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最终挥刀相向!究竟什么原因最终使张扣扣“逼上梁山”?
今天是特大杀人案主犯张扣扣被公开审判的日子,这一重大刑事犯罪的案例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很早就上了各大资讯平台的榜首。但引起广大吃瓜群众浓厚兴趣和广泛关注的显然不是该案件本身,而是导致该案件事实发生的背景原因和犯罪动机。所以,无论是张扣扣案的发生,或者是张扣扣案的审判,对于中国的司法公正和司法进程来说,都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标志性事件。
2018年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在自家楼上发现其邻居王自新和其长子王校军、三子王正军,还有亲戚正准备上坟祭祖,随后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在王校军、王正军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将二人刺死,而后张扣扣又持刀来到了王自新家里,将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刺死。在逃离现场前,张扣扣还放火焚烧了被害人王校军的轿车。这就是张扣扣案发的简要事实。但正如俗话所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张扣扣为何会残忍地连杀一家三口人?这中间到底有多少的深仇大恨?这才是所有矛盾和问题的症结所在。张扣扣杀人自然触犯了法律。但揭开张扣扣杀人的动机,则是避免甚至杜绝类似悲剧重复发生的关键所在。这也是法律的终极意义所在!
一起案件两个事实!究竟孰真孰假?
随着事情的进一步发酵。一个有关张、王两家二十三年前的旧案浮出水面。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曾跟王家人发生了一次激烈冲突,冲突中,张扣扣的母亲被王家人打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但张扣扣的母亲究竟是如何死亡的?凶手是谁?张扣扣家人的认知事实却和当年法院的判决有很大的出入。甚至连民事赔偿部分都没有达成一致。
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鉴于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判决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下午7时许,汪秀萍路过王正军家门前时,便给王正军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向汪秀萍争吵并厮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秀萍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死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和王家二子王富军的描述基本一致。
据王富军说,(汪秀萍)走我身边然后朝我吐口水,当时头一次确实没吐上,我就骂了一句,我说疯婆子,然后就过去了嘛。当时我也没回屋,我就还站在那里,然后她返回来又朝我脸上吐口水,我肯定非常愤怒,气愤了,我就扇了她一耳光,然后她就破口大骂。
汪秀萍的男人,张福如和他女儿从家里过来,手里拿了一根扁铁,他的女儿把扁铁交给他母亲,然后朝我兄弟头上打了一下,然后左脸上挨了一下。在被打后,三弟王正军也用木棒往汪秀萍的头部打了一下,汪秀萍随后倒在了地上。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全额赔偿,故酌情予以赔偿。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
法院判决后,虽然张扣扣家因为各种可以想象的原因没有提起上诉。但这样的判决却成为张家人一直挥之不去的阴影而耿耿于怀。
对于当年老伴惨死的详细过程,张扣扣父亲张福如说,是王家老二王富军站在路口先骂自己妻子的,我妻子就骂他,骂着急了,他就抓着我妻子头发,打起来了。后来是王富军拿着棍子,从后面一下打在头上了。打完走了,我的妻子咚的倒地上了,我就往后看到了。判个最小的儿子王正军,最小的因为啥,不够18岁,最后这个案子,我跟你说这是他们写的,我说是老二打的,他们最终写老三打的。
而除了对这起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不满之外,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张家人也一直无法接受。判决书显示,当年张家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等共计25万元,而法院最终判决的金额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经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张家最终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
这件陈年旧案距离今天已经23年了,张扣扣最终还是选择举起了刀,为其母复仇。不能不说这是一场悲剧,仰或是一种无奈。如果不是张扣扣杀人案发,这个上世纪的案子是不是就永远石沉大海了?不明不白死去的汪秀萍是不是永远就这样不明不白了?倘若我们的司法机制能够切实地做到基于事实的对于公平正义的维护和弘扬,倘若我们的老百姓能够有一个畅通的有尊严的申诉正义的渠道。是不是像诸如张扣扣们的戾气和愤懑,还有很多已经发生过的类似悲剧都可以避免呢?(文中部分图片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