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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的你,有没有讨厌曾经的自己

2017-06-09  本文已影响27人  苏小昨

2005年秋,陈奕迅的《十年》红遍大江南北。18岁的我,反复哼唱着这首伤感情歌,背上行囊,坐了整整三十五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千里之外的海南岛读书。

其实对于我大老远跑到海南去读一个专科,很多亲朋好友是非常不理解。离校前的一晚上,我猫着腰在打扫卫生,和蔼可亲的班主任,慢慢走到我的面前,苦口婆心的劝说我,你一个姑娘家,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去上学?再复读一年在省内读书不好么?

我沉默了片刻,然后一脸坚定的说,我不想要一个,一眼能望到底的人生。

是的!你对生活妥协一步,接下来就不是你想要的人生了。如果我现在就对父母妥协,复读一年,在省内上大学。那毕业后父母肯定就会说:你毕业了就回老家,我们帮你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再给你找个靠谱的好人结婚,生活安心,我们也放心。

那我的人生就会像说明书一样,翻看第一页,就知道最后一页写了什么。每个人生下来不就是为了见识这个世界吗?尽管父母老泪纵横,舍不得我去那么远的地方,我依然固执的背上行囊。小时候看电视剧《走出盆地》我和剧中的女主角邹艾一样渴望外面世界的精彩。

那时的我其实并不确定自己适合什么?也不清楚自己内心深处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我只是在一个大型讲座上得知,形象设计将会成为未来几年最受欢迎的前沿专业。于是我先斩后奏,瞒着父母偷偷改了专业。

为了能让自己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大学的三年,我读书非常认真,甚至比备战高考的时候还要拼命。

大学期间,我从未迟到早退、旷课,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我都会精益求精的完成,有时会画效果图到凌晨两三点。课余时间,我不逛街、不上网、不谈恋爱,没事就把自己泡图书馆里看书,每天就是教室、图书馆、宿舍三点一线。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就现在网络流行语就是,感觉我的青春被狗吃了。

对,十年前的我,是一个单身主义者。年少时,经常听一些所谓的爱情专家说,爱情保质期很短,有的是两三个月、有的是一两个月,有的甚至只有几天。所以人世间的爱情和婚姻才会有那么多的分分离离。

而我也曾亲眼目睹,初中好友和高中同学的父亲,在母亲依然风韵犹存的时候,抛家弃子,和情人一起私奔。这些惨痛的经历对于青春期的同学犹如晴天霹雳,而对于我亦是一种毁灭的打击。

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不通,为什么曾经深爱的两个人,到最后会形同陌路,还要彼此伤害。后来我终于想明白就像我们每天喝白开水会觉得乏味,偶也想喝点茶,换换咖啡,尝尝可乐。谁又能保证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呢?

很长一段时间,爱情保质期的理论就像一个魔咒,让我对爱情充满了恐惧和不安。以至于我二十四以前的爱情就是一张白纸。曾经我一度认为,这辈子,我不会爱上任何人,也不会结婚。

但人的梦想、婚姻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18岁到30之间,人的三观不断被摧毁,然后重新建立起正确而稳定的三观。

就像十年前,我的梦想是做一名顶尖的人物形象设计师,可以推动中国形象设计事业发展。而十年后,我的梦想变成了作家,可以在有生之年出一本文学造诣极高,且能流芳千古的书。

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我怀揣着伟大的形象设计师梦想去了北京。当知道我要为了梦想北漂时,我的老师们都阻止我,他们说北京是一个特别容易让人迷茫,彷徨的城市,如果你不够坚定,很容易迷失自己!

年少轻狂,心高气傲,不知天高地厚的我,不顾恩师们的反对毅然决然踏上去北京的路。

我很傻很天真的想,当年王宝强在八一电影厂门口守着,终于等到了伯乐冯小刚。我也去八一电影厂门口守株待兔去!

当然,我并没有去!因为我得吃饭,所以我不得开始从事我最不喜欢的影楼新娘化妆师,而且心高气傲的我,坚决不愿意做助理。

天性老实,情商低,不会说谎话的我,也不懂得去违心的赞美顾客,讨得他们欢心。

总之,北京这座城市的确很大,很繁华,生活节奏也很快,快的我逐渐迷失了最初的梦想!

