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撤诉——再起诉,什么个意思

2021-01-15  本文已影响0人  水墨丹青A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再公正再理智的大法官,也很难论断家庭纠纷的是非曲直。

尤其遇到剪不断、理还乱,纠缠不清的亲情关系。真的左右为难,大伤脑筋。

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亲情反目成仇、对簿公堂。却偏偏的不饶人,还要置于人家死地。

昔日的荣辱与共,和颜悦色。早已忘了干干净净。只有金钱至上,无尚光荣。

01

春节来临之际。正是一年中的销售旺季。公司上下齐心合力,忙于福利销售。

可某某“梅女士"在这关键时期,又要起诉。什么个意思?难道手里攥有确凿证据。

午睡正酣,我的手机响了,是总经理打过来电话。

他问我是否在2017年的11月份,给“梅女士"发过一份本金利息清单。

我思索了片刻反问了一句,“是用手机发给她?那是不可能,除非是她自己拍照"。

"梅女士“还对我说,是张会计拍照发给她的明细,已经电话联系过你了。

嘿嘿!更加莫名其妙。我离职已经一年多了。她一片谎言,说三番五次的给我联系过,居心何在?

我再次明确的告诉总经理,从去年的8月份开始起诉,到现在的今天。她一次电话也没有打给我。也没有打给主管会计。到底什么个意思?

02

原来“梅女士"昨天给总经理发了一条短信大致内容是:手里有确凿的证据。并且用软硬兼施,伦理道德、良心品质的言语上纲上线。一个目的就是赶快还我钱,否则再次起诉。

哦!原来如此,明白了。绕了一大圈,编织美丽的谎言。就是为了赶快拿到钱。

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法庭可是要讲究确凿证据的。

想当初何必现在。我在职期间,不愿意让她走这极端的一步。那个时候每个月还给她3000块钱。这一闹腾,3000块钱也得不到手,还得交起诉费等。得不偿失,还伤了和气。情没了,钱也没了。

03

现在“梅女士”骑虎难下。进退两难。那一招也不好使。走法律程序起诉,那可是搭不起的功夫。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如果证据不足,还得撤诉。

关于亲情之间的融资不想多说。以前也提醒过大家伙。有太多的悲哀和无奈。还是那句话。

“亲情不共财,共财永不来。"除非你们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特别铁的永恒关系。

无论“再起诉"的结果怎样,暂不必考虑那么多。总经理的一句话让我心里暖暖的。他不愿意让“梅女士"掺和我进来。

谢谢你!有事儿随时电话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