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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太后

2013-08-04  本文已影响0人  菁瓜

  其实人在摇晃中总能睡的更香,这也许是在婴儿时由摇篮养成的习惯。天市睡了一个很久以来没有过的好觉,直到那种持续不断的摇晃突然停止了,她才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

  那双眼睛!

  即使在最甜美的梦里,天市也不敢奢望睁眼后第一眼就能看见他的眼睛。几疑是梦,她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看,那双带着笑的眸子毫无避讳地盯着她看。

  “能不能现在别看我?”天市小声嘟囔着,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自己仍在摄政王的车里,温暖柔软的上好裘毯被自己揉搓成一团死死抱在怀里,而对面那张榻上,摄政王手里捏着酒杯,正专注地看着自己。

  “现在才想起来不让我看?你睡觉的样子我全看了。”摄政王的表情很像收获颇丰的贼。

  “要命!”天市捂着脸呻吟,“梦里不知身是客,这怪不得我。”

  “如果要怪你,你现在就已经不在这儿了。”摄政王淡淡地说,语气中有一丝冷冽,让天市死皮赖脸的耍赖行为戛然而止。

  她顿了一下,沉默地用手拢好自己的头发,正襟危坐。“现在在哪儿?”

  摄政王朝车窗努了努嘴,示意她自己看。

  天市还算不太糊涂,只小心的掀起一角窗帘往外张望。窗外一座巍峨高大的建筑赫然撞进眼睛,她猝不及防,被重重地震撼:“这是……”

  摄政王在她的身后,淡淡地说:“这是朱雀宫。”

  一时间不敢回头,天市闭着眼睛让自己强行镇定下来,“朱雀宫……那个朱雀宫?”

  通常,人们不这么叫这座宫殿,人们把它叫做天宫。天子居住的地方,天地的中心,万民的顶端,天底下最神秘最尊贵最不可冒犯的天子之宫。

  用了好半天,天市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我们怎么在这儿?”她的声音虚弱带着颤音,听上去的确就像个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

  “天市,”摄政王的声音里有着陌生的郑重,令人不由自主地屏息聆听。

  摄政王把天市拉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盯着她的眼睛,仿佛这样,就能让他所说的每个字都被领会。“我带你到这儿来,是要见一个人,她得了很重的病,也许好不了了。”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悲恸的力量,让天市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一会儿,你收拾一下,我带你去见她。她见到你应该会很高兴,你就陪她聊会儿天,解解闷儿。让她稍微开心点儿。”他说这话的时候,之前那种不容置疑的权威荡然无存,只是一个即将失去亲人的男人,在请求帮助。

  怎么能拒绝这样的要求呢?

  天市在自己意识到之前,头已经点下去了。

  他欣慰地笑了,孩子一样松了口气,然后又紧接着叮嘱:“她会问你一些问题,我会替你回答,你只需要点头就行。但是你要记住我的回答,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解释的,对吧?”

  这话问的真叼,天市心中苦笑,难道说不对吗?于是她只能又点了点头。

  摄政王似乎想不到别的话叮嘱了,于是笑道:“你稍等会儿,我让人来伺候你梳洗换衣服。一会儿坐软兜进去。”

  这倒是提醒了天市,她赶紧问:“我的脚……”

  “别担心。”他安抚地冲她微笑,然后下了车。

  别担心!天市不满地撇了撇嘴,低头找自己的脚。

  之所以说找,是因为醒来这么久了,还一次都没有感觉到脚疼。好吧,确切地说,她压根就没感觉到脚的存在。

  天市掀开盖在脚上的毯子,看到两只脚都用干净的棉布包扎得好好的,比她自己能做到的好得多。天市欣慰地拍了拍脚面,突然僵住。

  没有感觉。

  虽然自己的手敲打在脚面上,可是脚一点都感觉不到。一丝恐慌爬上心头,她试着想要动动脚趾头,但一点反应都没有。天市急起来,一把抓住脚尖使劲儿一捏,钻心地疼像火苗一样蹿上来,沿着四肢游走,重重敲到她的额头,让她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车帘被掀开,含笑怯生生地叫道:“天市姐姐?”

