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今世红尘

2017-09-01  本文已影响0人  毛六子

20年前,我十六七岁,平十七八岁。我们是一个大队的,我家在小山的里面,他家在小山的外面。站在小山上,我们两个的家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我们年龄差不多,又是一个大队,但我们不是同学,或者说我们根本就没在一个学校呆过。我在村校他就在乡里的中心校,我在乡里读中学的时候他却早一年到了区里的中学。十六七年,我们根本就谁也不认识谁。

      不清楚平是怎样和我邻家的男孩二娃认识并成为朋友的,反正只记得他一天到晚就往我们小山沟里跑,完全把二娃的家当成是他的家,后来干脆把二娃的爸妈叫作了干爹干娘。上个世纪90年代初,正是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平那时刚在我们场镇上开了一个小发廊,剪了个当时很前卫的发型,从后面看和其它男孩子的发型没什么两样,只是从前面看,右额上的头发很均匀很自然地渐渐垂下一撮,慢慢削薄,直到右边脸的颧骨,像极了公鸡尖尖的嘴。忘记了当时的那个发型叫什么,反正我是叫它鸡公嘴,觉得很贴切很形象。那个时候的农村,人们对男人的审美观还暂时停留在短寸发和中山装上。就算是年轻一点的小伙子,也都蓄着当时还觉得流行还时尚的偏头,也就是人们认为也接受的青年头,再配上款式基本统一青色或者蓝色的夹克装或西服,就是男孩子们当时最潮流的打扮。平却不然,他最喜欢的是他觉得最时尚的鸡公嘴发型和他那件淡枣红色的西装,也还别说,这样一身行头套在他身上,还真的很合适。说不清楚怎么合适,反正记得我就喜欢他那个样子,似乎任何事情对于他来说都是那么的不屑,他,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当然,那时候我眼里的世界,可能就是我们这个小山沟而已了,而他眼里的世界,或许也不过只是从我们小山沟到场镇上的那片天。

      实在记不清楚他和我是怎样认识的,一起谈笑,一起嬉戏,平常得再平常不过了。平很喜欢我的短发,很标准的学生头,头发自然垂向四周,前额齐眉处横刀一剪,整整齐齐,后面齐耳朵或者稍下一点又是整整齐齐的一刀,用吹风把发尾稍稍往里裹一下。平说这个发型很适合我,很纯。那时候的我在骨子里还朦胧得分得清楚男女,对于感情这东西还非常的的懵懂。直到有一天,他和二娃一起路过我家侧面的小路,递给我一封装有他相片的算是情书的信,我才突然发现我已经是一个大姑娘了。再看到平的时候,也读懂了他眼睛里对于我不同的眼神,火辣、滚烫、炙热,烘烤着我一颗原本平静的心热浪翻滚,从此,我的眼光每天就只想捕捉他的影子,他的脸。

      我的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沟里。一面是苍翠层叠长满松树蕨草的延绵大山,一面是一梯一梯依山而耕的小山,小山顶上没几颗树,长满了毛草和石头。人们都住在小山这面,种地近,方便些。于是,就有了好几条从小山脚到山顶的小路,便于耕作,也可以翻过山顶再从小山背后下去,是一条通往场镇的捷径。站在小山顶上往里为望,我的家就在小山脚下;放眼山沟外,远处看得到场镇上的房子,往近看,很清楚地看得见平家院子周围繁茂翠绿的竹林。

        农历二月是李花遍地的季节,也许对于我们来说那一年李花的洁白胜过这一辈子见到的任何一种东西的白色。白得纯净,白得透彻!当然,更是那么的长久!小山沟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花香和泥土的芬芳,春耕开始了。像我们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只能帮助大人们打点杂,那些犁田整地的高技术活大人们是不会放心拿给我们干的,而且我们也干不了。虽然改革开放的号子喊得响切云霄,但在我们这个小山村里,农村的经济也还是主要靠着种点经济作物和养殖,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种地不行,养几头猪养一群兔子自然是不成问题的。每天背着个草背篼在山沟里转一圈回来,就是满满的一背篼猪草或者兔草。平好像什么都不用干一样,天天往邻居二娃家跑。只要一进小山沟,他就会很大声地和二娃家的人说话,暗示我他来了,我就会背着个背篼在二娃家的屋周围随便割几把野草,然后也到二娃家去;如果爸爸妈妈在家叫住我做家务一时无法出去,平就会急得吹口哨,我知道那是平在等我,很想我了,我就会草草做完家务或者找个借口心急火燎地跑到二娃家。二娃有个妹妹,比我小一岁,叫小明,去找小明就成了我去见平最好的借口。

