼何药?”而给事中 叶绅 之劾 李广 也,谓:“一诳陛下以烧炼之名,而进不经之药;二为皇太子立寄坛之名,而有缓疏之说。”盖其左道欺诞,亦不下 继晓 等矣。

  十一年,清宁宫灾,吏部员外 张彩 又疏谏,谓:“太监 汪真、梁芳 挠乱国典,脱万死之诛,幸矣!陛下何以复召还之?”盖 李广 虽死,而 直、芳 再进矣。

  十二年五月,五府、六部奏彗星见,云:“近年传升、乞升文职至八百四十余员,武职至二百六十余员,此成化末年增一倍。又 进入内库银两俱有定数,近者额外三次,取入太仓宫银至一百三十万两。”

  十四年,命御用太监 王端 齐 玄武神像至武当山,用黄围快船至八十余。科道及吏书 倪岳、兵书 马交升,俱力谏,不听。

  又 太监 孙振 侄 汉,乞恩送国子监读书,允之,更累朝仅有之事。

  又 尚膳监奉御 赵瑄 献雄县等处闲地为东宫官庄,上命官踏勘。户部力言其不可,上云:“业已差官,姑俟之。”其时霸州等处有仁寿宫皇庄,仁寿孝肃后所居,时称太皇太后,上祖母也。为给事中 周旋 等所纠,上命退出牧马矣。独东宫之献地得请,何耶?异日武宗登极后,皇庄遍于畿甸,得无权与于此欤?

  以上数事,皆内榼辈媚上为之。虽于孝宗圣德无牵芥之玷,较之宏治初政,则似稍不牟矣。

  宦官之关系治道如此。按 张彩 以 曹郎 抗疏,不可谓非直臣,其后至列逆党。嘉靖间,赵文华 亦然。


  【御膳】

  人主御膳用素,惟孝宗朝为甚。每月必有十余日斋,然皆光禄寺卿省旧例以进,而内庖自行供给。又因给事中 徐昂言,仍发膳银与光禄,以补上供之缺乏。

  至世宗久居西内,事玄设醮,不茹荤之日居多。光禄大烹之门既远,且所具不精,故以烹饪悉委之大榼辈。闻茹蔬之中,皆以荤血清汁和剂以进,上始甘之,所费不赀。

  行之凡三十年而至先帝以逮今上,俱仍为故事。且奉斋日少,玉食加丰。自司礼掌印大榼以下,轮日派直。常见一中贵卖一大第,止供上饔飧一日之需,往往攒眉陨泣而不敢言。盖先朝横赐无纪,奉赐所得又多,以余力辨此不难。而今上驭下最严,凡岁时例赏亦行裁减,执御辈平居无策,惟以吏、兵二部为外府,居间所入,半充牙盘进献。乃大臣执法不能尽从,大榼恚怒,往往借中旨诘责,或至龃龉不安其位。真可慨也夫!


  【坝上马房】

  内外大小祀典,俱领之祠部及太常。惟有坝上马房无所隶属,不列祀典。若值祀期,光禄备牲羞,遣中官往祭。不知何所起意,必后世添设,非祖宗旧耳。今本房刍粟至烦,房部一郎官司之,所费不赀。

  先是,成化十八年,内官梁芳进白水牛一只,每岁支费千余金,历孝宗至武宗已二十余年。至是言官疏言:“坝上八处,所拳惟牛,最浪费无算。先帝朝给事 许文锡,建白谓:‘宜送之牺牲所及光禄寺。’已得旨,以内臣 黎春 言而沮。今宜如议,以省冒滥。”武宗允之。

  然坝上马房,至今刍牧供应如故也。国家不经之费,往往如此。


  【中秋无月诗】

  世传中秋无月词,如永乐中,上开宴,月为云掩,命学士解缙赋诗,因口占《落梅风》以进云:“嫦娥面,今夜圆,下云帘,不着臣见。拚今宵倚阑不去眠,看谁过广寒宫殿。”上大喜,复命以此意赋长歌。半夜月复明,上大喜曰“才子可谓夺天手段也!”按此词虽佳,不如金海陵炀王在汴京作《鹊桥仙》词云:“停杯不举,停歌不发,等候银蟾出海。是谁遮定水晶宫,作许大,通天障碍?虬髭燃断,星眸睁裂,犹恨剑锋不快。一挥挥断彩云根,要看嫦娥体态。”似更雄快可喜。

