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狗事件:毫无责任心的人,谈什么喜欢

2018-01-15  本文已影响0人  落花蕊

似乎最近是教师的灾难日,又有一名教师上了头条,而这件事的始末更加让人恶心,如果说高铁扒门是自私自利的话,那么这位大姐可以说是穷凶极恶之徒了。

半月前,成都姑娘小吴的爱犬走丢,经过打听,原来狗狗被小区门卫捡到后送人,小吴联系上捡狗人之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狗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11日上午,小吴再次到何某家中协商却被拒门外,此时屋内能听到狗狗叫声。而后狗狗被发现在何某家楼下躺着,嘴角流血,四肢抽搐。狗狗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医生推断系高处坠落伤亡。

就在12日,何某在派出所内哭着向小吴道歉,但是小吴因为爱犬之死,并不打算立马选择原谅,并且在微博上提出要求何某公开道歉,自己也将走法律途径,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但是,就在昨天下午,本来答应道歉的何某掉转枪头直指小吴将自己的个人隐私泄漏出去。

看到这里,我满脑子只有一句话: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就在我们的下一代还在接受什么是“拾金不昧”的中华传统美德的时候,我们自己却在干着侵占他人财物,并且以此强制索赔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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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隔着一道屏幕,都可以想见何某在要求金钱赔偿时候的嘴脸,真的很难看。

仔细看下去之后,后背一阵发凉。

聊天记录中有一条:养大了,她不喜欢就杀来吃了。

我想,那个“她”应该说的是她的女儿吧!

不管事实是怎么样的,身为母亲的何某只是以这种方式希望对方给予更多的金钱赔偿。但是,这样将自己的女儿推出去,真的好吗?

小孩子的好奇心总是很重,但是新鲜感也不长。身为父母,在关乎责任的问题上要严肃且认真地对待,你的掉以轻心很可能让你的小孩儿走上歧途。

数月前,我的一位同事给他的儿子买了一条狗,取名大白。在买之前,同事很困扰,问其原因。

同事说,孩子虽然已经不小了,有自己的喜好,但是现在学业过重,根本就照顾不来,所以这狗与其说是买给他的,实际最后的照料都是他母亲在做,我怕他是图一时新鲜玩玩罢了。毕竟,养狗和玩游戏终究不一样!

这件事前后折腾了近两个月,中间是父子之间的拉锯战,在同事与其子再三确定养狗的决心之后,大白被领回来了。结果,事实与同事预想的几乎一致。

同事很是伤脑筋,尤其是事后才得知,儿子买狗的初衷只是因为喜欢的女生家里也有一只狗。

看吧,孩子并不是真的喜欢,他们在确定是否喜欢之前总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即便是我同事那样三观奇正的人,最后也只能唏嘘。

更何况,何某在这件事上的奇葩作为,实在让人无法忍受。

钱可以买猫买狗买兔子,但是买不来自己的良心和责任啊!

索赔无果之后,何某愤然将狗摔死,绝对抱持着一种玉石俱焚的心态:你不想我好,那大家就都别想好。

仔细品味一下,确实让人心寒!没错,对于何某来说,摔死一条狗而已,又不是杀人放火,她自然是不怕的。

但是她错了,事情发生之后,很多信息和细节都被爆了出来,这世上,还有一句人言可畏呢!

很显然,何某这一次犯了众怒。就跟之前的江歌案的刘鑫一样,法律拿你没辙,但是道德还在人的心里。

那是一把尺,谁也无法去镌刻上面的尺度。

所以,当你开始觉得自己的生活,家人的生活都为此所扰的时候,你就知道,很多事情,法律解决不了,它并非无解。

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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