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译)
第二章论述了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一般理论。阶级斗争产生于把社会划分为阶级的生产形式,其中一个阶级(奴隶、农奴、雇佣工人)执行实际的生产过程,而另一个阶级(奴隶主、领主、资本家雇主)享受产品的一部分,而不必劳动生产它。但是,除了每个时代的两个主要阶级之外,还存在着其他阶级——主要是早期生产形式的残余,如印度各州的统治者和今天的农民生产者;或者,作为封建时期早期的工匠,后期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先行者。
阶级斗争使人类发展到更高的生产阶段。当一场成功的革命发生时,高级的生产形式被引入或广泛推广。克伦威尔革命和1689年的“光荣革命”为英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道路;1789年大革命和随后的几次革命对法国也起到了同样的作用。
然而,马克思并不满足于笼统地陈述事实:他仔细研究了当时的斗争,以便发现阶级斗争的规律。
这不是战斗的技术细节问题。马克思认为,对于理解社会发展来说,重要的是分析参与革命运动的阶级力量,这些革命运动发展了一种新的生产形式。他特别考察了1848年在欧洲许多国家发生的革命事件,就有可能表明,某些普遍的特点对所有国家都是适用的。
这些革命的一般特点或规律是什么呢?
首先,革命斗争总是由在新的生产制度下即将取得政权的阶级来进行,但不是由这个阶级单独进行。例如,除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崛起的资产阶级之外,还有农民——封建制度的生产阶级——小商贩、独立工匠和未来工人阶级的雏形。所有这些人都参加了反对旧制度统治阶级的革命斗争,因为尽管他们的利益各不相同,但他们都认识到,旧制度对他们来说意味着持续的镇压,意味着持续的和日益增加的困难。
后来欧洲其他几次革命的情况也大同小异,在许多国家推翻了封建君主的绝对权力,为资本主义生产扫清了道路。所有其他阶层的人民或多或少地联合起来反对以前的统治阶级。在早期阶段,领导革命的总是新的统治阶级——正在崛起的资产阶级。在斗争过程中,特别是在工人阶级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地方,形成了新的联盟。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参加斗争的劳动人民提出了新的资本主义统治者不准备承认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阶层就会试图实现自己的要求,资本家就会转向更反动的阶层,寻求帮助来反对工人。甚至在克伦威尔时代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直到1848年,这种事情在法国一再发生。
1848年6月,巴黎工人试图捍卫他们新获得的权利,但被二月革命建立的新的资本主义政府打败;然而,马克思指出,巴黎的工人阶级已经非常发达,在下一次革命中,它将领导,而不仅仅是跟随资产阶级的领导。这在1871年就发生了,当时巴黎工人率先建立了公社,公社在巴黎持续了十周。但是,工人阶级第一次领导了革命行动,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工人阶级是单独作战的。他们奋起反抗由大地主和资产阶级组成的政府,这些大地主和资产阶级使法国陷入战争,并试图从战败和巴黎人民的饥饿中牟取暴利。在反对大地主和资产阶级就的斗争中,与工人站在一起的是:由于政府拒绝延期偿还债务和租金,小店主受到破产的威胁;厌恶德国在战争中的胜利和政府所接受的条件的各阶层的爱国者;甚至包括那些担心政府会恢复君主制的资本主义共和党人。巴黎工人的主要不足之一是,他们没有认真地试图把农民也拉到自己的一边。
但重要的一点仍然存在:任何旨在推翻现有统治阶级的真正革命,都不仅仅是接替它掌权的阶级的革命,而是所有受现有统治阶级压迫或限制的人的革命。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革命是由资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封建君主和地主;但是,当工人阶级发展起来的时候,它就能够领导所有参加革命的阶层。换句话说,历史表明,在每一次革命中,都是广大人民群众联合起来反对主要敌人;在反对大地主和资产阶级的革命中,工人阶级在这种联盟中起领导作用,这是新的。
把一个新阶级推上政权、带来一种新的生产制度的革命,只是阶级之间不断斗争的高潮,这是由于他们在生产中的利益冲突造成的。在工业资本主义的早期阶段,冲突是分散的,而且几乎完全是在某一特定工厂的工资和工作条件问题上。“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无产阶级不仅人数增加了;它集中在更大的群众中,它的力量日益增长,它更加感到自己的力量”。工人们组成工会,工会发展成为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斗争的大组织。他们组成合作社来保护他们作为消费者的利益。在进步阶段,他们形成了自己的政党,能够代表和领导他们作为一个阶级的利益斗争。
这场战斗是如何进行的?
