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美孚新村上春树
盒子旅馆
我记得那是一辆开往盒子旅馆的火车,我已经忘记了自己为什么乘上那辆火车了,那辆火车很陈旧,像记忆里落寞的天色。
你可能是去那里寻找一些没用(但不意味着不重要)的记忆,林颖如此提醒着我。在很长的时间里,我的意识总是在某种浅浅的梦境中游弋,第七个夜晚到来时,窗外开始飘起簌簌的雪花(温柔得像她散落鬓边的发丝)。虽这并不是一个让人感觉会下雪的季节,但雪花分明地在我们每个乘客的眼瞳里飞舞。她坐在我对面低头看书(书名暧昧地蜷缩在光影的羞怯中),后来她睡着了。她将书放在膝盖上,呼吸声均匀,天色渐暗。某些时间,我注视着她凝结着昏黑光影的面部,不可控制地走神和发呆,随着时间的推移,面部的轮廓化为随时可能消失的线条。窗外匆匆低掠过的一切让我感到厌倦,在许多隐忍的窃窃私语和包含了很多含意不明音节的嘈杂声中,她缓缓睁开眼睛,她的目光如此炯炯(带着警觉意味),我沉默地移开了目光。
“我睡了多久了?”她已经完全醒来,正在靠着窗,折磨着一缕耳边开叉的发丝。
“大概很久了。把天空都睡黑了,兴许你太累了。”我微笑注视着他。
“好吧。”她揉了揉眼睛,然后盯着我打量了一会儿。
“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忽然间她充满警觉。
“你还记得啊。”我笑了,故做开心地。
“什么时候?”
“兴许是十年前。你在晚祷大街的歌咖啡做服务员,当时我正在写一本叫做《盒子旅馆》的小说,虽然我已经忘记了那篇小说的一切情节,但我记得那段时间我们总是在一起。”
她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眼中浮现出困惑和狐疑,似乎在努力分辨我说的这些话是否可信。
“继续说些听听?”
我说:“在十年前,我们的朋友都知道你在写歌,你经常唱歌给我听,说实话,我不懂得欣赏,我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罢了。后来,你带我去你租的公寓,我才知道原来你还喜欢画画,但是恕我直言,你的画比你的歌更抽象,像无数种情绪。你说起画画的时候往往变得很兴奋,像一只喝多了站不稳的鸟。好像每天你都有巨大的烦恼,也有巨大的欢乐,好像悲伤和难过得都很轻易,那些天天气好像总是阴沉着,你喜欢把房间的窗帘拉得严丝合缝,这导致我们在房间里呆久了走到大街上,总会有严重的恍惚感。那段时间我爱上了去你的寓所,就像去自己的家。直到后来快乐的鸟都飞走了,我才明白好天气是鸟的快乐带来的礼物。”
沉默了半晌,她突然开口问:“那个寓所是不是叫如烟寓所?”
“看来你还记得。”
“但我记得那里,为什么却完全不记得你说的事情。”
“因为你总是善于忘记。”我回答。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起来,终于在某一刻,我听到黑暗中响起了低低的啜泣声。
“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一时兴起吧。”一时间一切都索然起来。
“莫名其妙。”她离开了座位,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中消失在车厢深处。
如烟寓所
一九九九年的五月十四号晚上,我在开往盒子旅馆的火车上注意到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他说我们以前认识,而且是很好的朋友。怎么可能呢?为了避免更多的人走进我的生命中,我很久没有什么很要好的朋友了,我的朋友全走丢了,在被我删除在记忆里不久也很彻底地将我删除。他说我们之前认识,还说我以前经常唱歌给他听,给他看我画的画,我以前确实唱歌和画画,但从没有向别人分享过,他是不是记错了?
