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辞职的同事,又回来要钱了
“哦草,辞职了还能再要钱!”
上次为前邻居家的小妞做完参谋,昨天看到这条后台留言,我惊了一下。
以为自己算错帐了呢。
看了后面,才发现我想多了。
这是一个粉丝发来的报料。
她的一个同事,在公司干了十年,已经是主管级别的,年薪10多万。
年初刚辞职了,因为工作交接中有一些矛盾,公司没有为他办理离职手续。
上月初,他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去告了,理由是公司没有为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呵呵,当然可以啦!
绝大多数的企业,员工的社保基数大多数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的。
当然不包括那些两桶油之类的占据头部资源,或以合规为经营首要的外企哦,
接下来,我要捅个篓子出来哦!
HR,请闭上眼。
反正大多数专业的HR是知道的,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无可奈何。
非HR人员,不知道的,还真的不是一点点。
实际上,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换句话说,每个人的缴费基数应该是不一样的。
再来看看《劳动合同法》里内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记忆中好象是第三十八条。
我不是律师,没有记那么全。
但我记住要害了。
想看个究竟的同学可以自行搜索脑补具体条款。
依法,是指按时、足额地缴纳。
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那又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谁带上身份证,去当地人社局一拉清单,就清楚得不得了。
会中招的单位不计其数!
唉,难怪,在每年不计其数的劳动仲裁案件里面,90%以上都是员工赢的。
这社会保险,为什么一定要缴,而且必须足额缴呢?
大致跟以下几方面有关:
第一,社会保险是社会统筹的。啥叫社会统筹呢?通俗的说法是,现在缴费的人员所缴的钱都放到一个大资金池里,然后退休的人就从里面领钱。
你的父母以前没缴过社会保险,那时还没这玩意。他们现在领的养老金就出自这个资金池。
同理,你退休后能领的养老金也是如此。
如果现在大家都不愿缴,或只想少缴点,那资金池就可能入不敷出。
据说,全国只有10个左右的省市能自保,其余都靠财政补贴。
可想而知,ZF的执法力度不会弱。(如果是我,我也许更拼命)
第二,虽然现在缴费的人不知道自己退休以后能领多少养老金,但缴得越多,领得越多,是确定无疑的。
你说,等我退休,猴年马月了,谁知道那时还有没有养老金?
呵呵,谁知道!
谁知道,你现在很会赚钱,你年老时还会不会赚钱呢?
谁知道,你现在的投资,到你年老的时候能剩多少呢?
这世道,风水转得太快啦!
上半年跟下半年都不是一回事了。
ZF的船总比老百姓的大嘛!
否则,为什么每年那么多人考公务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