  又先大父曾云:“弘治癸丑庶吉士薛格,阁试《中秋不见月》诗,考第一,中一聊云:‘关山有恨空闻笛,鸟鹊无声倦倚楼。’”当时争传诵之,惜其全首不称耳。

  解所进歌行,远不及词之俊,不知文皇何以赏之。


  【进玺】

  秦玺始末,予因也先嫚书辨之矣。

  本朝初,无心于秦物,而弘治十三年,巡抚陕西·都御史 熊翀 奏:“鄠县民毛志学得一玺,广一尺四寸、厚二寸,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上下之礼部。

  时传 文穆瀚 为尚书,以为后世摹仿秦玺所刻,断非真物,姑宜藏之内府。上是之,仅赏 志学 银五两,抚臣等别无加赉。

  按秦玺止四寸,即雍州玺。所谓蓝田玉者止六寸,若元阳桓所上亦止四寸耳。今乃大至一尺四寸,其为不待辨。

  圣主之明察,礼臣之持正,胜宋元符君臣万万矣。


  【禁杀怪事】

  古今杀牛,自郊祀外有厉禁。唯边塞则不尽遵,此亦理势宜然。内地则两京俱日日享饫太牢,虽明旨不能遏也。乃禁杀更有可笑者,如正德己卯,武宗南巡禁宰猪,则民间将所畜无大小俱杀以腌藏。至庚辰春祀孔庙,当用豕牲,仪真县学竟以羊代矣。

  近年,因天旱断屠,给事中胡汝宁。遂请并禁捕蛙。按《周礼》蝈氏供御食,即今所谓蛙也。汉霍光亦奏丞相擅减宗庙蛙羔。则人主存亡俱用之,何给事好生,并及此水族耶?此与则天后时,狼咬杀鱼何异耶?较之成化间,御史请禁驴骡同车;弘治间,给事请防马鬃被偷者,尚可恕也。


  【伶官干政】

  武宗之宠优伶,几同高齐及朱耶之季,至赐飞鱼等禁服,然官秩犹有节。

  惟臧贤以教坊司右司乐,请告疏云:“病不能侍左右。”上优诏勉留,仍升本司奉銮供职。其礼视朝士有加焉,已为异矣。

  至中书官光禄卿 周惠畴,既以聚劾允其去矣,复托贤恳于上,以家远难归,乞暂留京师。诏仍复职,犹曰异途也。

  编修 孙清者,登弘治壬戌一甲第二,以士论不齿去官。复用贤荐,起为山西提学副使。时 丹徒杨文襄为太宰,谓人曰:“如 清 者不以一官羁之,将何所不为。”冀以弭一时之谤议也。

  伶人瓷横,至操文学词臣进退之权,不待与钱宁通逆濠,已当寸磔矣。乃仅赐杖遣戍凶终,世谓尚未蔽辜云。先是贤奉命祀碧霞元君,所过州邑倨坐受谒,肩舆呼殿,官吏望风迎拜。至济南,三司出城郊劳,俱具宾主礼。及贤戍广西驯象卫,因狱词连钱宁,宁惧谋泄,密使人杀之于张家湾。

万历野获编 - 卷二

先是弘治十七年,大名府元城县民家,乌巢中生一白雏,因收豢之,及长,莹洁如雪。时孝肃太皇太后上仙未久,咸以为上孝感所致,遂表献之朝。上不受,却还。甫逾年,而孝宗亦鼎成矣。白乌较鹊,不知孰佳,然为灾不为祥。如此使在嘉靖朝,骤贵者不知几人矣。