现如今,拿化妆刷的手,敲起了键盘,码起了字。

好在,写东西,讲故事,是我十年之中一直坚持的事情。

只是十年前,我偏爱写农村题材的爱情小说。甚至固执的认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改变风格。

农村题材的微小说《红杏》意外获奖后,女人坊杂志开始向我约稿,每次我都是他们农村题材的爱情小说。一开始编辑还很客气的说,不好意思,我们杂志喜欢都市爱情题材的言情小说。

后来就不耐烦的说,我觉得你这种乡村气息浓厚作品比较适合《故事会》和《微型小说选》。当时我还一脸清高的说,我讨厌都市言情小说,快餐文化,没有营养,我是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风格。

现在想来,自己多么幼稚可笑,并非自己讨厌都市爱情言情小说,而是自己没有经历过爱情,根本无法写出爱情的甜蜜和刻骨铭心。

毕业后,在家人的安排下,我开始走马观花的相亲。当时对婚姻和感情并没有太大信心的我,傻傻的想,既然我不奢望爱情,那就找一个经济条件优越,长相一般,忠厚老实的大龄男青年结婚好了。

或许是我身上文艺女青年的气息太过浓烈,那些奔着结婚去的大龄男青年大都看不上我,他们觉得我的性格太倔强,心气太高,梦想过于虚无缥缈,而他们只想找一个会做饭的贤惠女人,在那个十八线的小城市,相依终老。

当我见了太多这样甘愿对生活和命运妥协的男人后,突然对爱情充满了向往。如果人生在世,不能轰轰烈烈爱一场,岂不白来世上走一遭。

就在对爱情无限渴望的时候,认识了先生。通过长时间的详细沟通和交流,我俩惊奇的发现,我们的人生轨迹、兴趣爱好乃至三观,如此惊人的相似。

尤其是对于婚姻,我俩有着同样的憧憬和偏执,希望能和相爱的人不吵不闹,50年以后还能一起手牵手看夕阳西下。

我想,我俩的缘分一定是命中注定,否则为何千里之外的两个人,怎会如此的相似,还跨越千山万水相识、相知、相恋。

和先生认识那年,我在红袖添香注册了账号,开始写短篇小说。那时的我,写作上很迷茫,找不到适合自己的风格,偏爱同性恋和婚外情的另类题材。先生看过我当时的作品后一脸严肃的说,以后别再写这种类型的小说了,我看了以后心里很不舒服,整个人都感觉不好了。你以后还是多写点积极向上温暖美好的文字吧!

听了先生意见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动笔。一直在努力思索适合自己的写作风格。沉寂大半年后,我终于写出了温暖感人的亲情文章,并成为红袖添香的精华文。

先生不仅重新燃起了我对爱情和婚姻的希望,而且在工作和生活中,同样是我的良师益友。

他耐心的告诉我如何在职场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心无旁骛的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并教会我,如何鉴别并远离身边那些有毒的朋友。

我们俩都是一样固执,且不肯轻易对命运妥协的孩子,我们文艺且矫情,向往梦想和远方。

十年后,我们有了爱的结晶。

为了家人和梦想,他选择离开北京到南方的海滨城市,放手拼搏一把!

十年后,我背着孩子,坚定不移的追随着他的脚步。

面对周围人的质疑,我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人生步履匆匆,做自己喜欢且擅长的事,永远不算晚。

十年后,我俩正在一步步慢慢靠近自己的梦想。

有很多亲朋好友说,这十年来我俩太过折腾。

但我想说,人生寂寞,贵在多折腾。别管折腾什么,坚持折腾就好。

我想做自己喜欢的事,

一件能令我大声欢呼的事,

哪怕此生就此一次。

与其苟延残喘,

不如纵情燃烧!

正如刘同所说,每个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见识这个世界,如果我们都变成小肥羊的羊,肯德基的鸡,生下来就是为了死,我宁愿从来就不被生下来。

爱是理解,不是禁锢。

生是见识,不是活着。

十年里面我并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过活,

以前我会觉得是失败,

现在我觉得,

我不是失败,

而是成功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过程!

是的!我们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其实都是一个过程。

无论生活多么艰难,我们都要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在这之前可能要经历一段痛苦的过程,这个过程可能很长,也可能只是一觉醒来。

现在选择艰难和痛苦,是为了不让十年后的我,讨厌现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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