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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就是我的

2018-11-03  本文已影响22人  追梦钰儿

小客车在傍山公路上匀速的行驶,我还在回味着眼前刚晃过去的新火车站的建设埸面。突然,车停下了,小光头的矮胖司机从车的左侧绕到了右侧将车门打开,只见他拖着一包水泥,吃力地把它放在刚打开的车门边,然后把门关上回到了左侧驾驶员座位上。

"一包水泥也看得起,就值25块钱,是别人弄丢的,别人会来找的。就是我们这些没有多少收入的农民,也不会去拿别人的东西,何况你们这些找大钱的人呢。"一位坐在前排中年男子开口说话了。

"我们是找大钱的人吗?一个跑车的,再说是捡的又不是偷的,我不捡别人也会捡的。"胖司机转过头来,笑着对说话的中年男人解释。

"可丢东西的人,一定会着急的,他会来找的。"坐在我旁边的中年女乘客也答话了。

说话间,前面出现了一辆装满水泥的拖拉机,看得出码在车上的水泥在车尾处有滑落的空缺,从车上跳下来的一男子正沿着来路去寻找丢失的水泥。

"这一定是哪家买水泥建房用的,他们发现丢了,来找来了。"女乘客在自言自语。

司机像没事人一样,加大油门从拖拉机旁急驶而过。在前面的小镇,司机将车停在了一家铺面前,铺子里出来了一个穿着公安服装的男人,司机对来人说:

"我在路上捡到了一包水泥。"来人随即和胖司机一起把水泥从车上拎到铺子里。

胖司机从捡到水到把水泥存入铺面,整个过程都表现得很自然,没有一丝的慌张,甚至在与来寻水泥的人相遇时候,他都能坦然相对,没有一丝窃者的心态。

这不能不让我感到震惊,就算是捡到的东西,面对着来寻找的失主,你应该主动归还,如果这时不归而居为己有,与窃又有什么区别呢?

也许有人以为金额不大是小事,正因为是金额不大,如果是金额大,这种行为在《民法通则》中叫"不当得利",即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归还失主就是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其权利。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刑法设立了“侵占罪”。

记得小时候,唱过一首很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那时的小朋友都会的唱。它不是说一分钱有多么重要,而是在倡导一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教育孩子们从小做起。从小孩子的时候就注重培养人的品德。

小外孙才上一年级,就开始背诵《弟子规》了。《弟子规》中说道:"物虽小,勿私藏,事虽小,勿擅为。"是教育孩子们不能因为物小而藏,不能因为事小,而做去。孩子们尚且能懂的道理,大人不懂吗?只是因为我们常常有一种贪小便意的心理在作怪,认为不贪白不贪,捡的不是偷的,没有什么不应该的。

而他们从没有想过丢失失物的人,是一种什么心情。也许你拾到的是一笔别人等着救命的钱;也许你拾到的是别人打了一年工的积蓄;也许你捡到的是关系到别人下一个工程的很重要的东西。我们不从法律的角度上去说,从几千前就有的道德观念上去讲,是不是应该归还失主呢。

如今很多人已经不讲道德了,动不动就是道德绑架,真那么容易就被绑架了,社会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渣了。真希望社会风气越来越好,好人越来越多,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不是个梦,很期待我们的祖国会成为世界上一个高度文明发达平等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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