  “含笑!快进来。”天市疼得满头是汗,却高兴得一边笑一边流眼泪。

  “姐姐你怎么了?”含笑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问。

  “没,没什么。”天市胡乱抹了一下脸,满怀欣喜地说:“我的脚疼啊。”

  “啊?”含笑乌溜溜的眼睛在天市的脸和脚之间打转,一副看怪物的表情。

  “刚才差点以为脚趾头不在了,吓死我了,赶紧去捏,下手又重了,疼死我了!不过总算脚趾头还在,真是太好了!”

  含笑显然无法理解她的情绪,只是敷衍地陪笑着,“姐姐,爷让我来伺候你梳洗更衣。”

  天市看见含笑手中抖开的宽大的玄色礼服,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这……这未免太庄重了吧?”天市很想把重音放在重字上。这是按照周礼全套置备的朝服,上至冠冕,下至鞋袜,加起来总共有四十多件,从深衣到外袍,里里外外至少要穿七八层,虽然是冬天,这么穿也会让人透不过气的。更可怕的是那件袍服,每个袖子就有七尺宽,穿上这样的衣服别说走路了,就是喝口水只怕都不容易。

  含笑却对她的惊讶不以为然,“姐姐,咱们府里多少夫人想穿还穿不上呢,这可是王服,除非咱们爷认了你做女儿,否则穿上这套衣服,您可就是未来的王妃了。”

  天市眨了眨眼,耍赖:“我的脚不方便,穿上了爬都爬不进宫去。”

  含笑掩口一笑,“刚才爷不是说了吗?会有软兜送你进去的。”

  天市终于没有了借口,愁眉苦脸地让含笑替她梳头加冠,然后再叫上金蕊进来,两人合力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套衣服穿上。

  软兜却是从来没有坐过的新鲜物件儿,其实就是一个类似滑竿的东西,不过是用了上好的锦缎装饰了,没有那么简陋而已。由两个太监抬着,晃晃悠悠一颠一颠的,头一次坐的人还真不习惯,天市起初就紧张的要命,死死抓住两边的长竿,像个秤砣一样被抛来抛去,颠得五脏六腑都快翻转过来了。她道这也是摄政王照顾她的脚不好才有的待遇,因为连摄政王自己,也要步行走过从朱雀宫侧门到内廷的这一段漫长的路。

  摄政王却全然不用穿那么繁复的服饰,依旧是长衫罩袍,外面系着一领鸥裘斗篷,只不过头上加了个银冠,碧玉发簪绾住头发,白玉耳珰卡住冠带,行走在这金碧辉煌的皇宫之中,别有一番不怒自威的气势。

  天市侧脸看着他,发现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他的眼睛深若寒潭,几乎无人可以看到底。而此刻的摄政王,表情中有着难以言喻的痛彻,天市猜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不久留于人世的人。

  “我们要去见的那个人,她是谁?”

  摄政王沉默了一小会儿,低声道:“我的母后。”

  “啊!”天市轻呼,看着他的目光中带了些同情,想起离开定陶时的那个消息:太后病重。她心中既紧张又难过,莫名为他感到伤心。丧母之痛,人生至悲也不过如此了。她想安慰他,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半天,体贴地说:“我还没记事之前母亲就去世了。相比起来,你能奉母至今,这样的天伦已经是旁人艳羡的了。”

  摄政王惊讶地扭过脸来看她,表情中带着一种诡异的克制。半晌,才低声说:“谢谢。”

  两人都沉默下来。此时已经来到一处水榭,天市看了一眼,不禁惊讶地“咦”了一声。

  这里的亭台楼阁水榭桥廊无一不看着十二分眼熟,就连湖中残荷的痕迹都眼熟的很。看上去,有点像……“这儿和定陶别馆里的院子真像。”天市冲口说出来,随即想到了原因,“这儿就是按照那里修的吧?我听说太后也是定陶纪家的人。”

  “是啊,跟你是同宗。”他简洁地答道。

  越是往里走,他就变得越沉默,惜字如金,全然没有了在马车上那种谈笑风生。天市能理解,他一定是越接近病人所在的地方,就越伤心,毕竟明明现在还活着的一个人,却已经知道不久于人世,连她这个不曾谋面的人想到这一点都难免神伤,何况是至亲骨肉。