      那个时候,零食对于我们来说完全是一种奢望,只要是一日三餐有饭有菜就已经不错了。平和二娃经常去水田里捉一些小鱼泥鳅什么的回来,在二娃家里燃起柴火,在铁锅里放点油,鲜活的小鱼泥鳅被丢进油锅里蹦来跳去,呯呯嘣嘣的,一会儿便停了下来,发出吱吱的声响,随即便从锅里飘出浓浓的香味。平从盐罐里抓一撮盐均匀地撒在锅里,再把小鱼泥鳅一一翻一遍,让它们两面都炸成金黄色。几个孩子围在铁锅边上,看着铁锅里的美味,肚子里早就饥肠辘辘了。平从锅里抓起一只小鱼送到我的嘴边:“尝尝,看合适不。”

    “哦......”我伸手要去接。

    “笨蛋,嘴来呀。”平说着,把小鱼轻轻放进我的嘴里。滚烫的小鱼嚼在嘴里,一抹醇香却从此萦绕在了心头。

    “合适不?”“要不要再放点盐?”几双眼睛看着我,急切的问。

    “合适合适,不用了。”

    “那,再来一个。”平说着伸手又要去锅里抓。

    “可以起锅了。”“就是,你看两面都黄了。”

    “哦!好,拿碗来。”小明拿来碗,平很熟练地把小鱼泥鳅一一装进碗里。几个孩子就守在灶边,享受这难得的美味。“哎呀!你看你,吃个鱼笨得很,小心鱼刺卡着。来,还是我帮你。”平把小鱼我刺一一弄掉,把鱼肉送进我的嘴里。

    “你吃呀,我自己弄。”

    “卡着了这么办?”

    “不会的,我会很小心。”

    “别犟了,我吃鱼还不容易,我随时可以去抓的,你多吃点。”

    说不清楚那是不是爱,总之,有平在身边,我会感到踏实,有一种莫名的幸福。

虽然每一次和平见面都是几个孩子在一起玩,根本没有两个人独处的时候,但只要每天能多看到对方两眼就已经觉得非常的满足。当他有时候必须回到他自己家里的时候,我心里总是空荡荡的,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要等到他再进入我们小山沟的时候,人才突然有了精神。也许是写在脸上的幸福太过于明显,也或许是真的姑娘大了应该注意男女有别,妈妈告诫我:他的两个哥哥都坐过牢,离他远点。是的,在那个时候,坐牢的人是一个可怕的怪物,听说个个都凶神恶煞,心如魔鬼。我的确很害怕, 可我就是喜欢和平在一起,他哥是他哥,他是他。

十六七年,我一直是我爸妈心里的乖孩子,勤快,懂事,更关键的是听话。爸妈当时做了点小生意,每天早出晚归。所以,我们还是可以几个孩子一起在二娃家玩,只是,尽量避免两个人独处,免得生产队的一些无聊的人说些闲言碎语传到我爸妈耳朵里去。就算平回他自己家了,晚上爸妈回来,我也会尽量控制住心里空荡荡的失落,假装精神十足。爸妈也没有发现什么,都很放心。

几天后,天赐良机,那是我这一辈子难忘的一段清纯的红尘岁月。我的一个邻居一家人都外出做生意,请我的一个闺蜜小鱼家人帮忙看屋。小鱼的爸妈干脆就把这事交给了小鱼,还给我爸妈说要我给小鱼作个伴。农村的孩子都很勤劳,小鱼的爸妈借着邻居家空着的猪圈养了几头猪,还在房前屋后的空地里种上了庄稼,以供几头猪的饲料。每天晚上,我都要帮着小鱼拌饲料煮猪食,伺候好了几头猪仔才能睡觉。有时候,小明也会来。山里的天黑得早,邻居家又没有电视,一盒在大人那里捡来的扑克牌就成了我们奢侈的消磨时间的玩具。有时候,几个孩子玩纸牌玩累了,就躲猫猫,嬉戏追逐,那时的山村农舍,是我们年少的天堂。

小鱼要比我们大一岁,有一个媒人介绍的一个男朋友,好像在哪个地方打工,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只是听她幸福地说起过那男孩子很高大很帅气,长得有些像平,只是家庭条件比平好得多。小明说她前几天也有人给他介绍了个男朋友,也与平一样的高大潇洒,说过几天就要来她们家里。她们说,平是很好很帅的一个男孩子,但是没有人敢嫁给他,因为他们家里穷,名声还不好。我不说话,只是微微一笑,我当然听得出来她们是吃不着葡萄嫌葡萄酸。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靠在楼上的栏杆上吹笛子,是我哥哥教我的,小山沟里就我和我哥哥会吹出完整的曲子来。下雨天,清凉夜,我喜欢竹笛与雨滴的声音在雨空交织,喜欢竹笛与月华柔柔地在夜空缠绵。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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