近年来,则内教场已鞠为茂草,想武事置不讲矣。闻之先辈云:“孝宗在御日,遇午节会于便殿手书一桃符,云:‘采线结成长命缕,丹砂书就辟兵符。’”盖圣主好文,宴衎自娱,又与后圣不同如此。

万历野获编 - 卷三

孝宗为淑妃纪氏出,自离母腹,即为万贵妃所妒,妃出居内安乐堂。迨季宗六龄,始得见父皇,而淑妃旋以暴薨报,宪宗亦不敢诘。孝宗龙飞,偏觅母家宗族几十年,终不可得。


嘉靖间,孝宗张后崩,追谥:“孝康”,与懿文帝后号同,此大臣不讨论之过。时贵溪首揆,分宜掌礼部。


孝宗之孝康张后,专宠椒宫,古今无匹,且诞育毅皇,爰立肃皇,享天下养,前后亦五十五年,可称备福。然在正德间已拥虚位,嘉靖间,以章圣之故,开罪主上,祸延二弟,夏挠憔悴,不复可堪。何如早从敬皇上仙之乐?人有以寿为戚者,帝后且然,况下此者乎?


弘治十七年,圣慈仁寿太皇太后崩,即孝肃后也。

上召辅臣 刘健、李东阳、谢迁 赐封,出裕陵图以示,则英宗隧道,右圹相通,而左为庄钱氏玄宫,相去数丈,中隔不通。辅臣 谢 不知。

上曰:“先生辈如何得知,都是内官做的勾当。”又曰:“内官有几个识道理的。昨见成化间 彭时、姚夔 等章奏,先朝大臣,忠厚为国如此。”

健等曰:“英宗遗命,钱后合葬,大学士 李贤 记在阁下。”

上曰:“遗命奈何违之?”

东阳曰:“闻当时尚有别议,委曲至此,非先帝意。今日断自圣衷,勿惮改作,则天下臣民痛快。”

上曰:“钦天监言恐动风水,朕以为不然。”

迁对曰:“阴阳拘忌不足信。”

上曰:“朕已折之矣。今开圹合葬,非动风水乎?皇掌不通,则天地否隔。惟一点诚心为之,料亦无害。”

东阳、健等力赞。

上曰:“此事不难。”

后事竟不行,钦天监既以为岁杀在此,内宫监又谓事干英庙陵寝,难以轻动也。

以孝庙仁圣,尚不能改已成之误。当时内臣曲媚孝肃,致英宗在天之灵,终于不安。是时去孝庄祔葬,已三十七年矣。

此事详李文正《庙对录》中,而《孝宗实录》反不详。

其祔庙事更出孝宗独断,文正辈不过将顺而已。


本朝先帝大行山陵,止一后祔葬。直至英宗元配孝庄钱后崩时,宪宗压于生母孝肃周后,几不得祔葬裕陵。大臣力诤之,始虚孝穆肃玄宫以待,而二后并祔自此始矣。

宪宗初选吴氏,旋废,则元配为孝贞后王氏,而孝宗生母为孝穆后纪氏,二后同祔茂陵,盖循用裕陵新例。


本朝废后,如恭让胡后,在天顺间,英宗已复位号矣。

惟宪宗吴后,立匝月而废,后以抚育孝宗稍得加礼,至正德四年薨于别宫。辅臣李东阳等疏称:“吴氏虽先朝所斥,而诏止云退居闲住,无废为庶人之文,宜稍加恩礼。”上命如英庙惠妃王氏例,岁时以素羞祭别所。然惠妃得谥端静安和,而吴竟缺谥号,盖以追称窒疑也。

又后兄 瑛 为羽林卫指挥使,于弘治间自陈:“臣职乃先世军功所遗,不沾外戚恩泽。乞升职改卫。”孝宗命升都指挥佥事,改注锦衣卫而已。

当昭德贵妃谋螫储皇,吴氏保护功实多,而酬报之恩止此,于义俭矣。


成化十一年十二月,上追复郕戾王仍旧帝号,寻上谥曰:“恭仁康定景皇帝”,且致书于周王等各府诏告天下,云:请之圣母皇太后。亦云:出自衔帝遣意,不幸上宾,未及举行。兹奉慈训诞告在廷,用成先志,仍令有司修葺陵寝。

