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规矩还是不够人性化
头条说大妈带活鱼不让进站,大妈在理论不通的情况下怒而当场甩死鱼。
这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
为了防止万一需要,开会时给我们发了一些小工具,比如胶带、剪刀之类。这些东西本来办公室也有,所以开会回来后这些东西就成了多余。
于是,我回家时就带了一个新剪刀,想着孩子经常做手工作业还是可以用的。结果,在火车站被拦住,说规定超过10厘米(也许是15厘米)的这类工具不能带上去。
既然有规定,咱也不能硬来。但规矩后面还有规矩——若留存,车站只负责保留两天;否则,你自己拿出去处理。
第一种方案行不通——我是出差,两天怎能回来?即便我是周末回家,那也得第三天才能返回。
第二种方案也不行——我都进站了,我拿出去怎么处理?卖吗?还是免费送人?
问题就在这里——在两种方案都行不通的情况下,人家就不管了,再没有第三种方案可行。
这就为难人了!你得有个真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啊。不能弄一个看似是方案、实则无用的东西出来。
比如第一方案,谁规定的两天?但凡出行的人,两天返回的非常少吧?有人反驳说那车站也没有那么多空间存放呀!我不觉得,毕竟携带违规东西的人很少吧,开辟一件储藏室很困难?超市都有寄存处呢!写个字据标明物品名称、大致的取回时间(可以按领取时间归类寄存)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能困难到哪里去?
第二种方案看似是方案,实则就是扯淡。人已到车站了,你叫人自己处理?周围没有亲戚朋友,又没有人回收购买。说实话,除了免费送人或仍在垃圾桶外,大家还能有什么招儿?
它倒是有第三种方案,就是——上交。很不幸,我第一次脑子不灵光,又不想出去仍一趟,就把剪刀留给车站了。想想很不平,哪怕我转身出去送给清洁工,也不想被这破方案束缚。注意,我并不反对他的违禁规定,只是对他的方案不满——并不解决实际问题呀!
让我们回到源头。规定创造之初,一定是为了方便、利人的,不是故意弄出来一个横加阻挠、防人成事的东西。
比如,婚礼前后某些地方的规矩。我想老祖宗当初肯定是为了隆重、庄严、尊贵、有仪式感等等考虑而制定,但后来有些人的脑子就被一根筋抽住了——就必须按这些规矩办,哪怕这些规矩已经严重干扰、阻挠到婚礼的进行了,他还在那说这个不能少、那个不能行!
老大啊,当初创造这些规矩是为了更好地促成婚礼的,不是用来阻挠甚至是破坏婚礼啊!完全本末倒置啊!
本来就是车站一间寄存处的事,上了热搜还说自己是依规办事。
活鱼又怎么样?没有水缸就弄个水桶总行吧!先给大妈养上(可以签订个不负责专业喂养的约定,毕竟那还真不是工作人员的事)。叫她先上车,随后回家取私家车来取;或者,回去后再联系这边的朋友妥善处理(或送朋友或卖掉)。
很显然,大妈愤怒的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马上要乘火车)无法处理(那个破方案根本就行不通)而焦躁暴怒。你给她一个管用的方案,自然会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