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仰人间今古春天的风正能量

写故事的保姆

2018-03-08  本文已影响5031人  写意人
写故事的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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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保姆,今年52岁,我热爱写故事。

我的现任主家,儿子在读大学,男主人是大学教授,女主人与我同岁,也是大学老师。她一周就几节课,其他时间都待在家里,常用来写文章,说写作是她小时候的梦想。最后这点与我相似。

我不是住家保姆,只上早七点到晚七点的班。负责夫妻俩的吃喝拉撒,收拾屋子,铺床叠被,很是清闲。这样的主家我最喜欢,没有孩子喧闹,主人温文尔雅。最重要的是,当我做完所有家务,与女主人各据一隅,低头码字时,我体会到岁月静好。

当然,主人从没发现我在写作,只当我是优质保姆。因为我烧菜好吃,手脚利索,几乎不说闲话。她要我称呼她为“老师”,我叫得很虔诚,如果她愿意,我称她为“公主”,也是可以的。

老师喜欢熬夜写作,估计这是写手或作家的标配。这点我很惭愧,我熬不了夜,多年的农村生活,让我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一擦黑,我就恨不能关灯睡觉。还有,黑暗给了我太多痛苦的记忆,只有睡着了,我才不用面对它!

谁都不知道,我已经在简书上,写了20多万字。这还是前年,无意中在女主人的手提电脑里发现简书的。我偷偷学习着,不久后在手机上下载了APP,把以前的故事都搬到这里。自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悄悄关注女主人了。别看她是大学老师,平时正儿八经,写的文章可出格了。一会儿风花雪月,充满了都市女人的寂寞与空洞;一会儿卖淫出轨,隐晦又赤裸地表达着欲望。

我的数据比她好。我写故事,极美极悲的爱情故事。写的时候,我感同身受,化身为故事主角,在爱情里随他们悲喜嗔怒,陪他们起起伏伏。

读者们的留言让我很感动。他们总认为我是在写自己的故事,故留下很多安慰的话语,有时还流泪。我觉得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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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写故事的本领从何而来,还得回溯到初中。

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个题目——《记忆中的一个人》,我写了我的外太婆,也就是奶奶的妈妈。在小学毕业那天,她去世了。

她年轻时守寡,养不活两个孩子,去县城里当了妓女,攒够钱后,从良回了家乡,娶儿媳嫁女儿。老了后,儿子嫌她年轻时那一段丢人,不管她。我奶奶只好每年接她来家里过冬天,否则就被冻死了。

于是,我认识了外太婆。她80多岁了还皮肤白皙,穿对襟的衣服,大脚裤,三寸金莲像两只猪蹄儿,颠颠地走路。每天傍晚,她会端一杯茶,站在夕阳面前,纤细的中指蘸了茶水,在大拇指上,弹向天,弹下地,再弹向太阳,嘴里念念有词,脸上有圣洁的光。

冬天寒冷,我们的手上生了冻疮,又红又痒,她会把祭过天地日月的茶叶,掏出来盖在冻疮上,温热舒服;与她睡觉时,她会搂我们冰凉的双脚到胸前,一会就暖烘烘的了……

我很喜欢她!

那次,老师把我的作文当范文念了,同学们听得很入迷,虽然很多同学都不知道“从良”是啥意思。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从同桌痴迷又嫉妒的表情上,我体会到莫大的成就感。她是我好朋友,我们同村。她的作文可次次都是范文。而这一次,唯独我的作文被老师大肆表扬,说情节丰富,情感真挚,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我的好学生之旅是否从此开始了呢?并没有,因为,下一次的作文变成了议论文,我不会写议论文。我同桌的文又变成了佳作。

可是,从此我喜欢上写故事了。我写爸妈叔伯,写寡妇光棍,写趁砍柴放牛时,悄悄亲嘴的村里男女。很多故事情节是我观察所得,更多的是偷听而来。

农闲时,妇女们聚在一起,边纳鞋底,边东家长西家短地聊。我会假意有事,蹭过去,一字不落地听。各种细节、人物关系,从她们嘴里咕噜冒出来,真真活色生香,有滋有味。我有时原样照搬了她们的语言,有时把人物、情节串一串,变成另外的人与事。

真是让人着迷啊!

