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潍坊故事
潍坊,在《聊斋志异》那个年代即是潍县。
通读《聊斋志异》,关于潍县的小说,只有一片独苗——《潍水狐》。
关于潍坊,我最熟悉的是它的火车站和汽车站,因为我和小白经常在这两个车站倒车。
《潍水狐》的故事如下:
潍坊李氏有一栋空房子,这天来了个老头要租住这空房子,出的租金是五十金。但自约定后,老头很久未来。李氏准备把房子再租出去,老头回来就责问:“为什么不讲信用?”李氏就回答说担心他不来——这倒也情有可原。
老头便给了一年的租金,告诉他不必租给别人。
过了一年,老头才又过来。慢慢的,房子里热闹了起来。李氏和老头也互相拜访,交情还不错。
久而久之,李氏发现老头家境似乎很好。便聊天询问籍贯,老头说自己是秦中人。接着又问其他,老头也不隐瞒,便说自己是狐狸。
老头说:“贵乡福地也。”意思是潍坊是个好地方啊,秦中将有大乱,所以才来“逃难”到这里。
知道老头是狐狸后,李氏逢人就说,但老狐狸却不以为忤,而且和他往来的人越来越多。
慢慢也就吸引了县令来拜访。但即使是李某帮忙介绍,老头仍不接见。李某便问:“为何普通乡民缙绅你都交往,却不见县令一面?”
老头说:“我之所以不愿意见他,是因为他上辈子是头驴,如今他虽然衣冠楚楚,一副人上人的样子,但其实还和禽兽一样。”
李氏把这话转告给了县令:“老狐狸是害怕您的神明。”
也是县令也觉得老头子果然很神奇……23333……于是真的不去去见老狐狸了——仿佛在同情那老狐狸。
没多久,果然秦中地区发生了兵乱。于是人们感慨感慨狐狸能知前事。
蒲松龄又感慨:“如果所有的官员都能像这头驴那样听进狐狸话,可能就能成为好官了。”真会讽刺!
康熙十一年即1672年。据潍坊学院的陈炳熙教授考证,第二年吴三桂造反,第三年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乱——印证了“秦将大乱”的说法。
而当时这个不被老狐狸待见的县令,名叫王珍,是陕西临潼人,这年任潍县县令,据说颇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作派,搞出了很多民怨。
怎么证明?
小说用了一个典故,老狐狸说这县令是“乃饮䊚而亦醉者也”。典故来自唐代的《教坊记·五奴》。
五奴是一个叫苏五奴的男人,他的老婆张少娘能歌善舞,每次有人邀请张少娘去表演,他也跟着去。客人都想把张五奴灌醉,就多劝酒,苏五说:“只要钱给得多,别说喝酒醉,就是吃锤子亦醉……”当时人把为了赚钱而卖妻的人就都称作五奴了。“锤子”大概就是“䊚”,也就是一种蒸饼。
蒲松龄用这个典故的意思,童鞋们懂了吧?
相比起乾隆时期曾在潍县当过县令的郑板桥,这位王珍的段位低得有点不像话。
所以蒲松龄写《潍水狐》,是用的小说的外壳,讽刺当时的县令。
周先慎先生读了这篇小说感慨,拿它入选《蒲松龄的反贪小说》作为反腐倡廉的教材,也是可以的。但贪官可能会作出鲁豫脸无辜地问道:“真的吗?我不信。”
妙啊。
以上,是一篇《聊斋志异》中关于潍坊的小说。共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