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感
假设一切=1,“我”=a,那么“我以外的一切”就=1-a。由此可知,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与“我以外的一切”之间必定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且“我”要因此而无法感到那种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快乐:比如,a=1/∞时,“我”=1/∞,“我以外的一切”=1-1/∞=(∞-1)/∞,那么“我”将永远因为“我”的渺小而对“我以外的一切”感到羡慕和畏惧,而决不会感到那种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快乐;a=0.9时,“我”=0.9,“我以外的一切”=1-0.9=0.1,此时的“我”仿佛获得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权势和荣耀,即便是古今中外最集权最专制的君主恐怕也无法与之媲美,因为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了这种君主无一例外地无法长久保持他的权势永不受损乃至永不消失殆尽(当然了,“我”=0.9的这种情形大概只能存在于想象之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当然可以充分沉浸在作为0.9的“我”自身的无尽权势和荣耀中,并为之而感到看似无限的喜悦,但“我”仍然无法避免作为0.1的“我以外的一切”因它本身的与我相矛盾的性质而给我带来的烦恼,虽然这0.1的烦恼之于0.9的喜悦丝毫微不足道,但它也毕竟导致了一个事实——“我”无法感受到那种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快乐,从量的角度讲这只是白璧微瑕,但从质的角度讲这却将意味着“白璧”的材质将不复为白璧的材质而只是一种外表看似白璧的材质,因而这种情形也不可称作是“我”的绝佳状态;或许有人会说,那么a=0.5时,亦即“我”与“我以外的一切”数量相等并且性质相同时,“我”与“我以外的一切”岂不会因为这种相等和相同而不复互相矛盾吗?当然不会,这种相等和相同只是外部性质的相等与相同,而不是界限的消融,依然无法使“我”与“我以外的一切”相互和解,这正如,两只外形体重等一切性质完全相同的老虎,在相安无事之时,它们之间或许会产生一种视对方若己的惺惺相惜之情,但一旦时机来临,眼前忽然走过一只猎物时,恐怕它们很难再保持那种情感,也决不会仅仅因为视对方若己就主动把猎物让给对方捕食就像是让给对方捕食也等同于自己捕食一样,多半是要为了争夺猎物而展开激烈竞争,甚至要为此而厮杀争斗并抓咬到对方,类似于这两只老虎的外部性质相同的情形,难道作为0.5的“我”与作为0.5的“我以外的一切”仅仅因为0.5=0.5就能够化解那并不来自于外部性质而是由于外部界限的存在而注定了无法避免的矛盾吗?由此可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会因为“我”与“我以外的一切”的这种无法避免的矛盾而无法感受到那种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快乐。那么,难道“我”注定无法达到一种绝佳状态吗?
并非如此,在我看来,古往今来的一切宗教与哲学无不对这一问题作出了乐观的回答并从各自的思路给出了各自的方案,但在这里,我只想就题论题地提出自己的方案。上段中我列举了三个a即“我”的取值,可以说是各有各的代表性和象征意义,可以说是代表了绝大多数a的取值,但聪明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这三个a的取值可以说代表了0<a<1中a的所有取值,却唯独代表不了a的两个最具特殊性的取值——a=0和a=1,没错,a的这两个取值就是我要提出的两个解决方案。已经了解了上述a的三个取值的象征意义,或许大家不用我说就能推测出这两个a的取值的象征意义。因此,关于这两个a的取值,我只简单地说出结论:
1.当a=0时,“我”=0,“我以外的一切”=1。这看起来是不可思议的,“我”怎么可以等于0呢?的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思维观念里首先就要建立一个“我”的存在,作为我们思想和行为的主体,我们的整个生活无处离不开这个“我”,一旦清除了这个观念,我们大概会陷入无边无际的迷茫之中,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我”=0呢?“我”的身体和灵魂(如果有的话)都消失了吗?绝非如此,如果是那样,我的解决方案岂不是要让人自杀并且自行泯灭那未必实有并且即使有也未必能够自行泯灭得了的灵魂吗?这显然是荒谬的。“我”=0的真正含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对自我的认识、一种人生观,亦即,“我”是脱离了身体和灵魂(如果有的话)的无,身体和灵魂都不是“我”,因此,身体和灵魂都应归属于作为1的“我以外的一切”的那一部分。这样一来,作为0的“我”虽然一无所有,但“我”却无时无刻不在面对着“一切(1)”,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一切(1)”,并且“我”将由于“我”的不可定义性而感到充分的自由,“我以外的一切”可以束缚得了身体和灵魂,但它束缚的不是“我”的身体和灵魂,它束缚得只是“我以外的一切”的一部分,因为“我”原本就是0,身体和灵魂都不是“我”,更不属于“我”。因此,“我”将既能充分地感受到“一切(1)”,又能享受到丝毫不受“一切(1)”的束缚的自由,也就可以说“我”感受到了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快乐,“我”当然达到了一个绝佳状态。
2.当a=1时,“我”=1,“我以外的一切”=0。这种情形更容易理解,正如“我”=0并不意味着“我”失去了什么一样,“我”=1也并不意味着“我”要拥有一切,乃至说“我”要拥有“一切(1)”,同样也更像是一种对自我的认识、一种人生观。“我”=1,即是把“一切(1)”都视为“我”,包括整个宇宙乃至更大范围中的所有存在物,而不仅仅是通常意义上那个我的身体和灵魂。(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征服和占有,就像我在a=0.9时所讲的那样,征服和占有是不可能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那只能使“我”与“我以外的一切”的外在界限更加明显,并由此而不得不面对无法避免的矛盾,因此,如果“我”要不断地征服和占有并且视未曾征服和占有的部分为“我以外的一切”,那么我就是在一条看似正确实则错误的道路上南辕北辙得越来越远。)这样一来,作为1的“我”无时无刻不在自身之中感受着“一切(1)”,同时也不会受到任何“我以外的一切”对“我”的违背和损害(因为此时“我以外的一切”=0)。因此,我将既能充分感受到“一切(1)”,又能享受到丝毫不受“我以外的一切”损害的完满,也就可以说“我”感受到了合乎“一切(1)”的本质的快乐,我当然同样达到了一个绝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