  好不容易,在艰涩的沉默中,软兜来到一处幽深的宫室外。

  “这就是相和宫,”他淡淡地解释,“太后住的地方。”

  禁宫深处的相和宫,宫墙上爬满了粗细不一的藤蔓,虽然冬天花叶已经凋净,但看着那密密麻麻如血脉般缠绕的枯藤,天市想这位太后一定是个性情雅淡的人,别处繁花似锦的年月里她的住处却深幽极了。

  恍惚是有人进去通报了,两个小宫女匆忙跑出来跪倒迎接:“给王爷见礼了。”

  这倒吓了天市一跳。自打第一面开始,就不曾跪过的摄政王。也许是他在自己面前一直很随和,言行举止都与身份不符,以至于令她似真似假地将该有的礼数都给忽略了。

  深宫毕竟不同于山野别馆,摄政王对两个宫女的跪拜安之若素,只是点头问道:“太后这一夜可好些?”

  右边脸圆些的小宫女摇了摇头,神色颇有些凄惶,“昨夜王爷离开后,太后吃了药睡下,不过三刻便魇醒了,又吃了一回药,终究睡不稳,早起看时,有些发烫。”

  天市的心揪起来。

  摄政王倒是沉着,只是简略吩咐那两个小宫女:“这是纪姑娘,专门接来见太后的。”他一边说一边往相和宫里走,到了门口想起来,又叮嘱两个宫女:“她脚伤了,要乘软兜进来。”

  两个宫女听了连忙招呼人将天市抬了进去。

  摄政王此时已经顾不上天市了,脚步匆匆地在前面疾行,宽大的袍袖随着步伐摆动,水波般层层波动。天市想,这才是真正乱了心吧。

  好在相和宫内部倒是宽广平阔,台阶不多,廊舍足够宽阔,软兜一直来到了太后的寝宫外,立即又有两个宫女抬了张软榻来,小心将天市挪上来,换了在寝宫中伺候的内侍将天市抬进去。

  绕过重重纱幔,隐隐绰绰看见摄政王已经坐在了床边,一边俯身在床中那人的额头上轻抚着,一边在她耳畔轻轻说着什么。

  天市想,他们母子的感情真好。

  寝宫内极安静,除了摄政王低低的嗓音声外,便是时不时一个女子虚弱的应答。听见簌簌的脚步声,摄政王抬起头,冲天市这边招了招手,又低头在太后耳边轻轻说了句什么,然后便站起身来把床边的位置让出来。

  终于看清床中人的面孔,天市吃惊地低呼了一声:“啊!”

  哪里是什么老太后,分明是个不超过三十岁的年轻女子。

  女子脸色蜡黄,分明病得十分厉害了,听见摄政王说:“她来了,天市。”还是竭力微笑着欠起上身向她伸出手来:“天市……”

  软兜落地,天市的心也跟着重重沉了下去,因为她看见摄政王起身后并没有收回抚在那女子发际的手。

  他看着她,眼神温柔悲伤,令天市深深动容,也深深震惊。

  他爱她!

  这是第一次,她见识到了一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时,所表现出来的关切和温柔。

  天市心中突然充满了悲伤,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对即将永离情人,还是因为获悉已经夺了她魂魄的那个人在爱着别人,是同情还是自怜,她不知道,此刻也没有机会去让她细细思索。

  “天市……”见她没有回应,太后又呼唤了一次。

  天市仓皇地抬眼,摄政王沉默地盯着她,眼神里流露出恳求的意思。

  怎么能拒绝这样的恳求呢?怎么能拒绝这样的呼唤呢?天市压下酸涩,俯身过去握住伸出来的那只手,“太后娘娘,我是天市。”

  太后欣慰的笑了。摄政王也暗暗地松了口气,温柔地将太后压回枕上躺好。

  “没想到,益阳真的把你找到了。”

  益阳?天市朝摄政王看过去,他回避开。天市恍然大悟,益阳,摄政王的名字。

  与此同时,她突然福至心灵,终于明白了那两个人的关系。

  他说她是太后,当然,她是太后。皇帝的母亲,摄政王的庶母!

