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昨天读《小妇人》读了大概二十页,读出了点兴趣来。
看到的一节是舞会中遇到劳伦斯家的那个有些羞涩的男孩,他特别殷勤周到,和乔也很说得来,印象最深的是乔的冒失和劳里的周到备至。梅格因为跳舞扭伤了脚踝,劳里提议她们姐妹俩坐他的马车回家,而且他自己坐到了车夫的位子上,为了给梅格腾出一个抬起脚来的地方,足可见劳里的细心。和这样的男孩相处起来肯定特别舒服,让人心底里很喜欢这个人。这些就是表现人物性格的细节之处。有时候总想,小说当中的这些细节到底该怎么写呢?他们的对话该是怎样的?《小妇人》给到很多的启发。
读者们喜爱的,就是这样生活化的细节呀,引人入胜的就是这样细致入微的地方。一言一动都动人。很多时候不会特意去想这样写到底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这样写。小说就是通过细节来表现人物。而这《小妇人》的整本书就是来描写的马奇家四姐妹不同性格、不同选择、不同命运的故事。
一开始看到简介,有些不喜欢这样圣母心的一家人,觉得不可信,现在为什么又有些喜爱了呢,是因为细节描写打动人,让人觉得这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硬生生编造出来的。尤其是读到梅格,这个家里最大的女儿,她小时候经历过家庭富裕时期,所以对家庭由富转贫有些不平,因为忘不了当年舒适自在的生活,她有些爱慕虚荣。虽然心底里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又知道出去工作来减轻家庭的负担,对雇主一家的不幸遭遇会报以同情,而且思想上会有变动和升华,不是没头脑没思想单薄的人,而是立体的兼具人的美好与邪恶的一个立体的真实的人。乔呢,是个酷爱读书,有创作才华,同时又做事毛躁,又有自知之明的冒失鬼,她自己也认同的冒失鬼。看到她,会让你看到青春期的正在疯长的一个少年的形象,有各种小毛病,但又不失可爱。贝思是个温柔的人,从她小时候就已经表现出她为家庭而默默牺牲的精神,从她所做出来的一些事,更多的是从作者的点评中,尤其写到她的付出虽然无声,却会在人们失去她的时候感受最深。艾美虽然是最小最自私的,但是也一样有她成长的变化。
读的过程中,学到了一个表达的句子,印象特别深刻。最初乔遇到劳里时,劳里试图表现出严肃的表情,眼睛里面却闪现着调皮的光芒。这句话,把一个既有好奇心,又努力让自己显得像个大人一样的大孩子表现的十分到位。在描写人物的时候可以用到这样的写法,效果一定很好。
看到一句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总相亲。出自于谦的《观书》。
初看到的第一眼就爱上了这话话,尤其是“书卷多情似故人”。好似一本本书都不再只是承载字的毫无生命的东西,而是一个个多情的人,有的可亲,有的可爱,有的严肃,有的活泼。都是自己喜爱的一个个故人。
为什么现在很喜欢“旧”“故”这样的字眼了呢?也许是因为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感到旧情故物以及故人的可贵以及不再可求了吧。人是会变的,当年的人变成现今的人,你不知道还喜不喜欢现今的人,但是当年的人,总是怀念的。而书,不会变,变的是自己的体会,书,永远是你看到的当初的模样,时间怎样流逝,它也始终是它。如果一个人始终保持着当初美好的品质,你得多宝贵它。人的变化太大,大到不受人的控制,也不知会否变成不再认识不再熟悉的模样。所以,书这个故人尤其显得可贵,像个单纯的纯粹的人,一直喜爱下去,多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