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共同点
作者/林慈信
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共同点华人基督教圈子里,有些同工、同道忧虑基督徒对加尔文主义的兴趣日增,可能对教会的合一性有害。
笔者写了这份备忘录,强调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之间的共同点。
各位主内同道,我们不论是加尔文主义或是阿米念主义者,只要真正相信圣经的默示与无误,相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和已完成的救赎大工,我们在信仰上就是有很多共同点的。
我愿意指出一些共同点,以表示我们在主里的合一。
我们必须用爱心说诚实话,指出我们的共同点与分歧之处。
大部分的加尔文主义者与大部分的阿米念主义者,在很多教义上是一致的。让我指出以下十三个方面:
1.“叫一切信他的”﹕福音诚恳地呼召与白白的邀请
我们都同意福音是上帝的呼召、邀请和吩咐。上帝诚恳地要求罪人认罪悔改,信靠耶稣基督完成的大工(他在十字架流出的宝血和他的复活),以致得救。所有悔改信靠基督的人,上帝真实地赐给他们救恩、永生。
我们可能在“人有没有能力响应福音”上有不一致的看法,可是我们同意,福音是上帝真实、诚恳的邀请。我们都应该毫无保留地宣讲约3:16。
2.耶稣是人的唯一救主
我们同意:“死在罪中的人获得称义、成圣和永生的唯一方法,乃是信靠耶稣基督代罪的死和他的复活”。
3.圣灵在罪人生命中工作
我们同意圣灵以他的大能感动、光照人的心思意念,与那真理的福音同工,叫罪人扎心知罪,认识真理。
我们可能在“圣灵的工作能否被人的自由意志(或道德意志)抗拒”上并不一致。
我们也可能在“圣灵工作的结果是否能使罪人完全、彻底地改变”上有不同的见解,可是我们都承认我们乃靠圣灵的大能得救。
4.人的归正信主是有起点的
我们同意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是有一个起点的,这起点有不同的名称:归正、回转、重生、呼召或苏醒等。这起点之后,有一段长进、成圣的过程,直到死亡结束。
我们可能不同意应否称此起点为“重生”,其后有信心。
我们可能不同意,应否称整个过程为“得救”或“与基督联合”。可是我们同意,我们必须依靠圣灵,而且我们的得救、归主是有起点的。
5.悔改是必须的
我们同意,罪人被称义、成圣,必须认罪悔改。
我们有人在“悔改在什么时候发生”这个问题上是有分歧的:是与信心同时、在信心之前或之后。但我们同意上帝称罪为罪,因为上帝愿意赦免所有信靠基督,认罪悔改之人的罪。
6.自由选择是真实的
我们同意,人每天都使用自己的意志,做出真实的选择。奥古斯丁、加尔文和卫斯理都同意这一点。
虽然我们在“人在堕落之后能否选择行善”上并不一致,可是我们同意人的意志是真实的,堕落之后和考虑响应福音的时候,并没有减少其功能。
7.传福音是必须的
我们同意,在上帝对教会的呼召与计划中,布道与宣教(宣告福音的真理)、怜悯的善行,都是必须的,不是可有可无的。
8.祷告:我们完全依赖上帝;工作:我们为上帝竭力献上一切
我们都承认“必须祷告和在一切所作的事上依靠上帝”。我们也同意,基督徒必须在事奉和传福音的事情上作出选择与决定,并须干劲十足。
可能我们在“如何在神学上表达人在事奉上既依靠上帝又采取主动”这一问题上的结论并不相同,我们也可能在“如何表达上帝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上并不一致,可是我们都跪下祷告,都站起来竭力为基督而活!
9.我们为复兴祷告,我们为复兴感恩
我们都同意:教会有时候经历圣灵的来临和他特殊的工作,一般称为“复兴”。
我们祈求上帝赐下复兴;这些特殊日子来临的时候,我们会欢喜快乐向他感恩。
我们在确认“复兴究竟是什么”以及“人可否计划复兴运动,复兴之前和之后有什么现象”等问题的看法上存在分歧。
可是当圣灵工作,使罪人归向基督,又以他的大能使基督徒生命更新的时候,我们都欢喜快乐赞美主。
不论我们是加尔文主义者或阿米念主义者,我们身为华人基督徒,都是好几个复兴运动的属灵后裔:宗教改革、清教徒运动、荷兰敬虔运动、德国敬虔运动、大觉醒(卫斯理、爱德华兹、怀特菲尔德)、第二次大觉醒、芬尼和慕迪先生带领的复兴运动、学生志愿海外宣教运动、威尔士复兴运动和20世纪的复兴运动等。
10.圣洁
我们都完全赞同“所有基督徒的生活都必须圣洁。
所有基督徒必须与罪挣扎,在成圣的功夫上有所长进”。
我们可能对此称呼不同:“圣洁”、“敬虔”、“爱主”或“属灵”等。我们也可能不赞同“什么是理想的基督徒生命状态”这种说法。
我们用不同的名词来形容一个成熟的圣洁状态:“得救的确据”、“无罪完全”、“得胜”、“属灵”等。不过我们同意,上帝的旨意乃是要我们爱主基督,完全奉献自己给他,离弃罪恶、魔鬼与世界。
这些不是可有可无的,乃是必须的,并且是一生必须追求的。
11.上帝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我们都承认:上帝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我们在“上帝的拣选是否是无条件的;上帝是拣选个别的罪人,还是拣选所有信基督的人”这些问题上的结论不同。
可是我们都承认:圣经清楚地教导“拣选”的真理。
12.圣经是一切教义的基础与审判者
所有教义上的表达与争辩必须以解释圣经为己任,必须诉诸圣经为最高的审判官。
我们承认我们对圣经的了解是有限的,有修改和纠正的余地,不过我们都希望在研究上帝在他话语启示的旨意上,不断有所进步。
是的,我们之间有不少的争辩与分歧是无法忽视的,因此我们必须继续讨论。
或者我们需要被提醒,这是“家里人”的讨论。
我们是家人,不是仇敌。
真正的敌人是那些对我们共同信仰不认同的,特别是那些在圣经的权威上妥协的人士。
13.教会的合一
我们同意,基督为他教会的合一祷告。
我们对“教会与宗派应有怎样的组织;牧师和教师是否必须签名认同信条;哪些信条是宗派与教会之间必须同意的”这些问题的回答不同。
不过我们同意,所有信靠基督,爱主基督,完全顺服在圣经权柄之下的都是弟兄姐妹。
以上选自《林慈信讲道集》
加尔文主义与阿米念主义的共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