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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捞针(下)

2019-04-13  本文已影响264人  波之角落

2019年4月13日  星期六  晴4~15℃

大海捞针(下)

我国《婚姻法》,自1994年2月1日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一天,来自俭汤一对中年夫妇,同居二十多年没结婚登记,一早,他们携带相关证明来办理登记手续。

在窗口填表时,我就注意到他们,不是两口子气质有多吸引人,而是一绿一红的着装太惹眼,男人身穿绿色军大衣,已陈旧;女人身着玫瑰红色呢上衣,也像洗过多次。

年轻人领证后陆续离开,却始终不见他们领证离去,我纳闷,难道他们走时错过了我这里?

哎呀你看,那两口子不在那里啦?他们刚从照相室出来,这速度跟蜗牛有一拼。在我看,办几对年轻人登记,也不办他们一对,真是慢得要命。

路过我这里,我记下登记号2035,以及姓名、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还留个电话——他们家座机号。

大约他们走后十来分钟,小昕问,“刚才补办的两口子走了没有?”“走了。”我回答。

小昕说,“唉呀妈呀,坏了,他们把错证拿走啦(结婚证上相片对,名字不对,就是说小昕把他们的相片粘到了别人的证件上,这对粗心的夫妇,也没发现,就那么拿走了)。”哎呀,这可不是件小事,我感到问题的严重性。

由于他们留的是家里座机号,要想联系上,也只能等他们到家之后。可是,不赶紧把他们追回来,小昕会废掉一对结婚证不说,那两口子还得从大老远农村再次返回,那样的话,麻烦可就大了。

我体谅小昕心急如焚,也特别怜悯那对夫妇,要是为这事让他们从偏远农村再跑一趟腿,耗费精力也浪费钱财。

看窗口都忙,我主动说,“要不,我上车站去追吧!”小昕当然求之不得,只是担忧,“你认得他们吗?能追得上吗?”“他们穿的衣服好认,我追一下试试看。”我也不敢肯定。

我抱着一线希望,在朗日下,三步并作两步,一边快步走,一边满哪瞅,就瞅那一绿一红,穿着显明的两个人。

我一边看,一边脑袋转:他们还会去逛街吗?不会的,相信不会的,我安慰着自己。

我右拐一个弯,再左拐一个弯,站前广场就在前方不远处。我边走边默默祈祷,叫我能追上他们吧!

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帝,还没到站前,那一绿一红两口子,神奇般呈现在眼前。哎呀,坐在碧海大厦门前台阶上,狼吞虎咽吃包子的那俩人不正是他们吗?我激动,我感谢,别提心情有多好。

赶紧给小昕挂电话,然后带上他们返回登记处。

这件事,不仅小昕十分感谢,连那对夫妇也连连说感谢。

我是帮了小昕和那对夫妇,可是,换个角度想,他们又何尝不是帮了我?我不过做了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情,却收获到两份沉甸甸的情意,我能不心存感激吗?

帮助人,确实让人快乐;做好事,尤为叫人幸福。

事后小昕说,“去车站找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多难啊!”小昕感激不尽,我则高兴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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