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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发代首?为什么古时候会有断发之刑?

2022-07-20  本文已影响0人  拆书猫

闯红灯就是没有孝心!横穿马路也是没有孝心!跳伞、冲浪、潜水、都是不孝,赛车、翼装飞行、徒手攀岩更是不孝!君子当远避灾祸,以全孝道。

君子言孝道,讲究“父母全而生之,予全而归之”。如果损伤了自己的身体,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了,又怎么照顾父母以尽孝道呢?

《论语·泰伯篇》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曾子有疾,召门弟 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曾参得病了,把他的弟 子叫来说:“你们看看我的脚,看看我的手!《诗经》上说:‘战战兢兢,好像面临着深渊,好像走在薄薄的冰上。’从今以后,我知道我可以免除灾祸了,学生们啊!”

不知道这是不是曾子临终前说的话,但肯定是病重之际。自己认为已经不久于人世了,便用自身为例,给学生们又上了一课:看看我吧,至死都没有损伤自己的身体,父母给了我完整的身体,我如今终于可以完璧归赵了。

儒家思想中,对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执念,类似于自己身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不能随意损伤身体。所以,在古时候有一种“断发之刑”,这种刑罚对身体并没有什么伤害,却可以在心理上给予被罚者 ji 大的惩罚。曹操就曾有“割发代首”的典故。

这种理念如果放到今天来讲,就是君子应当避免一切有可能损伤身体的行为。比如:不看红绿灯横穿马路、参加 ji 限运动都有危险性,都可能会损伤自己的身体。像跳伞、翼装飞行之类的高风险运动更是要敬而远之。

孝道是要孝顺、照顾父母的,如果自己不慎受伤,反倒要父母照顾自己就是不孝。如果后果非常严重,甚至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大不孝。所以,爱惜自己的身体,不仅是自爱,也是孝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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