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鸟儿的挽歌
办公室的窗子开着,一只麻雀由此登堂入室,在书橱、办公桌、卷柜上跳来跳去。我决计放它回大自然,便打开一扇窗子,操起毛巾,满屋子赶。这一下,麻雀惊慌起来,它忽地扑上墙,忽地落在日光灯的灯架上。再一赶,它竟一头撞在关着的另一扇窗的玻璃上,“叭”的一声,便坠落在窗台上,一会儿便闭上了黑黑的圆眼睛。
我的心不由得一阵痛楚。我本来没有加害它的企图,可我还是亲手杀死了它。
其实,我们曾经麻木不仁地杀害过麻雀以及其它鸟儿。
小时候,在乡下,打鸟几乎是所有的孩子最习以为常的“乐事”了。
随着春天的来临,风儿柔和中带有清冷,令人温暖而惊悸。麻雀开始欢畅起来,在空中闪电一般的作爱后,便衔一些禽类的羽毛,在屋檐瓦楞井壁的空隙筑起产房来。乌鸦也毛色光亮起来,三五成群的在寻觅着什么。冬天干瘦的树枝逐渐在柔软轻曼,遥远望去,如绿纱笼罩,喜鹊登在枝头,把曾经挂在室内的年画的景色润泽的生机勃勃。最是布谷的叫声,让农事猝然惊醒,云雾蒸腾的大地便有了农夫拿茬送粪的身影。
留鸟蓬勃的翅膀是来北方春天的第一封诗笺。而候鸟的飞羽才是北方春天的情书。
据有关资料,自古以来,人们就习惯依据动物的规律性行为把掌天气的变化,在大自然中随季节的变化而南来北往的鸟儿就被称为候鸟。在中国的一千多种鸟中,有一半是候鸟。候鸟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忙于繁殖地与越冬地之间奔波,这些行为被称为迁徙。
鸟类的迁徙原因比较复杂,气象学家认为这是气候的原因。从历史因素来考虑,专家们提出,鸟类迁徙起始于六千万年到新生代第四纪冰川期,当时北半球的冰川由北向南袭来,北方的天气极度寒冷,一切都被冰雪所覆盖,这给鸟类的生活带来了威胁,迫使它们离开原来栖息的故乡向适于生存的南方迁徙。以后随着冰川向北推去,部分鸟类便在春夏季向北方迁徙,冰川同期性的向南侵袭和向北推去,促使鸟类形成了周期性的南迁北返,而且由于冰川逐渐向北推移,许多鸟类的分布逐渐向北扩展,于是迁徙的距离也就逐渐增加,这样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逐渐形成了鸟类迁徙的本能。
“惊蛰乌鸦叫,小满雀来全。”这是说,节气到了小满的时候,草木萌动,气温回升,大批候鸟开始匆忙的结队向北归来,特别是各类从南方往北方迁徙山雀几乎全部来到了我们这个嫩江冲击平原上的小村子周围。它们是来这里的树丛、草地上生儿育女的。此时,小河流水潺潺,灌木茂密丛生,草原碧波荡漾,鸟儿欢歌喜舞。
对于那些大小不一、色彩各异的鸟儿,孩子们是叫不上它们的名字的,直至工作后,我曾寻到一本鸟类图志,也没有搞明白一些鸟的学名。那时,我们便都根据它们的不同特征牵强附会的称呼它们。比如“青头”是一种头上长满青毛的鸟,“三道眉”是眼上方长有三道紫色毛的鸟,“柳笛儿”叫声象柳笛一样, “地出溜”则总在草地上以极其细碎的小步快跑... ...
早春,北方的色彩还是单调的,而鸟儿来临,这个世界便立刻赤橙黄绿青蓝紫了。那些鸟儿色彩丰富的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有一种鸟,背羽都是褐色的底,翅膀的根部点缀几点黑白相间的花纹,而腹部都是鹅黄色,漂亮极了。还有一种鸟,黑白相间,真的象京剧里面张飞的脸谱,我怀疑它就是鲁迅曾经提到过的张飞鸟。还有一些鸟儿,突出的特征是下颌有不同颜色的羽毛。有兰色的,黄色的,黑色的,甚至红色的。
一些鸟儿还有着卓然不群、独立特行的长相。比如,有的鸟头冠上长有缨毛,很是威武。有的鸟儿喙细长的令人诧异。有的鸟儿的眼睛大而明亮简直是酷极了。
没有鸟的叫声,我不知道春天该是怎样的寂寥。这叫声曾经是我儿时最动听的天籁音乐。不必说那些知名的鸟儿,有许多无名的鸟儿叫起来,真是余音绕梁。记得一种鸟,会不停的扇动翅膀,象直升机一样在空中停留着,叫个不停,几乎可以叫整整一天。而有一种鸟的叫声象婴儿的哭声,令人不寒而颤。还有的鸟儿真是淑女,轻歌曼舞,柔肠百转,呢喃细语,百媚尽生。
