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完成后待办事项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完成后还需要完成哪些事项,小编帮您一一梳理。
待办事项 1 : 10个工作日内联系注册地证监局
根据最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完成应特别知悉事项”的第三点:根据现行监管要求,请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与注册地所属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地方证监局私募监管相关处室取得联系,相关联系方式参见“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联系方式”。但由于部分地方证监局更新了联系要求,因此建议同时关注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网站最新监管消息。
待办事项2:更新财务信息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已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私募管理人应按照基金业协会要求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上传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待办事项 3:6个月内备案首只基金产品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16年2月5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待办事项 4:6个月内完成入会
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完成管理人登记后的6个月内,需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之“会员管理”模块及时提交申请入会材料。
待办事项 5:完成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注册及首次报送
根据《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管理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册及首次报送。未来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当年申报。
待办事项 6:完成本机构除高管外的从业人员注册及登记
私募管理人在登记通过后的次日,即可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为机构内的除高管以外(高管在管理人登记申请时已经在从业人员系统中登记过)的从业人员进行资格注册或信息登记。
待办事项 7:组织本机构员工参加后续培训
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后续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基金从业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个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