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内法外——《永恒的乡愁》鲍鹏山读后感
鲍鹏山老师对先秦时代诸子百家学说都有一定研究,他分析各大学派的主张,内涵,并结合各代表人物的现实经历,后世影响做详细的评价,在评价中加入自己的思想,使读者潜意识里跟着作者的想法,被作者的态度左右。
鲍鹏山老师自别名“北溟”,应该是取自老子“北溟有鱼……”从这可以看出其基本态度是偏向老庄的道学理论。从飘洒自如,处变不惊的字里行间也能感受到鲍鹏山老师对至高无上精神境界的仰慕与向往。其散文集更是直接以介绍庄子的《永恒的乡愁》为题。
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人各有志,不置可否。有几篇散文介绍了一些其他学派。这里引起我注意的有两篇:《独行的剑侠——墨家》与《折断的双刃剑——法家》
这两篇文章结合墨子与韩非子两者的实际境遇,及他们对当时春秋战国时期政治格局的影响来论述。过去的事情已经被历史掩埋,真相后人只能猜测,现实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影响了现在,就是影响了未来。现在不妨放在现代社会检验法与墨。这两者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严酷与兼爱,仿佛暗与光一样的对立,这正是外在社会与内心净土的写照。
众所周知,法家的下场很惨,暴秦的快速消亡事实胜于雄辩。理智稳重者称法学为“双刃剑”,虽可能所向披靡,但一招不慎,伤及自身。就传承来说,墨家相比就更惨了,好像没有国家能真正长期施行“兼爱”:战乱之时,胜者为王,墨家主守御,是君王大忌。
现代时代,法治社会成为一个国家先进,发达的代名词。法治不出腐败,法治不出窃乱,法治不出投机,法治不出低效。因为现在社会人的外部处事原则,多少还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人原则。只不过是程度的差别。法治社会中,才能保证每个人行事自己权利时不会侵犯到他人权利。小到个人交往,大至国家外交,各方心照不宣的原则是“己方利益最大化”。由此生出多少阴暗面。古今中外的哲人智士都高呼“光明磊落”方为君子之道。现代社会相较于过去不可谓不进步,而真诚磊落却如此格格不入。以学校为分界线,人的一生仿佛就从光明清亮的象牙塔步入深暗昏黑的泥潭,被现实裹挟着,为了实现马斯洛需求的各个层次而努力。
在这一过程中,人性的弱点暴露无疑。具体事例不再赘述。相对的,人民也达成了共识,以法治代替无序,以契约代替承诺,以固定代替模糊。就像德国,法治得顽固不化了,却不能不承认其强大。故外在社会应以法约束,这里的法并不仅仅是行政法治,还包括涉及各个方面的完备契约。
现实生活中,人不总是完全的经济理性人,让渡自己利益的行为并不少见。而且,现实来说,一个人不可能事事都按部就班被条条框框所约束。比如让·雅克·卢梭提出的“家庭社会模型”是最常见的范例。大多数人不可能和家人斤斤计较得失。相反,反而会为了他人的利益奉献出自己的一切。这种能替换利益关系的联系被称为“爱”。扩展开来,一个人之所以环保,是对地球的爱,不愿意家园被毁坏。人们之所以养宠物,可能是因为精神上宠物的依赖与信任得到了回应,主人愿意爱它,即使它需要花费很大成本。若每个人都相互爱戴,愿意奉献,社会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其乐融融,那就是共产党的最高理想。不过现实证明,那个时代需要长久岁月的沉淀。
从个人发展说,墨子的兼爱之心会让一个人产生完全的变化。兼爱的人拥有非常强的共情之心,悲悯之情和敬畏之感,俗称“情商高”。个人气场表达出随和而坚定,平静而柔韧的心态。之前在杭梯看到一个女生,灰白色的外套背面写着“柔软之心”。心中油然生出一丝尊敬。我们的差别只是这“兼爱”的程度:你是只愿意为了家人奉献,还是愿意为了同学奉献?甚至为了陌生人奉献?
胡教授提倡的是“礼”达天下,可能因为教授崇敬的人物应该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孔子风范。而我更推崇“法理有度,兼爱容情”的法治社会下民众的团结。(有点类似于日本,不过大和民族太局限于一族)
下面是我在网易云音乐看到网友的话。
夏季毋相逢说: 愿漂泊的人都有酒喝 愿孤独的人都会唱歌。 愿相爱的人都有未来,愿等待的人都有回答。 愿孤单的人不必永远逞强,愿逞强的人身边永远都有个肩膀。 愿肩膀可以接住你的欢喜忧伤,愿有情人永生执手相望。 愿你如阳光,明媚不忧伤;愿你如月光,明亮不清冷。愿你最爱的人,也最爱你到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