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一场梦少有人走的路

不管有没有人陪,都要学会一个人走

2017-04-16  本文已影响42人  暮秋二九
这个世界就这么不完美,你想得到些什么就不得不失去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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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登上飞机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明白,这里的一切都已经不再是我所熟悉的,也不再是我的了。

xxx年xx日xx号凌晨,我在一所市中心医院幸运的诞生了。当然,这很普通,一切都很普通,普通的父母,普通的家庭。

当然在我14岁之前,一切也都是那么的普通,可却在我15岁的第一天,我的发生了天大的改变。

那天,我躺在床上看书,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我闺蜜打来的电话,我笑了笑,接听了电话:“喂,怎么了?”“来我家一趟吧,有惊喜哦!”闺蜜神神秘秘的说道。“你这不让人省心的家伙,好好好,我马上来。”我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挂掉电话后,我急急忙忙的换好衣服,骑上自行车,向闺蜜家骑去。十分钟后,我到了。停好自行车,便看见闺蜜站在门口迎接我,她一看见我,便把我推进了家。“欣冉。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这个小娘们不简单,后来的每一天我都在观察你,想透彻的了解你。到现在,我观察了你整整五年,知道了你喜欢吃什么,喜欢在那里吃早饭,午饭和晚饭;知道了你喜欢去那家图书馆,喜欢在那个位置看书;知道了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了解你了后,我便爱上你了,我知道我们现在还太年轻太年轻,但是我会等待。”刚进她家门,我的同学轩站在我面前说了一大推话。我从刚开始的震惊到后来的冷漠,其中的转变充其量也就两秒钟:“说完了吗?”轩有点惊讶的点了点头。“我不愿意,再见。”我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下,然后转身走了。

那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我推着自行车在路上独自一个人走着,这时,手机响了,我看了一眼,是闺蜜发来的,也就两个字:绝交。我凄凉的笑了一下:谁不知道,闺蜜喜欢轩啊,今天轩说话的时候,闺蜜的眼神都要冒出火来了。我将手机塞进口袋,轻轻叹了一口气,继续走。

不管有没有人陪,都要学会一个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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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了一个男孩,逸泽,他特别好,很帅,很温柔,学习也挺好的。很巧的是,我们俩互相喜欢对方,于是我们在一起了。那时,我刚上大一,在一个没有他和她的大学里学习,生活,也算是过得很开心。我和逸泽每天都在一起,他去打篮球,我帮他拿衣服递水;我去图书馆找资料,他帮我给教授和出版社发我写的文章;他出校学习,我帮他整理资料;我写作,他在一旁随时候命……那时我们是校园里一对让人羡慕的模范情侣。

 造化弄人.

 大三那年,我基本每天都要写作,很少有时间陪逸泽,不过,逸泽似乎也很忙,很少出现了。我的室友兼闺蜜担心的对我说逸泽可能出问题了。我只是好玩的笑了笑,没有太当回事。“老公,我们去逛街还不好。”“好好好,都听老婆你的。”当我从学校校门口走过,正要去文学社的时候,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我迟疑这回头一看,竟真的是他。逸泽的手被校花何瑶挽着,很亲密的样子。我一下子愣住了,却也一下子明白了不少。“再见!”我打了逸泽的电话,他一下子抬头看到了我,慌了神,不知所措。而我一下子转身走了,头也不会的走了。

不管有没有人陪,都要学会一个人走

-3-

 毕业后,我在一家出版社工作。出了几本书,有了一点点的小名气。

我每天第一个到出版社,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出版社。刚开始,同事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干嘛这么拼命;到后来,同事们也就习以为常了,不过一些闲话倒是出来了。幸好,我不是很在乎,依旧我行我素。后来,我相继出了几本书后,受到了主编的重用,成功晋升为副主编,而原来的副主编却到了我原来的一组的小组长。自从我当上副主编以后,每次都能感到有几双炽热的嫉妒的眼神盯着我看,想抓住我的把柄,逼我让位。当然,我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我更加努力的工作了。

一次,主编让我和一组完成一篇报道。可一组是最不待见我的一个组啊,我认为这次的任务很艰巨,但因为主编的信任,我不得不接了下来。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天天和一组混在一起。看着他们表面殷勤的笑脸,背后不屑的眼神,我心里很不是滋味。终于,这篇报道完工了,没有出什么差错。当然,我的辞职信同时也交了上去。

不管有没有人陪,都要学会一个人走

后记

辞职的第三天,我就离开了这个我生活了25年的城市。25年,这座城市能让我的唯一记住的可能也只有我父母了吧。人情世故,太复杂了,你越是认真,伤的越深;你越是想得到,就越得不到。

其实真的,拥有一大群朋友一起过日子,还不如一个人在这繁忙,人心险诈的社会里走,倒是清净。

不管有没有人陪,都要学会一个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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