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政党的目标是准备和组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并组织一种新的生产制度,即社会主义。
准备过程包括帮助各种形式的工人阶级组织发展,特别是工会,这增加了工人阶级的力量,并使其“更多地感受到力量”。它还包括帮助每一个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而斗争的工人阶层——争取更高的工资、更好的工作条件等等。通过这些斗争,工人们常常争取到更好的工作条件;但这些并不牢靠——“他们斗争的真正成果不在于直接的结果,而在于不断扩大的工人工会。”在这些斗争过程中,工人意识到他们是一个阶级,有共同的利益来反对资本家阶级。工人阶级政党促进了这种发展,并解释了为什么只要资本主义生产还在继续,阶级间的斗争就必须继续下去,而经济危机和战争却给工人带来可怕的痛苦;但是,冲突和痛苦可以通过改变生产制度来结束,然而,这涉及到强行推翻资产阶级。
为什么马克思认为“强制推翻”是必要的?第二章解释了他对历史的分析,并得出结论:只有当一个新的阶级通过暴力手段从以前的统治阶级手中夺取政权时,新的生产制度才会开始运作。因此,从历史中得出的结论是,工人阶级如果不强行推翻统治阶级,就不能把生产改为社会主义生产。马克思对国家的研究巩固了这个一般的历史结论。
国家有时被认为是议会。但马克思指出,国家的历史发展与代议制没有多大关系;相反,国家是统治阶级通过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民的东西。在原始社会中没有国家;但是,当人类社会分化为阶级时,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特权阶级如果没有直接控制并保护其利益的武装力量,就不可能维持其特权。“这种公共力量存在于每个州;它不仅由武装人员组成,而且由物质附属物、监狱和各种镇压机构组成”。这种公共力量始终具有维持现存秩序的功能,即维持现存的阶级划分和阶级特权;它总是被描绘成某种高于社会的东西,某种“公正”的东西,其唯一目的是“维持法律和秩序”,但在维持法律和秩序的过程中,它是在维持现有的制度。它的作用是反对任何改变制度的企图;国家机器在其正常的日常工作中,用表面上和平的手段逮捕和监禁“煽动性”的人,制止“煽动性”的文学等等;但是,当运动具有更广泛的性质时,警察公开使用武力,必要时,武装部队也会使用武力。国家就是这种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强力机器。
国家机器是否由议会或国家的其他代表机构控制?只要国家的代表机构只代表统治阶级,它就可能控制着国家机器。但是,当议会或其他机构不能充分代表统治阶级,并试图执行任何扰乱统治阶级的措施时,它无法控制国家机器的事实很快就会变得明显。历史上充满了试图为统治阶级以外的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代表性机构;他们已被关闭,或在必要时用武力驱散。例如,在克伦威尔时代的英国,新兴阶级战胜了旧制度,但这并不是仅仅靠议会中的选票,而是靠组织新的武装力量来反对国家,反对旧统治阶级的武装力量。
对马克思来说,很明显,延长投票权并没有以任何方式改变这种情况。真正的权力掌握在生产制度中的统治阶级手中;无论代议制机构发生了什么,它都保持着对国家机器的控制。因此,实际权力的改变就是用暴力来反对旧的国家机器,而旧的国家机器的全部暴力机关又反过来反对企图改变制度的新阶级。
马克思的这一结论,在近代的历史事件中得到了证实。法西斯主义的全部基础是用武装力量摧毁一切形式的代表机构。法西斯组织是一种新形式,而不仅仅是国家力量的旧形式,这一事实在主要的分析中并没有改变什么。佛朗哥反对宪法规定的民选议会政府的叛乱表明,一个代议制机构对国家机器的控制力是多么有限。
但是,统治阶级如何保持对国家机器的单独控制,特别是在表面上和“宪法上”由议会控制的武装力量?答案可以从状态机本身的特性中找到。在每个国家,武装部队、司法系统和行政部门的高级职位一般都由统治阶级的成员或信任的仆人担任。任用和提升制度保证了这一点。无论民主在代议制机构中走得多远,它都无法渗透到国家机器的坚硬核心。只要不出现严重问题,国家机器与民主议会分离的事实就不明显;但即使是在英国,我们也有1914年发生在库拉格的兵变的例子,当时军官们拒绝执行驻守北爱尔兰的命令,因为反对《爱尔兰地方自治法》的反动叛乱受到威胁。
但是,如果国家机器的作用只是维持现状,而不是反对现状,那么很明显,不打败国家机器,就不可能向更高形式的生产发展,无论存在什么样的代表机构。
尽管如此,马克思始终是民主制度的支持者。他把它们看作是历史上阶级斗争的一个领域。正如查理一世时代的议会是崛起的资产阶级的宣传板,它借此赢得让步,同时又为反对封建君主制的斗争争取支持一样,今天的议会也可以成为赢得让步,同时又为争取政权的决定性斗争动员工人的工具。因此,争取议会民主的斗争不是没有目的的,即使它只是整个斗争的一部分,本身也不能带来新的社会秩序。(重要的是,法西斯主义到处都在摧毁议会机构,只是因为它们给了人民反对派机会)。
这就是为什么马克思总是强调为议会民主而斗争的重要性,反对上个世纪存在于欧洲的各种形式的专制政府,以及在专制已经被推翻的国家扩大民主权利的重要性。同时,他认为,只要专制政权或资产阶级仍然控制着国家(在上面解释的意义上),民主就既不安全也不有效。工人阶级只有成功地打败和粉碎了资本主义国家机器,才能上升到统治阶级的地位,从而“赢得民主之战”。换句话说,只有当阻碍人民意志的武装障碍- -资本主义国家机器- -被摧毁时,人民的意志才能有效地取得胜利。
但这还不足以击败和摧毁前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工人阶级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国家机器——自己的集中力量机构——以便彻底击败资产阶级,捍卫新制度不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攻击。
