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风过境

2017-12-16  本文已影响0人  思无所诗

认识你的时候是春风十里,现在是很久以前。

关于那些遥远的回忆,起初的生怕遗忘,现在的Don't care,人生短暂,不愿只活在回忆里,只想带着梦想去流浪。

在必须发现自己终究一无所有之前,至少可以说,我喜欢过你。纯粹的喜欢除了可以具体到你这个人之外,再无其他可以具体的东西。它不需要那么多道理,那么多理由,那么多废话,它不关乎年龄,学历,距离,它与家庭背景,社会地位,经济基础没有半点关系,喜不喜欢,合不合适,在不在一起,不是一件事,是三件事。

我喜欢偏执的喜欢一个人直到老去为止,我喜欢单曲循环一首歌,直到听腻为止,我喜欢同一牌子的牛奶,直到不喝为止,我喜欢在我的世界宣泄所有不满,直到把自己逼疯为止,我喜欢一个人在路上那种被世界遗忘的感觉。

我知道有人是爱我的,但我好像缺乏爱人的能力,如今已各自在城市两端,相距远相见难不聚只散,其实我并没有太多期盼,毕竟一生很短少有圆满。

林夕说,那个人可能什么都没有做,也可能不小心多做了些什么,就被你无辜大爱一场。确实,你从来不曾做错什么,至始至终,从一而终, 喜欢一个人,与谁都没有关系。

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做过梦饮过酒度过春风见过你。

从此山水不相逢  彼此相忘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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