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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谈得救之道——税制

2018-09-20  本文已影响155人  bb422b7305f6

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不可逃脱,死亡和纳税。

从古代奴隶制社会到当今具有现代文明的各种意识形态的社会,阶级矛盾从未消失,这种矛盾产生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这种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表象,并且在社会的发展需要中产生了统治阶级的机器——国家。国家机器的运转需要物质基础,于是收取被统治阶级的赋税是重中之重,国家这种社会组织有了合法的权力进行收税行为。

       中国作为一个正常的国家也并不例外,税制也并不是非正常话题。纵观几千年的历史,大概有两种赋税:(1)以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所承担的田税、军赋、力役为大头。历朝历代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税制形式虽有)多变,但内容始终以围绕此三者为核心。(2)以此三者之外的税,即以农业为基本之外的包括工商业在内的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交易行为的扩大,这项税收呈缓慢上升的趋势,但直至清朝末年也未能取代农业税的大头地位。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以土地(包括依附于土地生产资料的户税和丁税)为主,以商业税(包括关税与市税)为辅的税收制度。大体如斯:始立于西周之时,春秋和战国各大诸侯国对税制进行多次大范围的外科手术式的改革,秦汉之时逐渐完善。魏晋南北朝、隋朝以及唐初,有的施行均田制,有的在均田基础上又进行补充。从唐中期(安史之乱)后,均田制因土地兼并的日益激烈而遭到了掘根式的打击,之后税制改为两税法(唐朝德宗杨炎改革),从而“以丁为本纳税”改为“以资产为宗纳税”,这是一次跨时代的进步改革。及至宋元明清逐步实现了地、户、丁税的合并。同时又加强商税和烟酒等杂税,从此商税和货物课税成为历代王朝又一重要的财税来源。这些制度变来变去,其主线无外乎一个原因——国家财税太少,统治机器难以正常运转,极少数的税制改革是出于对于劳动人民的同情,而且当发现了要必须改制方能继续王朝寿命时,已到了必须壮士断腕的地步了,可惜未曾有一个朝代真正做过剜肉疗毒的手段,终究不过是修修补补,徒有其表而已,纵然有似王安石般的铁汉子高呼“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但仍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徒有空悲切喽。朋党政治,天灾人祸,权贵利益总是成为改天换日的慢性催化剂,最终以农民起义的流血斗争为尾声而谢幕,这可漂杵般的血液汇成河流,重塑成一个个灵魂,他们被繁赋杂役所压迫,受奸卒恶吏的鞭打,只能发出无助的哀叹吧!不!听!大泽乡的戍卒振臂一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看!黄河两岸的劳工斩木为兵: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夏——贡赋制

《史记.夏本纪》中记载:自虞夏时贡赋备矣。也就是夏朝这个奴隶制国家曾经采取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赋税制度。《孟子.滕文公上》也记载:夏后氏五十而贡。即五十亩地的收成要向国家缴纳十分之一。

夏朝的税制有两个组成部分,其一为平民向国家缴纳的地租,其二为贡纳。

第一种田租在《史记.夏本纪》中记载:夏禹之时,“四海合同六府甚修,众土交正,改慎财赋。”政府依照不同的地区土地的肥瘠状况,将土地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每等田地的赋税缴纳量不同,但逐渐完善为按照收获量的比例计算收取,平民百姓向政府缴纳的实物地租为国家财税的主要来源。

第二种是“贡纳”,《尚书.禹贡》中记载: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当年禹王治水,以引浚之法将百川通流大海,天下出现许多的冲积平原,禹王将天下分为九州,然后依据各个诸侯距离王城的远近作出区域划分,各地要向王朝提供实物、徭役、军队。这些“贡纳”主要是附属部落向夏王上交的地方特产,诸如丝织品、帛物、铜器、金银器、或者是大批的奴隶美女。

为了保障税收的稳定执行,夏朝专门设立了主管赋税的官吏,这在《夏书》中记载有“职听讼,收赋税”的“啬夫”,并且在度量衡方面也已经使用了石、钧等衡器来征收赋税。

商朝大体沿用夏朝的赋制,耕种公有土地的平民为政府提供地租即土地税,对于国家的事业工程平民百姓要服力役。对于贡制也是沿用前朝,伊尹作《四方献论》:诸侯来献,或无牛马所生,而献远乡之物。

西周基本沿袭商周的贡赋制度,并且在原有“井田制”的基础上继续使用“井田”八私一公的“助法”,又衍生出了不分公私的“彻法”。不分公田私田按照产量比例收取。于是西周一朝对于土地税的收取又精细了一步,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周朝分封制度的扩大以及他所显示出来的武功之烈,周的领土的扩张也伴随着税制的扎根入地,从制度层面对占领进行了完美诠释。