  一年半之前先帝突然崩驾,年仅六岁的太子在母亲纪氏和长兄益阳的共通拥护下登基。先帝庶长子益阳被封为摄政王,在皇帝成年之前代掌国事。

  难怪他说她是母后;难怪他说她也是纪氏。

  完全会错意了。

  益阳的生母虽然也出自纪氏,却是旁支,当初不过是陪着先皇后入宫的侍女,却成为后宫中第一个为先帝产下子嗣的人。先皇后病逝后,先帝又娶了定陶纪家一位女子为皇后,并将她生的儿子封为太子。

  这些都是在定陶老幼皆知的掌故,只是,天市略带讽意地想,那些以定陶纪氏的皇后为荣的人们,大概没有料到,深宫之中,居然还有这么段不伦的恋情。

  “天市……”即使是在病中,太后的声音还是优雅文淑,有着令人慑服的力量。

  天市飞快地将脑中不断涌上来的念头甩开,学着摄政王刚才的样子把耳朵凑过去,听太后说话。

  “王爷说你的脚趾被冻伤了?”

  天市点点头,宽慰道:“娘娘您凤体违合,还是不要操心太多的好,早早养好了病,王爷也能宽心些。”她说这话的时候,向摄政王看了一眼。他就垂目站在一旁,对她一语双关的话充耳不闻。

  太后却笑了,“真是伶俐的丫头。你今年多大了?”

  “十六。”

  “十六了吗?”太后幽幽叹了口气,“我今年二十六,比你大十岁呢。咱们同宗,论辈分我该和你平辈。认你做妹妹可好?”

  天市大吃一惊,“太后,这折杀天市了……”

  “什么话!”太后轻轻打断她,“咱们本就是同宗的姐妹,有什么折杀不折杀的?认了你做妹妹,更亲近点儿有什么不好?”

  “可是……”天市嗫嚅,“我家是楚乡那一支的,并非纪家嫡脉。”

  “什么嫡啊庶的,人和人相交贵在交心。我一看你就喜欢,这大概就是缘分。有缘,便无贵贱;无缘,便分亲疏。”太后说到这里已经有些气力不支,微微喘了一下,才继续道:“何况,这样对你有好处,以后你嫁人便不会有人拿出身来说……”说着似有意若无意地看了一眼摄政王,“改日若能因此归宗定陶纪家,也算是我的功德一件了。”

  天市还想说什么,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放在了她的肩上,摄政王说:“天市,太后既然和你投缘,就答应了吧。”

  肩膀轻轻紧了紧,天市领会意思,点头答应了。

  太后舒了口气,转向摄政王:“天市刚来,又还伤着,你也真不体贴。”

  摄政王轻轻地笑了出来。

  这种坦荡的亲昵让天市心里又是一酸。

  太后对天市说:“我昨夜病情有些反复,今日力气不济。等我这两日好好养养,让摄政王寻个吉日,我带你到宗庙去行结拜之礼。”

  天市吃了一惊,“这么郑重?”

  太后:“当然,你莫要当我说笑敷衍才好。”

  太后说这话时,眼睛中泛起异常明亮的光芒,令天市无法拒绝,只得点头。

  “你远来劳顿,且去好好休息,等养好了精神,随时进宫来看我可好?”

  天市已经无法再对这位重病的太后有任何不赞同,顺从地点了点头,仍由刚才那两位内侍抬着软兜出去。摄政王到此时才暂时离开太后身边,将天市送到寝宫门口。

  “你先去我的王府,会有人安排的,晚上我再来看你。”摄政王低声交代,语气倒向是对老熟人般毫无架子。

  天市暗暗诧异。但此刻她心中已经乱作了一团,除了点头也没有别的想法。

  送走了天市回来,太后微微笑道:“你看看你让那孩子穿成什么样了,幸亏她有脚伤不用走动,不然不定要狼狈成什么样。”

  摄政王侧头想了想,也不禁笑起来。他低声问:“为什么不告诉她?”

  太后叹了口气,“能见到她就好,你看她那双眼睛,完全不知世事艰辛的模样,何必让她烦心呢?”

  摄政王执起她的手抵住自己的额头,喃喃地说:“是啊,她有一双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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