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纪念日
结婚纪念日
结婚纪念日!不如就叫眼瞎纪念日!今年是我眼瞎二十周年!但是我是看到阿芬闺女庆祝自己生日才想到,我们的眼瞎日已成昨天。为啥记秋芬闺女生日记得这么准?因为二十年前!身为新娘的我被新郎以怕闹洞房的名义送到阿芬家,从中午到深夜,晚饭就是在阿芬家吃的。二十年后我仍清楚地记得,是阿芬老公做的汤面,还加了鸡汤。当夜阿芬就到医院住院,第二天生下闺女!我不知道结婚当天把新娘扔到别人家直到深夜,是他们家集体噫症忘记新娘的存在还是他故意给我个下马威,这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件让我第一次发现我的眼瞎。当时是想拍案而起拂袖而去的!可是我总不能拍人家阿芬家的案!而且我也无处可去!回娘家吗?让我父母闹心,回单位?丢人!而且我怎么回?当时没有电车摩托私家车,连出租车都没有,寒冬腊月的深夜里啊!可怜的我!可恨的我!如果当时早做决断,不是就避免这二十年的人间惨案了吗!
说什么也没用,还是把思绪拉回到当前吧!回忆一下,这个被忘掉的结婚纪念日,发生了什么?......他出去吃饭了!无非是同事结婚小孩满月,人家的喜事他次次都喝的兴高采烈酩酊大醉!你醉就醉吧,还次次回来撒酒疯!这次是为要睡在孩子旁边我不同意,他就大骂!穿着背心裤衩,跳着脚大骂!大闺女赶紧把她卧室门一关,就当没听见!我得保护我的小家伙呀!趁他从卧室骂道客厅的时候赶紧反锁卧室门!
咬牙切齿中,忽然很想为他吟诗一首:虽然你活着,但对于我,你已经死了!死就死得彻底一些,不要化身僵尸,时不时出来蹦达咬人!
心里生气!看朋友们的朋友圈排解!忽然看到一条:如果疯狗咬了你!你大可不必咬回去!只须告诉他它主人把它炖了!这是上天给我的圣喻呀!在我迷茫之际指点迷津!
我就通知了它的主人!不,他的亲人。不为告状不为出气,只为通知一下,以后,我会为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把这只酒后发疯的猴子关在大门外。可是不日他亲人登门,先指出我待他不亲,要求在他喝酒之后应好言相劝,彻夜不眠去伺候,而不是关到门外!果然前辈们的经验教训必须听,不能向他的家人告状!本来敌人只有一个,一告状,你本意是找个法官,可不成想引来一队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