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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骈拇》(三)

2024-04-12  本文已影响0人  沙漠

自上期谈了仁义的三大罪后,我们接下来继续阅读《骈拇》这一篇文章,不过接下的文字则比较枯燥难懂,但却是为上文做解释。

“夫小惑易方,大惑易性。何以知其然邪?自有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臧与谷,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䇲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奚必伯夷之是而盗跖之非乎!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其大意为:“小的迷惑会使人弄错方向,大的迷惑会使人改变本性。从哪里知道是这样的呢?自从虞舜拿仁义为号召而搅乱天下,天下人便没有谁不是在为仁义而争相奔走,这岂不是用仁义来改变人原本的真性吗?为此,让我们试着来谈论一下这一问题。自夏、商、周三代以来,天下人没有不借助于外物来改变自身本性的。平民百姓为了私利而舍弃生命,士人为了名声而舍弃生命,大夫为了家族的利益而舍弃生命,圣人则为了求取天下人的幸福而舍弃生命。所以这四种人,所从事的事业不同,名声也有各自的称谓,但他们为所求舍弃生命、损害人的本性这一点却是一样的。臧与谷两个人一块儿放羊,都丢失了羊。问臧做什么事情了,臧说是在拿着书简读书;问谷做什么事情了,谷说是在和别人玩投骰子的游戏。这两个人所做的事不一样,却同样丢失了羊。伯夷为了求得贤名而饿死在首阳山下,盗跖为了求得私利而死在东陵山上,这两个人死的原因不同,但他们在残害生命、损伤本性方面却是相同的。为什么一定要称赞伯夷而指责盗跖呢!天下的人都在为某种目的而舍弃生命,那些为仁义而死的,世俗之人称他为君子;那些为财货而死的,世俗之人称他为小人。同样是为了某一目的而舍弃生命,有的被称为君子,有的却被叫作小人。倘若就残害生命、损伤本性而言,那么盗跖也就是伯夷,又怎么能在他们中间区分君子和小人呢!”

文章从仁义的三大罪的角度出发,解释其为什么不应该强加于人类身上。自从尧舜开始使用仁义搅和天下,天下人便开始为其本劳,就连战国时期各诸侯也是如此,实在不得已还是要以仁义为借口攻占吞并他国,是啊,“天下何其嚣嚣也”!再到夏、商、周三代后,仁义就更为清晰了,从而产生诸如礼、法、兵等社会治理手段,这便是使天下不能回归自己纯朴的本性的主要原因,从而即使没有是非人们也要制造是非出来刷刷存在感。于是文章从平民、士人、大夫、圣人的角度透彻地解释了仁义是如何施加在人们的身上并且改变人的自然秉性的。最后以放羊娃臧与谷二人丢羊的故事指出了人们丧失道德:这里的羊指代道德,而臧与谷指代仁义——重点在“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与伯夷和盗跖的死互文用法,伯夷为求贤名而死,盗跖为求私利而死,“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可见,老庄等先秦道家完全是从能否保持自然秉性的角度出发,而不刻意标版仁义,于是得出世人大多都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死的结果是相同的,因此君子和小人也是人们标版出来的,条件转化后,君子也可以是小人,小人也可以是君子。

文章结尾,庄子们说:“且夫属其性乎仁义者,虽通如曾史,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属其性乎五声,虽通如师旷,非吾所谓聪也;属其性乎五色,虽通如离朱,非吾所谓明也。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吾所谓聪者,非谓其闻彼也,自闻而已矣;吾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矣。夫不自见而见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者也。夫适人之适而不自适其适,虽盗跖与伯夷,是同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为仁义之操,而下不敢为淫僻之行也。”大意是:“况且,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仁义,即使如同曾参和史那样精通,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完美;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甜、酸、苦、辣、咸五味,即使如同俞儿那样精通,也不是我所认为的完善;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五声,即使如同师旷那样通晓音律,也不是我所认为的聪敏;把自己的本性缀连于五色,即使如同离朱那样通晓色彩,也不是我所认为的视觉敏锐。我所说的完美,绝不是仁义之类的东西,而是各有所得罢了;我所说的完善,绝不是所谓的仁义,而是放任天性、保持真情罢了。我所说的聪敏,不是说能听到别人什么,而是指能够内审自己罢了;我所说的视觉敏锐,不是说能看见别人什么,而是指能够看清自己罢了。不能看清自己而只能看清别人,不能安于自得而向别人索求的人,这就是索求别人之所得而不能安于自己所应得的人,也就是贪图达到别人所达到而不能安于自己所应达到的境界的人。贪图达到别人所达到而不安于自己所应达到的境界,无论盗跖与伯夷,都同样是滞乱邪恶的。我于道德行为很感惭愧,所以于上我不能奉行仁义的节操,于下我不敢从事滞乱邪恶的行径。”

这里意在,修道的人不要居于仁义的标版之中,而要向内求,以达到回归自己的天性,从而始终居住在“道德之乡”,这就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的真意。

全文均在以骈拇枝指在人体上的意义与仁义强加人们身上做比较,浅显地批判了仁义的过错,提出了统治者应该使人们恢复天性,也就是本性。也就是说不应该以仁义这个手段控制人们失去丧失道德,仁义在无需使用的时候就放下吧,等到社会出现极端病态再使用,其实我们可以将仁义对人的关系与药对人的关系做一个对比:一个人生病时需要药材辅佐来调养生息,但是当病好了还要将要当作宝贝一样天天吃、顿顿吃不是很多余和损伤身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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