但他说出了如烟寓所,他说我以前住在一个叫做如烟寓所的地方。对我而言这真是个遥远的地名,遥远到已经褪色了。为什么还会有人提及?这只能证明我们在很久之前确实相识一场。其实我知道他说的都是真的,因为那段时间我不小心喝醉了,一下子就做了一年多的梦,我每天都在做梦。他说我那些日子大起大落的开心和随时消失的难过,都是因为我在做一个冗长而奇怪的长梦。所以他认识的我是梦中的我,所以这一切都不足为奇了。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个我不是真生的我(或者说真正的我从没有打算长久地喝醉)。她是无意落在我胸口的一只小鸟(图腾般的小鸟),她已经飞走了。虽然我的记忆总是很短,但我有记日子的习惯,时间证明,这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习惯。当你有一天心血来潮打开那些曾经存在过的日子,你可能会对出现和消失在其中的事件分外陌生,对出现和消失在其中的名字或日期感到分外陌生,你会发现很多人都变成了陌生人。
在开往盒子旅馆的火车上,其实我一直在看我的日记,我读到了他口中的如烟寓所,其实我是很开心的,但不知为什么,从另一个人嘴里听到一个意味深长的词,总是不可避免陷入焦糊的难过中。
日记里记载着如烟寓所里自己一天到晚画画的时光,画自己也看不懂的梦(千奇百怪的梦)。除此之外,还有那些听不懂的对话,似乎是子虚乌有的地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曾经,至少我还有很多想忘记又忘不掉的人,想铭记却偏偏忘掉的人。日记里说,我画的画都很奇怪(我也如此感觉),但那时的我觉得很好,它们不约而同都选择在我喝醉的日子里诞生。日记里的女孩喜欢画蓝色的房子和变形的杯子,会飞的马蹄和流泪的花瓶,永远璀璨着劈啦啪啦的烟花,忧郁的小镇清晨——一切没生命的静物都在参差多态的情绪中自由落体。
日记里的“她”叫林颖,“他”叫乌鸦。
日记里的林颖,喜欢叫乌鸦老不死小姐,日记里的乌鸦,喜欢林颖怪脾气先生。
真是扭曲的称谓呀,翻着日记的她发出一声奇怪的低语。
“这条通往蓝色小镇的小路上,走着的两个人是谁?”
日记中,乌鸦好奇地问林颖。
“谁知道呢!只是两个背影罢了。他们可以是任何人。”
日记中,怪脾气先生如此搪塞老不死小姐。
“你看这幅画里天空的颜色。”
“怎么了?有什么奇怪?”
“红色渐渐被蓝色吞噬。天快亮还没亮,他们以为天快亮了,但天永远不会亮。”
“好悲伤呀。”老不死小姐用尖尖的嗓门叹了一口气。
“不。拂晓是最美的时刻。他们定格在这一时刻也是一种别样的幸福。”
听到坏脾气先生的话,老不死小姐怔怔发愣,神情像个被保龄球撞晕的山羊。
日子
在那段百无聊赖的时光里,当我不知道要做什么的时候,在如烟寓所里,和林颖呆在一起,是我消磨无聊的最好方式。我们在房间里跳舞,用她在二手市场淘来的黑胶播放Astor Pizzolla。班多纽手风琴声魅力独特,某些时刻,像宽阔广场上四散的鸽,更多的时刻,则像一封洋洋洒洒离题万里的情书。在某些时刻,随着舞步的含混,会在脚底形成一种迷宫般的交织感,我们会忘记时间的流逝,只有灯光如刻的瞬息恍惚如一声不经意的叹气。
而忘记时间是一种卑微的幸福。
