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做的事影响恶劣至极,可法律上受到的处罚却很轻。

2022-02-20  本文已影响0人  泡泡鱼dairying

就说拐卖妇女儿童,这种事情都会影响到人的一生,造成一个或几个家庭几辈人的痛苦。按理说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法律严惩的,而我的观点是死刑。可实际上以前的法律处罚之轻令人乍舌,而现在依然令人难解。我不明白这立法的人是怎么评判的?难道是量刑过重,还是中国自古就有买卖人口的传统,司空见惯?而加大宣传,让人们不要碰此红线,应该是尊重生命,尊重人权的基本行为而不是在法律上如此之轻。法律是威严纲纪,怎可沦为笑柄?难道因为我们国家的封建王朝持续很长时间,就应该漠视人权,漠视穷苦百姓的生命情感,而任其生死吗?

再一个是学校食堂,中学的孩子正是在涨身体的时候,而这些食堂出现克扣学生餐费,菜品质量低,尤其这种现象在乡镇学校更为严重,而新闻也屡屡曝出。鉴于这种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这是可以甚至说必须入刑的。中国人多,但不能就这样任其祸害,每一个孩子都是人生父母养,为了钱在其成长的时候从他们嘴里抢饭吃,这与禽兽何异?而既与禽兽无异,又留他作甚?

还有农村老师,以前我们那一代老师是受人尊敬的,而现在的老师不但素质低下,而且品行之恶劣,已到了令人发指之境。他们已扭曲到戕害学生感情心智的地步,而这种人竟然仍然为师,一个危害幼儿心灵身体成长的人竟然是老师?!她们面对的是一个个刚刚对这个世界懵懂好奇的幼儿,这是多么恶劣,多么的难以宽恕!我都不愿去想想这些人的嘴脸,我说,应该把这些人判死刑都不为过!

杀杀杀,不杀不足以平怨,不杀不足以捍卫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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