盖是年十一月已立孝宗为皇太子,太赦海内。上意欲追崇郕邸,而难于赦书发之,故特下诏以示崇奉,亦首揆 商文毅 等苦心也。


本朝母后在位最久者,宪宗孝贞后王氏五十五年,孝宗孝康后张氏亦五十五年。王则皇后称皇太后,又称太皇太后。张则皇后称皇太后,改称伯母皇太后,初无贬降也。


东阿于谷峰宗伯《笔麈》,纪孝宗生母孝穆皇后纪氏,孕孝宗时为万贵妃所妒,潜育西宫,上不及知。一日,上见百官奏,咄嗟叹愤,太监怀恩奏:“万岁有子在西宫已三岁。”上惊喜,敕百官语状,召皇子。纪妃泣曰:“儿去,我不活矣。”皇子至,遂贺,颁诏天下,移纪居东朝,后寻赐死,或云自缢。后万妃曾召皇子食,以有毒辞。妃因忿不能语,以致成疾。此言似是而实不然。

按尹文和《直琐缀录》云:“纪后有娠万妃恚而苦之,上令托病处安乐堂,以痞报,而属门官照管。既诞皇子,密令内侍谨护。”则宪宗设计潜养他所,初非不知也。又云:“甲午春悼恭太子亡后,与彭先生谈及,请赐名付玉牒。及冬,乃托太监黄赐达之上。上云:“果有一子在西宫,俟再打听。”按孝宗庚寅生,至是已五岁矣,不止三岁也。又云:“太监 张敏 结万妃主宫太监 段英,乘间说贵妃。妃惊曰:‘何不令我知?’遂具服进贺,厚赐纪氏母子。”次日下敕,徙纪居西内永寿宫,礼数一视贵妃。是时,内臣乃黄赐等三人之功,怀国成惟奉上命传谕内阁耳。而纪后迁西宫亦成礼,未有遽称不活之语,亦不曾有进毒一事。至次年乙未,孝宗正位东宫。至二十三年春,则孝宗已年十八,万妃方薨。距立太子时又十三年,安得有忿不能语成疾之说也。独纪氏有病,万妃虽请以黄袍赐之,俾得生见,未几而卒,则此中暧昧致薨事必有之。所以孝宗登极后,县丞徐琐等建言,请追报母仇也。

惟此说为稍实耳。尹謇斋虽非贤者,然此时正长禁林,亲履其事,岂有谬误?于公起北方早贵,并本朝纪载不尽寓目,自谓得其说于今上初年老中官,不知宦寺传言讹舛,更甚于齐东。

予每闻此辈谈朝家故事,十无一实者,最可笑也。

尹录所云彭先生,盖彭文宪也,时甲子年彭正当国,而尹以读学掌院,与彭最厚,故得进言。尹所纪未免居功,而情景则不谬云。

商文毅公 于成化十一年,因悼恭太子薨,上忧念甚,知西宫有子六岁,乃上疏,略曰:“皇子聪明,国本攸系。重以昭德贵妃抚育,恩逾已出,百官万民皆谓贵妃贤哲近代所无。但外议皇子生母,因病别居,久不得见。人情事体未便。伏望敕令就近居住,皇了仍烦贵妃抚育,庶朝夕便于接见。”按此疏,孝宗之在西宫,商公已颂言于朝,且归美万氏,以颂寓规,可谓苦心。今《麈史》乃云出自怀恩密奏,想于公并文毅疏未之见耳。

成化五年,柏贤妃生长子,即悼恭也。大臣请告之天下,上不许,盖虑伤万妃之心也。至孝宗之生,臣下不敢请命名,无怪其然。先宪宗大婚时,初选吴氏为中宫,柏氏与王氏为东西二宫。迨吴氏废退,王氏代为后,止存柏妃一人,为初婚三宫之一。若孝穆本万妃宫中人,而万妃又孝肃侍女,先以赐上者,初未有位号,故吴氏得而笞之。后以此废。

