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书香
有一种快乐,叫有书可读;有一种幸福,叫有间小小书屋;有一种梦想,叫“妙手著书”。很羡慕现在的孩子们,以书为伴,满室生香,日日濡染,出口成章。
我自小就喜欢读书,可除了教科书再无书可读。
小学时,一位矮矮胖胖的张姓女同学是我追随的偶像。她是家里是老幺,五个哥哥姐姐读过的书都留给了小妹,而且她家庭条件好,还能去书店买书,所以,这位女同学经常可以读到一些我闻所未闻的好书,当她炫耀似地说起“许仙”、“白娘子”、“小青”、“青团”,以及《东周列国志》里“孔子”、“周幽王”、“褒姒”的时候,我内心满满的是羡慕嫉妒恨。
为了那点小小的好胜心,我在家里翻箱倒柜,试图找出一两本书来。在长达一个星期的地毯式搜索之后,我终于在衣柜顶上找出了一本没有封面也没有封底的书,就像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这本书应该是部长篇小说,只是破损得比较厉害,有一半不知失落在何方,书页皱皱巴巴的,犹如一位饱经风霜的耄耋老人,。
尽管如此,我还是欣喜若狂,总算可以一睹为快了。放学回到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这本书找出来,一边吃饭一边看。无头无尾,中间部分还有残缺,如果缺失的是关键文句,还要费心思去猜测,去补充,去完善。这样的一本书读起来确实有点辛苦,但是也促使我进行再创作,丰富了我的想像力,强化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
依稀记得那是一部解放初期农村题材的小说,内容大抵是解放初期,刚分得土地的农民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斗争,情节并不吸引人,人物的名字也很土气,对于精神世界贫乏的我来说,就像一个饥饿的人得到了一碗寡淡的稀饭,聊胜于无。但我就是想看书啊,即使是这么一本并不适合小学生阅读的小说,我也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
后来,我从家里又找到了一本破破烂烂的书,是讲战争年代的事情的,大概是我哥从老舅那里淘来的。同样缺头少尾,情节倒是有趣些,但这类打打杀杀、血腥残酷的场景毕竟也不适合小学女生看。没办法,凑合一下吧。
我还带着这本破书去了学校,别的同学由好奇、羡慕转为鄙夷:“这样的破书,谁看呀!”我可不管这么多,有书看就是最快乐的。
放学后,我边走路,边搬着这本厚书看,过路的人都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到了自己家附近,村里的叔叔伯伯就直接问我:“你这小妹子,这么厚的书你也看得懂?人还没书重呢。”我自豪地说:“看得懂啊,这有什么看不懂的?”旁边的人就议论:“他们家的人聪明着呢,都会读书。”我听了自然是高兴的。
得到叔叔伯伯的称赞,我更喜欢看书了。
后来流行连环画,这种小人书价格低廉,几分钱就可以买一本,而且便于携带,我们家几兄妹也喜欢买,家里也就有了十几本藏书,多的时候有二十多本。有了这笔宝贵的财富,我觉得自己像个富翁。只要有时间就翻看,连环画都翻烂了,有的章节只要看到图画就能背诵所配的文字。
真正拥有自己的书是我参加工作以后,自己有了工资,虽然工资不高,总算是有了固定收入。我拥有的第一本书是关汉卿的《望江亭》,书中美丽聪慧的谭记儿犹如黑夜的一颗明珠,我喜欢她的美丽,佩服她的胆识,欣赏她的机智。这本书打开了我的眼界,让我爱不释手。
我想拥有更多的书,为数不多的工资没有用来买化妆品,没买漂亮衣服,也没买其它奢侈品。只要一上街,最喜欢去的地方还是书店,喜欢书店安静的氛围,喜欢书本散发出来的清雅的墨香,喜欢书页翻动的沙沙声,喜欢人们看书时专注的神情。自己被这种氛围所感染,对书有着万分的虔诚。看着看着,时间静止了,周围静谧了,自己进入书中了。心满意足后,掏出钱来买下自己最钟爱的那几本,微笑着离开。
后来,手机进入了寻常百姓家, 人们钟爱电子书,纸质书籍受到了冷落。但我还是喜欢看纸质书,纸质书捧在手里的感觉,就像是与自己亲密的伙伴相依相伴,纸质书独有的清香是电子书无法给予读者的,纸质书传递给读者的那种踏实是电子书无法企及的。
当别人盯着手机屏幕的时候,我还是不合时宜地捧着本纸质书,笑得很灿烂。
我依然喜欢买书,依然喜欢看书,依然喜欢去图书馆。门前有竹,家有藏书,内心宁静,安之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