此外,工人阶级有必要建立自己的政府形式,这种形式在许多重要方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因为它的目的不同。马克思在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历后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巴黎公社的特点是:它是“一个工作机构,而不是议会机构,同时是行政机构和立法机构”,它的成员可以随时由他们的选民替换;“从公社成员以下,公共服务必须由工人支付工资;”地方法官和法官是选举产生的,他们的选民可以随时替换他们。旧的常备军被“国民自卫军”所取代,其中大部分由工人组成。公社的这些特点和其他特点的本质是使统治机器和暴力和镇压机器更接近工人阶级——以确保它对旧机器的实际控制。这种新的国家形式正在“赢得民主之战”- -这是普通人民在实际控制自己生活方面所占份额的极大扩大。
然而,恩格斯在谈到巴黎公社时说:“那是无产阶级专政。”关于公社的这两种说法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议会民主相比,公社是民主控制的极大扩展;另一方面,它是工人阶级的专政?不。它们只是表达了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执行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建立了一个“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但是,这只能通过实行专政来实现人民的意志,通过对少数人使用武力来实现,这些人是实行专政的阶级,并继续使用一切手段——从财政破坏到武装抵抗——来反对人民的意志。
后来的工人阶级革命的经验证实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从1871年公社的经验中得出的结论。1905年俄国革命时,成立了由工人阶级代表组成的委员会,组织和开展反对沙皇的斗争;在1917年三月革命中,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类似的“苏维埃”(俄语中“议会”的意思)也成立了。列宁认为,随着巴黎公社以来工人阶级的巨大发展,这些首先来自工厂的代表机构(但随着斗争的扩大,也来自士兵和农民)将成为新的工人阶级国家的运作形式。代表直接从工人中选出,并可随时由他们的选举人召回;这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影响不能在决策中发挥作用,因此工人阶级的真正利益将得到保护和推进。与此同时,这只能通过依靠武力的专政来实现,反对旧的统治阶级,旧的统治阶级利用一切手段来破坏和摧毁新的苏维埃政府。
工人阶级专政的真正民主是马克思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话中提出的:“以前的一切历史运动都是少数人的运动,或者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运动是绝大多数人自觉的、独立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从上面所说的情况可以看出,马克思并不认为工人阶级革命的胜利会立即结束一切阶级斗争。恰恰相反,它只是标志着一个转折点,在这个转折点上,工人阶级第一次使国家机器站在自己一边,而不是反对自己。列宁在1918年1月对苏维埃代表大会说的一件事说明了这一点他在一列火车上,正在进行一场他听不懂的谈话。这时,其中一个人转过身来对他说:“你知道这位老妇人说了一件奇怪的事吗?她说:“现在没有必要害怕那个持枪的人了。有一天,我在树林里遇到一个拿枪的人,他没有拿走我收集的柴火,而是帮我收集了更多的柴火。“暴力机构不再反对工人,而是帮助工人;它只会用来对付那些试图阻碍工人的人。
当然,这样的人在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还会继续存在。旧的统治阶级在其他国家的统治阶级的帮助下,集结它所能召集的武装力量,对工人国家进行公开的战争。1871年的巴黎公社就是这样被打败的。德国人释放了数千名在战争中俘虏的法国人,把他们送到巴黎郊外凡尔赛宫支援法国反动派;反动派军队从公社手中夺取了巴黎,对那些支持公社的人进行了骇人听闻的屠杀。1918年至1920年间,俄国苏维埃政府不仅要面对沙皇支持者的军队,还要面对包括英、法、美在内的外国列强的入侵军队。因此,历史证实了马克思的结论:工人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后,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它的国家组织,以便在它按照社会主义基础改造生产制度的时期内保卫自己,保证自己的控制。
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及其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究竟是什么意思,下一章将加以说明。但是,在离开阶级斗争和国家的主题之前,必须说明马克思对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的看法。阶级斗争,以及随之而来的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的建立,产生于人类社会在生产中利益冲突的阶级划分。只要人类社会仍然划分为阶级,阶级斗争和国家就会在历史中继续存在。但是,当工人阶级夺取政权时,它这样做是为了结束阶级划分——为了引入一种新的生产形式,在这种生产形式中,不再有任何一个阶级依靠另一个阶级的劳动为生;换句话说,创造一个无阶级的社会,所有人都为整个社会服务。当这个过程(在世界范围内)完成时,将不会有阶级冲突,因为不存在有不同利益的阶级,因此也就不需要国家——一种武力机器- -来保护一组利益反对另一组利益。国家将“消亡”——在一个又一个领域将不再需要国家,现存的这种中央机构将用于组织和分配生产。正如恩格斯所说:“对人的统治被对事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指导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