吃毛虫几乎是所有的鸟儿的共同菜谱。但是,也有口味独特的美食家。那种喙细长的鸟儿,据说就是用长喙来插进蚂蚁的洞穴里,专吃蚂蚁和卵的。有经常在水边觅食的鸟,是喜欢吃小鱼虾之类的。而那种似乎叫张飞鸟的鸟儿,直至秋天还没有飞走,我亲眼看见它竟然喜欢吃向日葵的籽,它落在向日葵的花盘上,一颗一颗的把子粒衔出来,磕开,吃掉瓜子,不一会儿,地上留下一小堆整齐规范的瓜子皮。
鸟儿作巢五花八门。在树上作巢以编织为主。但我看见最多的是鸟儿在草地做的巢。鸟儿在草地作巢大多挑选诸如马蹄踏过的原有的小坑,用极细绒的茅草蓄成,十分的精致。鸟儿产的蛋以褐斑蛋为多,可我也看过,竟然有的和鸭蛋一样淡青色的,只是小的只有拇指肚大小。当然,还有白色的,纯洁得让人怜爱不已。
通过草地鸟的筑巢,农民门竟然能预测出当年的年景。听老人讲,鸟儿把巢筑在冈地,说明今年雨水大,筑在低洼地,说明干旱。筑在干湿之间,便是好年成。这个似乎真的很灵验的。
这些鸟儿几乎都很好打。孩子将钢丝盘成的夹子埋在小溪边、树丛下,用“秸杆虫”“拉套”,小鸟们便轻而易举地上当了。有的时候,孩子们带几十盘钢丝夹子,这边还没有埋完,那边埋过的就被鸟儿弄翻了,当然,可怜的小鸟也因此丧生了。我曾经打过那种褐色背羽鹅黄腹部的鸟,总希望捉个活的,便把夹子上垫个细小的木棍,使它不能完全闭合,但总归没有得逞。不过,用这种方法竟然捉到了一只活的似乎是张飞鸟那种鸟。入夏以后,许多候鸟都迁徙了,可这种鸟到秋天还没走。它喜欢吃向日葵籽,于是,我就在我们家房前的菜园里的向日葵下,埋了一盘钢丝夹,以向日葵籽为诱饵,并给夹子留了能让鸟儿不至于断头的空隙,就破天荒的活捉了似乎张飞鸟的那种鸟。把它放在笼子里,它狂撞不止,不久就死去了,这鸟气性很大的,与鲁迅先生描述的张飞鸟真是如出一辙。我还在水边打到过细腿长喙的水鸟,这是其他小伙伴难以企及的,由于打的比较特殊,甚至被哥哥表扬过。
孩子们打鸟一则为了玩,更多的是为了解馋,却没有谁告诫他们打鸟是一种过错。
麻雀几乎是鸟中最难打的。因为这种在人居地方混得已久,被称为“老家贼”的鸟也许“智商”比其它鸟高一些,轻易不会为“秸杆虫”所迷惑。然而,我却用钢丝夹打住过麻雀。那是在一眼废弃的老井的井台上。那只麻雀在井里石头的缝隙筑了巢,它需要经常从井台经过。我便在井台上挖了个坑,将钢丝夹埋在坑里,夹子上系了个又胖又长的“秸杆虫”,结果当然是这只麻雀犯了致命的错误。当我把这只打死的麻雀拿回家,准备烧孰后解馋时,母亲却说,这只鸟的胸脯毛都掉了,刚孵完小鸟呢,你现在打死了它,一窝小鸟就会饿死喽。
十几岁的我心猛地一缩。我默默地将这只麻雀拿到屋后的树林里,用十指挖开泥土给它作了个小小的冢。那时,林中静谧,夕阳倦迨,我第一次深刻地感到孤独。
长大,进城,读书,工作。我方知道,我们的人类对于麻雀曾经有过不应有的残酷。五十年代中期,竟然把消灭老鼠、苍蝇、蚊子、麻雀列入农业发展纲要中,使麻雀同老鼠,臭虫和苍蝇并列成四害。大概是饥饿已久的中国人,认为麻雀争夺了他们的口粮。这好在,科学与事实证明了麻雀的功过:麻雀偷吃粮食,实在是饥荒时不得已而为之,与平素捉害虫增产的粮食相比,还有功大于过的。好在,不久以后,这个错误就得到了纠正,否则,我们现在不知道能否再看到几只麻雀了。
离开乡村几十多年了,不曾回去几次,每次都匆匆忙忙,企图寻找儿时的影踪,却荡然无存。曾经是那么生机的原野,现在,那小溪、那树林、那草地、那小鸟,一切已不复存在。茂密的灌木丛已被砍掉,一望无际的草甸子已辟为农田,流水潺潺的小溪早已干涸。日见苍老的家兄,在听到关于鸟的话题时,很淡然地说,十多年看不到几个山雀了... ...
麻雀确乎还有,在城市高耸的烟囱上,形单影只的凝固成一道令人沉郁的风景。春天来临的城市,谁可能听到鸟的叫声吗?隐隐约约传来的是发情猫狗的呻吟和嚎叫。城市铅灰的天空已早就没有翅膀掠过了。而在饕餮的餐桌上,被油炸过的麻雀,正如木乃伊一样的被人咀嚼着。
我伏在案前,有手指敲打出关于小鸟的形象,遥远处,若有麻雀在喳喳叫着,有“青头”、有“柳笛”、有”三道眉”,有梦中所有的小鸟在飞翔、在歌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