她擅长跳顿挫感强烈、节奏分明的探戈,一种和她的性格极为相似的舞。在微醺般的时刻,通明的灯烙伤了夜,我们没有趁着晚风谈情说爱,也毫无睡意,她选择跳舞,对她而言可能是一支永远也不会结束的、悲伤的舞,而在这支悲伤的舞里,我是她唯一的舞伴。
毫无疑问,这的确是一种适合在喝醉的时候发泄情绪的舞(虽然这个说法不是很准确)。在似乎是前进的时刻,她偏偏曳着我横行,后退的时刻,她却拉着我猛然行进。蟹行猫步中,很快便大汗淋漓。
这是一种莽撞的舞,野蛮人的舞。我抱怨。
我记得她对我笑了,她说这是一支勇敢的舞。
我说,你的舞步时常让我无措,我跟不上你的斗折蛇行。
她回答,不必跟随,忘记舞步吧,试着忘记舞步,让情绪占据你的动作,我们将各自浓烈的情绪融入彼此。她手把手带着我,闭着眼睛的样子像准备步入一场梦。可是不久后我就再次迷路了,迷失在她的脚步编织起的迷宫之中,我知道迷宫的中心是悲伤。
我喜欢为她拍各种各样的照片,我时常在她面前吹嘘(其实我真的这么认为),我能够捕捉你最动人的时刻。
我什么时候最动人呢?或者说,我动人过吗?我自己都搞不懂。
此刻。
她趴在窗台上,侧脸看着什么地方,远处是阴沉的天空和质地粗糙的的建筑群落,只有她脸上的悲伤如此突兀出来。她站在一条正在下着暴雨的大街上唱歌,没有人在听她的歌声,她的碎花裙子和白色帆布鞋子上沾着泥点,忽然驶过的车辆粗鲁地溅起浑浊的雨珠,一切似乎都怒气冲冲宣泄着一种无名状的郁结,只有她在唱歌。林颖穿着一件不大合身的破旧的风衣,怀里抱着一把哑光的红锦牌古典吉他坐在窗台,一只脚悄悄耷拉下来,荡秋千似地轻晃着,窗外一片广袤的蓝色像是画板上不小心倾洒的颜料,空旷的微风有淡淡的烦躁,只有林颖在唱歌。她在唱一首什么歌?
很多年后,当我乘上一辆开往盒子旅馆的火车,遇到了另一个林颖,我知道曾经无节制的雨日让人易伤,无节制的饮食让人胃痛,而无节制的思念让画面骤停。
最危险的颜色
在如烟寓所的最后日子,林颖为我画了很多副自画像,每一张都不像我。她离经叛道的的画笔并不拘束于我的相貌特征一笔一笔勾勒,她力求还原我的不同时刻,各不相同的心情,为画中的那个我肆意涂抹上她所理解的主观颜色。
在我很开心的时候(在生命的几个短暂阶段我确实真正地体会到了一阵开心),她说:“我应该为你的背后设计一片天空。”
“懒懒的,蓝蓝的。”
“不,是柠檬黄的。”
“我想再为你的脸涂上粉蓝色。当你开心起来,你的心地应该是纯白的,心情我想会是天蓝的,或者说我希望你的心总是天蓝的。而天蓝和纯白两种颜料混合就变成了粉蓝。”
“希望我的心永远是天蓝的吗?”
“是不是很扯淡的希望?”
“或许是很美好的祝愿。”
【日记里这么记录着:在天空透着柠檬黄的那天,她以为他拥有天蓝的心情,身体是纯白的云朵,一切建筑都很轻盈,至少在如烟寓所,一切都变得很轻盈。】
在我很难过的时候(失去了一些东西之后难过就变成了无法解除的有形之物),她在画纸上画了一个灰蓝色的我,是天蓝色和纯黑色颜料混合在一起形成的颜色。
她说:“再加点纯紫色吧。”
“嗯?为什么呢?”我不明所以。
“纯紫色是梦境的颜色。”
“原来如此。难过时侯总是做梦吗?噩梦、怪梦、美梦、失语的梦、毫无食欲的梦......我总希望我梦见想梦到的人,但总会梦到无关的人。”
“你知道吗,纯紫色和天蓝、灰蓝混合后,就会调和成浅灰了。”
我好像默默地流泪了,但是我什么话也说不出,好像忽然间变成了哑巴(有种错觉提示我自己一直这么哑然着)。
【日记里这么记录着:天空是天蓝色那天,心情并不总是天蓝色,漆黑的小路上,你为我点亮坠崖的梦境。】
“如烟寓所是什么色彩的?”
