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该如何是好之利益最大化

2017-05-08  本文已影响0人  陌上于归

>>一个火车在铁轨上行驶,驾驶者发现前方轨道上有五个工人在作业。这时,如果刹车,那么火车侧翻会导致整车人遇难;如果不刹车直接开过去,五个工人会死掉,但是火车上的人是平安无事的。

如果你是火车司机,那你会怎么做?

大部分人选择直接开过去。一边是五条人命,一边是一车人命,做出选择是显而易见的。

>>>>然后,驾驶员发现前方的轨道上有个岔路,而那条岔路上只有一个工人在作业。如果直行,五个工人会死掉;如果走旁边的岔路,一个工人会死掉。

如果你是火车司机,那你会怎么做?

一部分人选择直行,无论五个人还是一个人,在生命的天平上是平等的。这时我不禁想问:那么在上一个问题中,为什么五个人和一车人相比,天平就要倾斜呢?显然他们并没有认清自己的原则。

一部分人选择走旁边的岔路。原因同上一个问题的原因相同,选择者只想能用最少的牺牲,换取更多人的生命。因此,这部分人的原则是没变的。

>>>>>>你在火车上面的一座桥上,看到了火车开过来。你的身边有一个胖子,吨位非常大。如果你将这个胖子推下去,他掉到铁轨上就能够阻止火车前进,前方的那五个工人或一车人都不必死了。

你会做出什么选择?

很多人都选择,不会将胖子推下桥。因为此时自己和胖子都是一个旁观者。如果将胖子推下去,那么不但使自己卷入其中,还擅自决定了他人的生命。

在前两个问题中,自己作为火车司机,已经置身于其中,对车上人的生命是需要负责的。

如果这样分析看来,其实火车司机就相当于审判者。

甲方有100人,乙方有1人。两方打赌,写了军令状,输掉的一方以命相抵。结果乙方赢了,甲方输了。如果这101人加上审判者,就是世界的全部。那么审判者会判定乙方输。

此时公正不再是最重要的。审判者的性质也变了。他不需要依据事实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而是根据双方的筹码做出利益最大化判决。

其实“法不责众”也是这样的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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