万妃之始先入孝恭太后宫。


弘治元年,太监 郭镛,请选女子于宫中,或诸王馆,以待上服阕,册封二妃,广衍储嗣。左庶子 谢迁 谏止,谓六宫当备,而三年未终,山陵未毕,谅阴犹痛,不宜遽及此事。

焦泌阳秉史笔,谓:“谢进此谀词献谄,以误孝宗继嗣之不广。”

王弇州《考误》中驳焦云:“此泌阳怼笔。盖阴刺中宫之擅夕,而讥谢公之从臾,时上圣龄甫十九,中宫何以有擅夕之声耶?谢疏议甚正,焦乃小人无忌惮耳。”

此说固不谬,然次年礼科·右给事 韩鼎,又以皇嗣未广为忧,上言:“古者天子一娶十二女,以广储嗣,重大本也。今舍是弗图,乃信邪说,徒建设齐醮以徼福,不亦惑乎?”上感其言,优诏答之。

次月,鼎 又言:“臣有立天下大本之言,仰承温诏。今几五十日,而圣断杳然。伏望慎选良家以充六宫,为宗庙长久计。”

上曰:“立大本之言诚有理,但未宜遽行耳。”按 韩 之疏,正与 谢 牴牾,但据 韩 疏细味之,则是时中宫已擅宠,专以祈祷为求嗣法。

上虽是 鼎 言,终不别广恩泽,盖为后所制也。以故后自再举蔚悼王后,孝宗更无他子。泌阳之讥谢文正,诚属无稽。然而 谢 之为圣孝计,韩 之为宗祧虑,俱忧国谠言,未可偏废也。

至弘治三年,荆王见潚,亦请上博选良家女,以广胤嗣,而上终不从。盖中宫之擅夕,已著闻于宗藩矣。

至弘治四年,吏部听选监生 丁巘 者,又疏言内庭妃之选,上用谕德 谢迁 言而止,所以保护圣躬者至矣。今恐左右谗巧之人,或以皇储未建为言,移上初意,乞慎终如始云云。是时去 谢 疏时已阅四岁,且上亦从无采择之诏,其意不过迎合中宫,结欢张氏,为进用地也,然时武宗已在孕矣。

历朝大行山陵后,凡生时嫔御已逝者,及他日亡者,俱得陪葬陵寝,或近陵之金山。岁时侑食于本陵之享殿,俱得标名沾祭孝宗以前,孝陵在南京,高皇帝之葬,帝后以下祔葬者,妃嫔共四十人。其在北葬天寿山者,如太宗长陵,则帝后以下有十六妃祔;仁宗献陵,则帝后以下有七妃祔;宣宗景陵,帝后以下有八妃祔。以上三陵,俱主上升遐时,殉节从葬者。英宗裕陵,帝后下有十八妃祔祭;宪宗茂陵,帝后下有十四妃祔祭;其后武宗康陵,则二妃祔祭;世宗永陵,则妃三十人,嫔二十六人祔祭。以上四朝,则先后薨逝不祔先帝山陵,俱葬金山。惟孝宗止有孝康皇后,宝山双峙即泰陵,祭祀更无一妃旁侍侑食,盖上自青宫婚后,未几登大位,无论鱼贯承恩,即寻常三宫亦不曾备,以至于上仙,真千古所无之事。


当弘治末年,孝康皇后张氏擅宠,六宫俱不得进御,且自武宗生后,正位东宫,再举蔚悼王薨后,更无支子。京师遂有浮言:“太子非真中宫出者。”

时有武城尉军余 郑旺,有女入高通政家进内,因结内侍 刘山,宣言其女今名 郑金莲,现在圣慈仁寿太皇太后周氏宫中,实东宫生母也。

孝宗闻之大怒,即殛刘山并郑旺论斩,后遇赦得免。

至正德二年十月,又布前言,同居人王玺擅入东安门,且云欲奏国母见幽之状,武宗下之刑部,再谳再不服,久之始成狱正法,此案倡议甚怪。

往年 郭江夏 行勘楚府,时 冯开之 先生为予言楚事,因及武宗亦曾被谤如楚宗所言,以此世宗尤追恨张太后,并及鹤龄、延龄兄弟,决欲族之。余谓:“不然。”此谤实始于郑旺,一时皆信之,传入各藩。