春秋时期——“履亩而税”的田赋制度

在这里我没有完全将税制钉死在某一个制度,因为春秋末期及至战国,天下的诸侯皆不重王室,一时间礼崩乐坏,“井田制”也逐渐丧失了其时代的合理性。随着铁质农具和牛耕的问世,生产力大幅度的提高,私田逐渐大量的出现。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也成了空口白话了。各国为了应对战争支出的需要,争相进行赋税改革,八公一私“井田制”之根基也开始摇摇欲坠了,过程是缓慢的,量变在积累,只等突破那看似不可逾越的界限。

一时间,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楚国“量入修赋”,郑国“作丘赋”,以及那影响千年之久的商鞅变法。税制改革真可谓是百花齐放,精彩至极啊!税制改革繁多,但是其主线很明了:废除井田制,土地从公变私。我们中国人总是说开天辟地,那就以鲁国“!

春秋时期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初税亩诞生了,此制从字面解释,初税亩制度,从字面解释,税为使动词,意为开始使税嫁接在以亩为单位的土地上。具体的办法: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原来“井田制”,九百亩中取一百亩,而“初税亩”之后,公田之外再收取十分之一的税,也就变成十分之二。

这是一次伟大的尝试,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提高了人民开垦生产的积极性,适应和促进了新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从律法的角度肯定了土地的土地的私有制,历史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生产力的要求之下,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合乎情理的调整,这是对劳动者利益要求和生产价值的尊重,亦是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他是承认土地私有制合法化的开始,此刻量变积累到了某一个程度,发生了初级质变,当初那自然而然的经济行为过渡到了由国家承认的政经制度,这无异于是具有凿空拓荒,石破惊天的意义。社会变革最终由生产力推动社会前进的意义得以展现。

秦朝——编户齐民制

那什么是编户制呢?其实就是相当于我们现如今的户籍制度,政府将农民编入户籍,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徭役的制度。编户齐民事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其中包含四项:①田租即土地税。②算赋和口赋,也即人头税。③国家事业工程的劳动即徭役。④对内治安维稳,对外戍边即兵役。

秦制的田租税率为十五税一,相比于“井田制”的十税一还是略低一点,只不过秦朝的人头税和杂役太重了,刑法又过于苛刻,让他落了个“戍卒叫,函谷举”的下场。

这里要强调一下“租”和“赋”两个概念的区别,租是土地税征收的税额,以亩为计量单位。赋以丁计,即以人口计,包括算赋(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和口赋(对未成年征收的人头税)。

田租大概分为三种方式收取:①酌量农民一年的粮食数量来确定租额。②以“百亩”为计量标准,即以一户有百亩田地进行计征的。③假设一户有田地百亩,则以户为计量单位进行征收。

始皇帝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颁布了“使黔首自实田”的法令,令所有的地主和有田的农民自报所占有的田地的数额,规定每顷土地缴纳饲草三石,禾秆二石;另外还有人头税,人头税可以用钱来缴纳,也可以用粮食布帛缴纳;杂役也很多,役于郡县的要“更卒”,役于中都官的“正卒”,役于边境的“戍卒”,就是这个戍卒,大泽乡振臂一呼,天下百姓揭竿而起,一举掀翻了不可一世的大秦帝国,不知道始皇帝在骊山陵下作何感想啊!

一说到帝国,条件反射主席说过的话: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不过此帝国非彼帝国哦!

不管是李自成的明末农民军起义,还是黄巢杀人八百万,亦或是太平天国起义皆毁誉参半,有着极强的阶级局限性,且破坏力也让人无不忌惮,可太史公硬是将陈胜写入世家当中,陈胜曰: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奋起陈王挥黄钺,怒发白丁万古声,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就是我们党所举的:革命首创精神!

某人曾写道:祖龙虽死魂尤在,百代皆行秦政制。直至今天的新中国不也是深受秦编户齐民制的影响来施行户籍制度嘛,秦朝的人头税直到清朝雍正年间的“摊丁入亩”,才从形式上废除。以此户籍制度为引线将农民的劳动成果进行穿连,做成一串串美丽的挂坠,成为了那结满衣冠禽兽朝服前的摇曳闪烁。个个满脑肥肠,油光锃亮,怎么说: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罢了。人民的社保医疗,基础教育无从谈起,甚至基本的生命都难以保障,看到今天我手中的医保卡,和我身前的书桌,马克思的话不是妄言:社会在曲折中前进,文明就在前方!

写到这里把中国古代税制的基本盘给啰嗦完了,其中还夹杂着我的一些个人情怀,不!是满腹牢骚!哈哈哈!牢骚太盛防肠断哦!日后唐朝的租庸调制、两税法、明朝一条鞭法、以及清朝的摊丁入亩,均是在这个基本盘下进行的,而每一次税法的变动都是一场腥风血雨,因为每一次变革都是对利益集团的冲击和蛋糕的重新分配,无数的南墙等着你去撞,看你有没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必死之心了?问一下桑弘羊、张居正、王安石吧!

请看下一篇:腥风血雨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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