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篇

北京婚姻律师王丽:夫妻之间约定婚内财产AA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构

2020-05-14  本文已影响0人  律视微言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的王丽律师,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夫妻共债系列节目中,有关夫妻之间约定婚内分别财产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问题。


夫妻之间婚内约定财产AA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债?_腾讯视频

导读:我们经常听说夫妻之间财产AA制的,这种婚姻的生活方式在现在已经是非常普遍的情况了。有些夫妻是为了避免俩人之间发生财产纠纷,于是约定自己挣的钱归自己所有,也就是我们说的婚内分别财产制。那有些夫妻呢,是为了避免一方大额举债之后,自己也要跟着一起还的被动状态。那么,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夫妻之间约定了财产AA制,一方所负债务是否还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呢?

案例:我们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男方和女方2015年结婚,婚后俩人约定了财产AA制。2016年7月,男方跟自己的朋友借了10万快钱,一直没还。后来男方和女方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男方的朋友找到女方要求还钱。女方不同意还,后来,债权人就将夫妻二人起诉到了法院。 

律师解析:

一、夫妻婚内约定分别财产制,一方所负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

通常情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签署了财产AA制的协议,事实上也构成夫妻共债,夫妻双方应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二、夫妻婚内约定,一方负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债

那是不是说夫妻之间约定的财产AA制就没有用了呢?当然也不是的。如果满足这样的条件,可能会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针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需要举出确切的证据,证明在与第三人借款时,已经跟第三人说了他们夫妻之间财产AA制约定的情况。否则,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均应对该债务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需要哪些证据?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要证明债权人知道,是相当困难的。

1、有书面协议的

比如在借款合同中或借条中直接写明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情况,这是最直接有效的证据。

[if !supportLists]2、[endif]没有协议约定的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就需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举债时,债权人是知道的。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

(1)在借钱的时候,举债人的配偶跟债权人提到了他们夫妻财产AA制的约定。这个时候,就可以提供这样的微信、短信记录或者录音材料。

(2)建议在举证时,可以将这些聊天记录或者录音进行公证,作为证据提交。

上述这些证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债的参考因素,同时法院也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回到前面我们办理的这个案例中,男方将当时借钱的一部分聊天记录和打款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但是,我们通过核对聊天记录的原件,发现他们在借钱的整个过程中,刚好谈论到了男方和女方夫妻财产AA制的一些情况。基于这样的聊天记录信息,最终,对于丈夫借的这10万元,法院没有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提示:婚内分别财产制协议怎么写才能抵抗夫妻共债?

夫妻分别财产制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在婚前,以及婚内的各自财产,归自己所有。

(2)明确夫或妻一方负债时,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3)如夫或妻一方替另一方还债之后,还款方有权向举债方追偿。有了这样的约定,即便被认定为夫妻共债,还款方也有权按此协议向举债方追偿。

(4)举债一方在借债时,有义务向债权人说明夫妻婚内财产的约定情况。如果未说明的,还款方不仅可以向举债一方追偿,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王丽律师

总结:对于夫妻婚内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在夫或妻一方向第三人借款时,建议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写明夫妻对财产以及债务的约定情况。否则,是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债。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感谢您的收看,我是王丽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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