正德十四年,宁王宸濠反逆,移檄远近,中有“上以莒灭郑,太祖皇帝不血食”之语。盖又因郑旺之言而传会之,以实昭圣太后之罪耳。

《治世余闻》云:“郑旺招系坝上人,有女选入内,近闻生有皇子,见在太后宫。每来西华门内臣 刘林 探问往来,送时新瓜果入本宫,使人 黄女儿 递进,回有衣服等物。旺 因夸耀乡人称为郑皇亲已二三年,被缉事衙门访获。

说者以为有所受奉旨:“刘林 便决了,黄女儿送浣衣局,郑氏已发落了,郑旺且监着。”时谓旨云:“发落,意自可见。若果妖言,旺 乃罪魁,不即加刑,何也?其案在刑部·福建司。至弘治十八年五月,武宗登极大赦,闵尚书珪 放出,盖意亦有在。此当时目击其事者所纪,较国史更确。”

其所谓有所受者,指孝康皇后也。旺 罪魁不加刑者,指孝宗知 旺 之冤也。闵珪 意有在者,谓孝宗为中宫所制,其意实不欲杀旺也。然则武宗果为郑金莲所出,而孝康攘为嫡子耶?抑更有他皇子也?

至正德二年,则已罢去,屠勋 代为司寇矣,旺 犹不平,复理前说,时孝康与武宗母子恩深,岂有更改之理,旺 不死,更何待哉?

若金莲者,则编修 王赞 教内侍书于司礼监,亲见其红毡裹送浣衣局,内臣皆起立迎入,待之异常, 则旨中云发落者,止与 黄女儿 同耳,其后日处分,则不可考矣!


宗庙大事,有以忠愤太过,激成莫解之祸者,无如嘉靖初之议大礼。

若微言至理,导人以不得不从者,无如成化初孝庄太后之议祔葬。夫葬嫡后于他所,诚为悖谬。

当时 彭时、商辂、姚夔 诸大臣,回天之力固伟矣,然礼卿 姚文敏 疏中云:“慈懿葬于左,皇太后万年后葬于右;慈懿今日祔于庙,皇太后他日亦祔于庙,同尊并列毫无低昂。”其词甚婉,故孝肃曲意勉从。

又三十七年,而为孝宗弘治之甲子,孝肃始崩,则洛阳、长沙、余姚在阁矣,孝宗以本朝虽未有此事,然二后合葬为非礼,因玄宫先就,无可奈何,遂仍旧贯。然此后孝贞王后得与宪宗同穴,而孝穆纪后先亡,仅得祔葬,则孝宗恪遵古礼,嫡庶昭然,不敢逾尺寸,何其仁而断耶?

至于祔庙一事,刘健 等尚祖 姚夔 旧说,引唐宋二后三后并尊旧事,以待上之自裁。而上乃曰:“祖宗以来,惟一帝一后。今若并祔,乃从朕坏起。况孝穆为朕生母,尚祀于奉慈殿。”又有事须师古,末世鄙亵不足学之语,健 等始称诵赞决,而祔庙之议遂定。果止孝贞合葬茂陵,且与宪宗同入太庙,而孝穆祔葬别祀。于是一帝一后,永为后世法矣。

其后世宗议大礼,非有孝宗故事在前,则孝惠邵后,亦必入祔太庙,与宪宗同享蒸尝,而孝穆纪后见摈于外矣。

孝宗之为孝,岂非千古一人哉!

最后世宗先祔孝烈后,宁非祧仁宗而不恤者,亦以一帝一后成规已定,恐他日身所并食者不为孝烈,而为元配之孝洁,故预为之谋,其心苦矣。孰知圣子神孙,他日定当补救匡正,安肯违礼拂经,以成先帝之过举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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