可是,痴迷写故事的我,不但没有转变成同桌一样的学霸,还因为写故事而耽误了学习,最后,我连高中都没考上。我的同桌,上了高中,上了大学,再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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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写故事的我,打这以后,一不小心,把自己过成了一个故事。

十六岁的我,没有了书读,只好回家喂猪养牛,割草砍柴。还因为时时分神,把猪食调热了,烫得几头肥猪满嘴长泡,连续几顿吃不下而退了膘。我被爹爹用扫把追得满院子跑。要么就是我熬夜用油灯写字,被娘揪住辫子往灯火上凑,骂我又浪费油,不长记性,欠揍。有几回辫子被烧得腥臭。

其实我也不想这样的,可谁让我的笔,停不下来呢?

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又因为点煤油灯挨骂了。不能看书,不能写字,我很苦闷。正好同桌寒假在家,便去屋里喊她过河边走走,她说随后就到。夜风冰凛,河水黑沉,我一个人陷在黑暗里,吧嗒掉着眼泪。我无处安放我的人生。

“嘿,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困?”

突然有人问我,我惊愕回头,不是我同桌,是村里五十多岁的一个老光棍,他的脸几乎贴着我的。他曾经在我笔下无恶不作,在故事里已经被枪毙了。

我警觉地后退一步,准备夺路而逃,刚跑出几步,脖子猛地被箍住,身子往后一倒,整个儿被掼在地上。嘴旋即被捂住,钢铁般的躯壳压过来,恶臭的嘴覆在我脖子里,上下舔吮。我呜呜哭喊,但双手反压在后背,双腿被他跪住,无法动弹。

“嘶——”胸口一片清凉,我恐惧丛生,更加死命挣扎。

“谁啊!在做么子!”

有人大喝,老光棍猛地站起,一阵风地跑了。我哇哇大哭,被救命之人护送回家了。

可惜啊,这个后半段,是我半生的幻想。

事实是,没有人来救我。我被老流氓捂住口鼻,浓稠的黑暗盖住一切。在死亡的窒息中,我被那老流氓强奸了。

挣扎之时,我恍惚听到同桌的惊呼,随后脚步远去。我苦苦等待,等她叫人来救我。可一直到老流氓离开,河边还是只有沉寂的黑暗。

爹妈要面子,私下里找老流氓解决了。故事里的我勇敢决绝,现实里的我,十六岁,根本不敢闹,不知去哪闹,我也怕“名声大噪”。

从此,我怕了黑暗,黑暗里有魔鬼。之后那一年,我躲在家里,整晚点油灯睡觉,母亲不再骂我,她怕我疯掉。

我的笔,再也写不出爱恨情仇。

-4-

十七岁那年,我被嫁到更偏远的易家村。丈夫懒惰,酗酒,在外软得像条虫,在家里,是个可怕的恶魔。

他夜夜折磨我,说我反正是破鞋,多穿一穿,无所谓。孩子快出生了,也无法阻止他的兽行。第一个孩子就这样成了死胎。之后,他变本加厉,不止在床上折磨我,一喝酒,就打我。骂我是灾星,带来的尽是灾难。

无论他如何折磨我,我总会点着灯,我惧怕黑暗里死去的感觉。

在满身伤痕里,我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幸好是健全的,而且是儿子。他总算放松了我一会儿。

可是,他自己却走了。一天晚上,他又喝多了,回家的路上,一脚踩空,掉下了崖岸。第二天早上被发现时,他已浑身发紫,冰凉地去了。

我成了寡妇。上无公婆,旁无兄妹,娘家早无立锥之地。如果不是有儿子,我早跳大河里了。

穷困至极时,有村里的男人,在夜里觍着脸上门。明着说帮我修柜子,围猪栏,实际上趁便摸我脸,掐我臀。我气得浑身发抖,厉声把他们骂出去。那些个女人,不去管教他们的老公,把气都撒我头上,说我勾引男人,在家做闺女时就这样!

