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今夜我不关心人类
“为了不被肩头的光阴压垮,
为了忽略时间的重担的碾压,
您必须一醉到底,长醉不能停。
那么,因何而醉呢?
为美酒、为诗歌、为了所谓的美德。”
——波德莱尔
诗歌,是人类共同的母语,是人类最精致的语言,甚至,是人类与神灵沟通的密码。然而,我们离我们最优美最典雅最隽永的文字有多远?或者,我们离我们最纯粹最洁净最神圣的心灵又有多远?
忽然想到: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早先,无论神话传说还是人类经验,均以口耳相授,歌舞颂之。在东方,早有孔子编撰的六经“诗、书、礼、易、乐、春秋。”《诗经》位列“六经之首”,举足轻重。
过去我们信奉“不学诗,无以言”;过去我们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过去我们追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过去的我们,多么可爱,多么可敬。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人,需要从诗歌中成长起来。
木心说,“好则留,坏则不留。到现代、近世,传播出版发达,却相反,坏的容易传播,好的不易流传。人类文化的悲哀,是流俗的易传、高雅的失传”。
要高雅,从诗歌起步,最应该,也最基本。读诗,不过就是寻找最打动你心灵的那句话。读好诗,其实就是找语言世界的制高点。
木心的诗,最打动我的,是那首《从前慢》。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在我看来,诗歌是一个人的独语,远离众人,远离喧哗。在我看来,诗歌是最讲究的世家子弟,它要我们“不忘旧情、不忘初心”。什么是旧情?旧情就是真情。什么是初心?初心就是真心。
真情易折、真心难觅,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真情,不要让它受到污染。保护好自己的真心,不要让它受到伤害。
有人说,我不会写诗,仿佛诗人是一门职业,其实不然。我想用顾城的话告诉他,安慰他,要明白“写诗是自然行为,发表诗歌才是社会行为。”
本质上,每个人都是诗的种子,只要你对天地万物足够真诚,这颗诗的种子就会发芽。真诚,是诗歌的灵魂。不管我们读诗还是写诗,都要真诚,不要矫揉造作,那样会伤害自己,不要故作姿态,那样会忘记灵魂。
其实,诗歌的词汇与风格,总要依据每个人自己的喜好,是选择巴洛克,还是选择包豪斯,各美其美。
对于初学者,我想辛波斯卡的《种种可能》更有说服力,简单朴质,打动人心。
我偏爱电影。
我偏爱猫。
我偏爱华尔塔河沿岸的橡树。
我偏爱狄更斯胜过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偏爱我对人群的喜欢胜过我对人类的爱。
我偏爱在手边摆放针线,以备不时之需。
我偏爱绿色。
我偏爱不把一切都归咎于理性的想法。
我偏爱例外。
我偏爱及早离去。
我偏爱和医生聊些别的话题。
我偏爱线条细致的老式插画。
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我偏爱,就爱情而言,可以天天庆祝的不特定纪念日。
我偏爱不向我做任何承诺的道德家。
我偏爱狡猾的仁慈胜过过度可信的那种。
我偏爱穿便服的地球。
我偏爱被征服的国家胜过征服者。
我偏爱有些保留。
我偏爱混乱的地狱胜过秩序井然的地狱。
我偏爱格林童话胜过报纸头版。
我偏爱不开花的叶子胜过不长叶子的花。
我偏爱尾巴没被截短的狗。
我偏爱淡色的眼睛,因为我是黑眼珠。
我偏爱书桌的抽屉。
我偏爱许多此处未提及的事物胜过许多我也没有说到的事物。
我偏爱自由无拘的零胜过排列在阿拉伯数字后面的零。
我偏爱昆虫的时间胜过星星的时间。
我偏爱敲击木头。
我偏爱不去问还要多久或什么时候。
我偏爱牢记此一可能—— 存在的理由不假外求。
读完了,我想轻轻的问一句:你偏爱什么呢?
我相信,只要你能真诚的书写,用心去写,你的文字就一定是有灵韵的诗。
偏爱是任性,是真诚的追随本心的任性。每一个人能应该追随本心,有所偏爱。
煮酒论史,煮茶论艺。
取日常生活的词汇入诗,不是一件难事,关键是有诗情、有心意。
比如,你认为幸福应该是什么模样?你少年时的梦想又是什么?关于梦想,关于幸福,有人这样回答:
去学跳伞,考热气球执照,滑翔机。
带着身体重量从几万米的高空俯冲向大地,
直到眼前的村庄渐渐清晰。
做个插上翅膀就能飞的人,
即使我没有翅膀。
想沉在马尔代夫的海底,
跟鱼儿一起生活,
在几千米的海底向往着穿透过深海的微光。
随着潮汐翻涌,
等待着下坠的海岸线,
依着血色珊瑚,
沉沦在一场又一场的梦境。
想为你播种一片麦田,
等待风起时无边无际的倾斜向遥远的地平线,
年复一年,年复一年,
我们静静的守在夕阳中,
直到世界停止变迁。
想去云端,找寻孩子们失落的风筝,
在风筝上写封信给你,
在天堂等你。
想在余生中每一个日夜,
亲口对你说,早安,晚安。
想在海上造一所房子,
夜晚的时候随着海风摇摇欲坠。
风暴掀起的声浪是我们愉悦的深情,
在漆黑的夜晚伸手指向屹立的灯塔,
永不褪色,永不退缩。
想旅行到最遥远的星星,
然后问它们,关于爱情。
想豢养一只精灵,
放在手心里,
或者,放在脑海里。
用记忆供养它,
直到变成一个只属于你的人。
在晴天,变成一棵树,
在雨天,变成一把伞。
然后成为风,吹散你所有的烦恼。
想用灵魂跟你沟通,
如果现在不行,
总有一天我会丢掉沉重的躯壳。
想重新做一个人,
把我们的错误全都抹掉,
然后,像一张白纸一样下坠。
生命本没有重量,
也没有不能承受之轻。
想架一座桥梁,进入你的梦,
驱赶你所有的伤痛,
不让你在阴霾的夜里受伤。
告诉你我有多爱你,
即使我永不会再醒来。
想做一个让纯真永不褪色的人。
想你,
想着,永远不会老去的人生。
在真挚的爱情面前,每个人都是单纯的孩子,在动人的诗歌面前,我们也需要恢复单纯。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我觉得,我们要像敬畏上帝一样,敬畏爱情,敬畏诗歌。因为,我们最终怀恋的,我们最念念不忘的,还是爱情,还是诗歌。
这,就是读者与我相遇的缘分。
诗歌被誉为文学皇冠上璀璨的明珠,是人类语言的精华。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需要对诗歌精挑细选,因为对诗歌的精挑细选就是对语言的精挑细选。我们的语言构成了我们的生活,我们需要认真地生活。
我们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粗糙且狰狞的语言,北岛不满于此,认为我们优美的语言被污染了,被糟蹋了,被遗忘了,于是,他发誓要找一块语言的净土给孩子们给大人们,要把最美的语言送给怀有赤子之心的人们,最终精心挑选了101首他认为优秀的诗歌,结集出版,叫《给孩子们的诗》。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直是个孩子。其实,在诗歌面前,我们本来就是孩子,因为它有着几千年的经验,足以指导我们的人生。
诗歌会变老么?不会,“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读之依旧令人动容。
我们有多久没有触碰诗歌了?我们有多久没有亲吻诗歌了?我们有多久没有沉醉于诗歌了?
夜幕降临,希望每个人的心灵都能够被温柔以待。
“你终于闪耀着了么?我旅途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