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7秒不行就21天

2019-11-14  本文已影响0人  司琢博睿

我经常被说记忆力像金鱼,不过七秒便抛诸脑后,又有人说,养成一个好习惯需要21天,那我现在想要忘记你了。但是我要记住自己喜欢过你,爱着你,并且要在今后尽己所能地帮你免除委屈和障碍。

从今天起,戒烟,戒酒,这些都是为你养成的坏习惯,既然是坏习惯那就戒了吧,连同你一起戒掉。

朋友们,请原谅一个正当意气风发年纪的女人不去学习,不去贡献GDP,不去建设美好的新世界,而是矫情地在一个本应该是文字创作的平台上絮絮叨叨自己不值一提的情情爱爱。而且还是一人入戏的那种,鼓笙皆无,不带冠翎,身着卫衣毛衣风衣甚至睡衣的那种。即便如此,如果还愿意入座的话,就请便吧。

故事大概可以囊括为几个巧与不巧:

我喜欢上了我的好兄弟,不巧的是我们都是女孩子。

巧的是她是弯的,不巧的是我不是,我不仅直,而且直得铁骨铮铮,许多男生都要甘拜下风的那种。

不知道心底的小鹿是睡傻了还是咋地,某一天突然就撒开了蹄子,想要向她跑去。

但是不巧,她不喜欢我。

不巧,我还真的就缺这么个朋友。

所以我得偷偷的喜欢,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但是喜欢一个人怎么藏得住呢?何况我们天天聊天,天天一起做饭,天天一起上下学,所以我大大咧咧地告诉所有人,我明恋这个人,我觉得这个人超好看,我要去这个人的婚礼,看着她幸福,即使我不是穿白裙子的,也注定接不到捧花。

但至少在这个无人认识的地方,我还是可以郑重地,大大方方地说一句,我喜欢你,想抱着你睡觉的那种喜欢。

我不想这份喜欢打扰到你,但也不想让这份喜欢悄无声息地被忘记。

因为我一直坚信,我爱你,是最热烈诚挚深厚的一句话,每段感情,都值得被好好地展示出来,然后妥善安放。

所以诸位看官不好意思,这份文集里有甜有咸,有日常也有我反反复复的矫情,总之,大概会是先毫无章法的小女儿的絮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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