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洞
语文老师每次站在三楼国旗下讲话的时候,总有一条,以他鲁迅式的枪唇剑舌批评打耳洞的女生,他骂那些女生“再打就成筛子了”,从此我几次做梦梦见自己去店里穿耳洞,穿了一半惊醒了我,没穿透,也不冒血。
是那个时候我开始喜欢看起来叛逆鬼马的女孩子,对,只能叫她们女孩子,因为女孩子是被周围所有人爱的,不管她们耳朵上挂了一排耳钉还是冬天不穿棉裤。我不是,我是好学生,根正苗红正儿八经的好学生,中学里的我超正的,对过分打扮嗤之以鼻,就更不能理解为啥非在耳朵上打个眼儿呢,冬天这么冷。但是也没有人爱我。
我初中时爱读鲁迅,高中不爱读了,大学之后是不一样的爱,只是周作人该退出学生语文课标了。
很多年,我没变,那个心气儿,那个倔强倨傲。我怕耳洞这么多年,没变。
那天我又梦见我孤零零地走到俊宇的工作室,俊宇是纹身师,会跳曳舞,兢兢业业道上混的,但自从他不跳曳舞之后,他更是一个认真生活的男人。我心空着走进他黑咕隆咚的屋里,我觉得不行,气氛不对,我一会儿准怕疼。他白了我一眼,我深吸一口气进胸腔,我要跟你一样的耳洞,这么好看的,随着一阵勇气加持的气息,两句话像落在五线谱上一样随之喷出,他笑,牙可白净了,跟他的白衬衣一个样。
最终,我看着他的哈雷摩托,坐上去,我不会骑摩托车,因为我胆小如鼠,可能童年里的流血事件太多的缘故,不是膝盖就是胳膊,不是腿上就是脸上。我的怕可多了,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是个勇猛的女孩子,放学回家小伙伴们一喊名字我就出去了,我们的项目是倒立,只有我撑不住掉下来“以脸抢地耳”,捂着半边脸回家,我爹坐沙发上问我,怎么弄的?被沙土磨了一道一道的印子在脸上,瞬间红了起来,那天晚上我娘炒的土豆丝,我喜欢吃没有滤过淀粉的土豆丝,可是那天的不好吃,豆油都是半生的。
第二天数学老师给了我一个奶片,放在我刚用完铅笔的手里,我就着手上的细菌一块吃了。也是那个时候,我再也不敢不洗手吃东西,老师太坏了,她知道我没洗手。
耳洞这是我在简书的第一篇,只随着“心流法”写些安静真实的字,无关营销。如果你喜欢,我高兴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