多年之前,林颖这么问我的时候,多年以后这句话被我再次想起,可惜色彩早已模糊了。如烟寓所,变成了色彩难以概括的颜色,在生命中有很多事物像如烟寓所一样,会渐渐变成难以追忆的颜色,一种谜一般的悲伤。
花费了好长时间我才找到林颖。她站在车厢与车厢连接的地方,目光漫不经心地望着窗外,旧旧的连衣裙和疲倦的目光,像黑白照里来自过去的人。看到了我,她的目光中透出一种锐利的对峙,赶忙举起手中的日记本,装出一副读日记的样子。
“其实我从未真正伤心过一场。”我说。
“什么意思?”沉默少顷,她终于将目光从书页间移开了。
“我经常难过,但并不总是有泪可流。”
“你错了,真正的难过是不关于泪水的,你可能难以承受。”空旷的车厢里传来她冷冷的回答。
“还记得多年以前你经常唱给我的那首歌吗?”
“兴许不记得了,可以说说?”
“The Lee's《白色太阳枪》里的一首,《美孚新村上春树》。”
“哼几句。”
“嗯。”
我用不甚标准的粤语唱道——
“你髮膚磨擦著的是布迪倫在1966年寫成的一首 最性感的情歌,
你股嘴唇是自19世紀印象派最苦心經營的一種 最危險的顏色,
紅色藍色白色霧色月色 還有粉紅色,
這是一個沒有營養的晚上,
在嚴重缺乏維他命B雜及維他命C的情況下,
我開始不停地想念你,
你固體的笑容、液體的溫柔,
還有那仲夏的催眠曲,
在繁華得冷漠的彌敦道街上我們偷吻著,
然後偷偷地駁煙,
和你分手的那一天我獨個兒駕著轎車到月半彎去看日落,
淚水化成了放大鏡把黃昏無限地擴大,
滲滿了整個五月的海岸線,
你說人生就像旋轉木馬在冰冷的軸心中原地踏步的一場玩笑,
五月的某天,
我從九華徑沿路走到美孚的萬事達廣場,
我開始寫詩,
當你已經唔可以再擁有嘅時候,
你唯一可以做嘅就喺盡量令自己唔好忘記。”
光的颜色
车流很快,人影嘈杂,在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的某个夜晚,我独自遛弯到一片昔日草坪。白炽灯光照亮了草坪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淹没在一片窃窃私语中(由年轻的笑声和无意义的哈欠构成的私语)。我躲在光亮照不到的暗部,忽然想起,似乎在很久之前,我曾经和她一起这样漫不经心地走在这里,虽然那步履声很轻,隔了许多夏日已然遥远得不堪,化为虚渺的轮廓,但风吹过那一排整齐的树木的时候,盒子旅馆像俄罗斯套娃般一层一层在心底打开。我知道有人居住在那里,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将来,既不因为表面的欢愉而雀跃,也不因为恒久的悲伤而褪色,我知道老照片会褪色,但记忆不会。虽然那心跳很隐秘,像天际一闪而逝的流星,但我明白那细微正是那真挚的心真实的悸动让时间产生永远的意义,我知道,我们都对此确信无疑。我知道,那些没有风的闷夜,雕塑般的你如何不语,和不安的我并排而坐。你既不会因为我的失落而紧张得一言不发,也不会因为我不由衷的言辞而满腹疑问,我知道那一刻你像是我的夜风,虽然一切不会变得更好,但我明白是这夜风为走投无路的沉默打开了缺口。我知道,我们都希望对方比自己幸福一点点。
“多年以后我终于知道。”我努力让目光定格在车窗,并更加努力地让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祈望着眼泪能够悄悄消失,一如我祈望着那记录着无数个秘密的日记本永远不会被打开。
“知道什么了?”身旁传来她直勾勾的话语,听不出情绪的起伏,像冷冰冰、硬邦邦的短雨。
“布迪倫在1966年写成的一首最性感的情歌,是Sad Eyed Lady of the Lowlands。”“19世纪印象派最苦心经营的一种最危险的颜色,是光的颜色。”
她沉默了下去,车厢里嘈杂的声响像阴影一般漫了上来,但我却什么都听不到了。当我知道这列车可能再也无法抵达盒子旅馆的时候,已经悄悄决定,趁着夜色正浓,在它悄悄定息的站台,漫不经心地下车,去一座未知的城市。我知道,在那里,再也没有人会关心我,充当我欢乐过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