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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元朝的监察制度

2022-02-15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帆风正

元朝虽为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但从忽必烈即位后开始,即倡导“祖述变通”,推行汉法。监察制度大致模仿汉制,并有所创新。元朝监察制度以三台为主干,以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为网结,从中央到地方有一整套完善的监察制度,形成了一张严密的监察网络。

元代监察机构的设置,分为中央与地方两部分。元代中央政府设有御史台,御史台与中书省、枢密院并称为中枢三大官府。御史台掌纠察百官善恶,讽谏政治得失。元代御史台承唐制,实行台院、察院与殿中司三院制,其中台院设御史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正三品。察院设监察御史三十二员,职责为纠察百官贪赃不法与其他不当行为。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二员,掌朝会时纠察百官朝仪、监督百官考勤等事。

除了在中央设置御史台外,元朝还独创了行御史台,作为御史台的派出和分设机构,每年都要赴地方巡察,纠劾非违。

此外,元朝还在全国设立了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其前身是设置于至元五年的提刑按察司,又称“宪司”“监司”。肃政廉访司“布诸道,按临郡邑”,是高于路府州县之上的一级官府。同时,肃政廉访司又隶属于御史台与南台、西台两个行御史台。

元代不设谏院,给事中属门下省,专掌礼仪、祭祀、登记奏章而已。元朝谏官的谏职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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