我簌簌落泪,无力争辩。终于有一天,我接受了一个男人的二十块钱,让他上了我的床。从此,我就再也栓不住房门了。男人们络绎不绝地来,走时留下十几二十块钱。

那些女人反倒安静了,似乎印证了她们之前的说法后,我就没有了议论的价值。当然也有女人来和我厮打,可等女人回去后,屋里总会传出拳头抡在身上的闷响,女人们哭天抢地也无用,男人们仍然留恋在我床上。

后来,不止本村的男人,邻村的,隔壁镇的男人也望风而来,来验证传说。据传,我集风骚、柔顺及美貌于一身,真真是尤物一个。

我在黑夜里冷笑。

我恨男人!无以复加。如果能毁了他们,我乐意不择手段。

我点灯,袒露如水的躯体,睁着眼,看他们丑态毕露。

我让他们神魂颠倒,钱财尽失,争风吃醋,甚至妻离子散。有些走掉妻子的男人想娶我,我再不理他们。他们落落寡欢,打牌赌博,输了土地,输了房子,最后只身外出觅生活,有些落魄在城市的天桥下……想想都觉得痛快!

每每送出一个男人,我都会想起我的外太婆。那个白皙的肉体,那双秀美的三寸金莲,迷住了几多男人!老了老了,被男人戳过印章的身躯,在夕阳的披洒下,仍然圣洁安详。我不禁有些向往。

我这丰腴之身,在被男人享用后,在无数的算计之后,还能保持那般圣洁吗?我向往,却没了期待。祥林嫂惧怕被铡成两段,我怕被锯成无数段。

-5-

我用肉身换来了儿子的学费,终于熬到他上大学。他厌弃我这样的娘,去了远天远地的黑龙江。寒假没回,暑假也没回。

门前冷落车马稀。四十来岁的女人,男人们已经不屑多看一眼。在时间面前,一切都凋零了。

那个第一次爬上我床的男人,年轻时多精壮啊!可有一天,我看到他在村里灰扑扑的井边,拖着一条腿,蜷着一只手,费劲走着。他也看到了我,想挤出一个笑,嘴唇使劲抖着,抖得口水流了一脖子,终究没能完成那个笑。

我朝他笑笑,走了。

那个强奸我的老流氓,最后因又犯事儿,果真被毙了!

我也想朝他笑笑,放过他,也放过自己。毕竟,他掌控了我的黑夜,许多年;毕竟,他真的被我写死了。

镜子中的自己,华发早生,脸纹纵横,早寻不出年轻时的踪迹。我搓着脸皮,长长舒着气。

搓掉一层皮,我的前半生结束。

后半生,我要为自己活。

背上行囊,拿了身份证,我来到了脚下的大都市。

我什么都不会,只会做家务。城里人奇懒,愿意花4000元一月,请一个保姆,也不愿洗掉水池里的几个碗。

我的勤奋与收入成正比。一年后,儿子扛不住,辗转联系上我,问我要钱。我二话没说,打钱给他。哼,他也不过是个男人。

闲暇时,我游荡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书店成了我常去之地。书,把十六岁之前的我连接上了;书里的故事,让我记起小时候的写作梦——写精彩故事。

虽然不是我的主动选择,我的前半生确实为读者贡献了一个“精彩”的故事,我与故事一体了,这远比写故事本身深刻辛辣。

但我还是取了个全新的笔名,动笔了。只是,我从不写自己的故事,它本身已够极致,笔墨不足以描绘。

我写的故事里,只有爱情。我把它们发在不同的平台,收获了一众粉丝。有人称我为老师,有人称我为大神,没有人知道,这个小有名气的作者,其实只是个保姆。

我在故事里过着不同的人生,体味着爱情的甜蜜忧伤,也许这能消弭我人生故事的悲惨。

我的女主人,风韵犹存,男主人却经常彻夜不归。

她也写得很卖力,写风花雪月,写强奸,写卖淫。

也许,每个写手,缺什么就写什么,亏欠什么,就化身为主角,去寻找被虐。

我在黑暗里冷笑。

故事的最后,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那个女主人,名叫肖菱,眉心有一颗美人痣。其实读初中时,她叫肖红梅,是我的同桌,那时我常叫她“公主”。两年前,男主人把我从中介公司领回家,第一眼看到她时,我便认出了她,她至今没有认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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