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无关风月,只聊写作◉成长记故事

那个叫师一墨的潦倒作家

2018-11-19  本文已影响760人  师一墨

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还是我刚毕业那会儿,那时候在省城一家报社打杂,出门在外都是我拿包递水,买饭问路。一天到晚本事没学下多少,行规倒是明白了不少。

当然,打杂的时间久了,也就自然多年媳妇熬成婆,慢慢的自己开始选题、策划和采访,成了一名真正的记者。

有一天,社里面选人去采访一名叫‘师一墨’的作家。他的书我没有读过,但我对师一墨这个名字很感兴趣,听上去奇奇怪怪,不伦不类的。于是动了采访他的念头,采访完他之后,我对这个人也有了兴趣。总之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跟我们平时采访那些对象相比,他就是一棵树,扎根大地。而那些位高权重,盛名加身者,不过是一片片张开在风中的叶子,风起时威加海内,风落时他们也难逃成泥,可春夏秋冬一页页翻过去,大树一直在那里。

中国的新闻行业不好干,尤其是新媒体像豺狼虎豹一般涌来的时候,纸媒的这碗饭,眼看着就端不稳了。作为一名记者,更是每天焦头烂额,刷遍各大网站,走遍大街小巷也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素材。

在我漫长又短暂的记者生涯里面。我曾经采访过许许多多的商业大佬和歌舞明星,他们衣着举止和神情腔调都拿捏的惟妙惟肖,仿佛他们仍处在舞台之上,享受着聚光灯的照耀。他们温和、博学,张口之时皆能引经据典,倾听时刻都会微笑致意。跟这样的人作访谈是最轻松的,大家都懂的其中套路。谈话总是跌宕起伏、有趣又生动,看似陷入僵局,不经意间的幽默和哲思又会将话题引向新的领域。

在这一场冗长又冷淡的访谈中,他们优雅的气质,无时不刻都在随着唇齿间清晰的发音向外飘散,先飘到我的面前,再顺着摄像机的镜头飘向电视屏幕前那些崇拜的目光之中。

可每当摄像机关机,冷冰冰的握手之后,留给我就是一个远去的背影和扔在沙发上的杂乱底稿。

但凡有些名气的人大多都很忙,一天的时间被安排的滴水不漏。职业化的表演结束之后,我们皆大欢喜,各自交差,终于不用再浪费彼此的时间。

恰似毛姆所言:

“这些人见面时冷冷淡淡,分手时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因此在我的眼前,他们不过是一个个模糊的背影,都是看不真切也看不透的。而真正跟我坦诚相见,直到现在还活在我心里的,只有那个叫师一墨的潦倒作家。这年头说自己是作家,大多都是在讲笑话。因为这是一份既没有前途,又没有钱途的行业。在现在的社会,就跟那种游手好闲,遛鸟逗狗的人差不多,属于不务正业。

我现在还记得当时的选题是请他谈谈对于当今文学发展的看法。其实这没什么好谈的,不过是走个形式,完个任务。

明星的访谈,虽然有点表演的味道,好歹大街小巷都有人关注。这个作家,还是个业内有名,业外无闻的潦倒作家,又有几个人会去看呢?

抱着这样的心态我没有精心设计问题,也没有提前知会对方。既然无人问津,我打算随意一点,就当午后阳光里的一场漫谈。

我走过好多名人的家,恢弘大气的有,简约奢华的有,富含情调的也有,可我没有见过这么寒酸的,那种寒酸的程度,几乎可以用处境凄凉来形容。

沿着一道狭窄的几乎不能转身的楼梯,我裹紧衣服一步步走了上去。这座富含年代气息的建筑,在三四十年前,或许是城市的主流,如今风沉浪寂,早已成了过去。红色的烧结砖被精致的镶嵌在楼体的框架之中,身高数丈的老白杨站在小红楼的身后。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这个小区里面的老人们时常在树荫下遛狗、打牌,看上去倒是一幅怡然自得、脱俗于世的的安详场景。

这个小区本来是一座钢铁厂的小区,里面居住的大多是退休的工人家属。随着时代的翻涌,那座曾经一手撑起城市经济的巨大工厂已经倒闭。除了极少数被辞退的人还在门口拉着横幅讨要安置费以外,那扇以前人们推着飞鸽牌自行车进进出出的大门已经被遗忘。

年轻的一代都像鸟儿一般,飞向了外面那崭新的世界,并且在那个美丽的新世界建立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这里曾经是他们成长的地方,但是现在只是一个荒弃旧巢,埋着过去的回忆安静的躺在这里。

许多房间已经不住人了,从大开着的铁栅栏门向里看去,摔烂的脸盆和废弃的纸箱随意的扔在屋子中央,阳光和尘土一起从蓝色窗户的残缺处射了进来,使这屋子看起来不至于太过清冷。

而师一墨老师,就住在顶楼那间向南的屋子里。我在门口敲了好一会儿门,才从里面传来拖鞋啪嗒啪嗒拍打地面的声音。紧接着,把手开始旋转,这扇边框几乎变形的铁门被用力拉开。

眼前笑着把我让进屋子的竟然是一个年轻人,当然我说他年轻,不是说他还在十七八的年纪,而是我以为他是一个“聪明绝顶”、满脸横肉的大叔,没想到和我一般大,也就三十来岁的样子。

白色的半袖不再那么明亮,似乎穿了很久的样子。屋子里面没有什么装饰品,客厅里面,就是一张书桌,对面一个弹簧都快露出来的破皮沙发,两者中间是一张简单的木质茶几。进门的右手边就是阳台,窗户和门都开得大大的,倾斜的太阳把自己的温暖铺在了这间屋子里面。大理石地面颜色黯淡,我先自报家门,开口道:

“师一墨老师,您好,我是小崔,周五咱们通过电话的。”

“你就别客气了,我看咱俩年纪差不多,你就叫我一墨吧。听着舒坦一些。”

说着又笑着递给我两个橘子。

我只接了一个,他却掰开我的手,把另一个也放进去了。我只好笑着接受。

我刚在沙发上坐下,他就为我端来了一杯清茶,我是来采访的,他这样热情招呼我,让我有些不太习惯。就赶紧起身接下,喝了一口之后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

我掏出纸和笔,计划开始今天的访谈,他却不急,端了一碟花生和半瓶白酒从厨房出来了。

我一下子按住他要端起的酒杯,急忙告诉他我不能喝酒。

念书的时候常在外面下馆子,那些路边摊虽然好吃,但不卫生。我吃坏了自己的胃,因此很少喝酒。身边常喝酒的人大多酒品很好,偶尔几个酒量不佳的哥们,喝醉了要么大骂单位的领导,要么痛哭流涕的回忆分手的初恋。生活都是不容易的,尽管每个人还在努力微笑,试图乔装出一个人人心中无忧的美好世界。可当几杯入肠,生活的不易就开始显露。

我虽然自己不怎么喝酒,但是却和许多人喝过酒,一堆爷们儿中间,端着一杯奶茶抚弄吸管的样子想来很动人。

不过也没有办法,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手里一个子儿都没有,也就不敢动革命的心思了。但是呢,这感情还得培养,不能因为一杯酒断了兄弟情谊。

也因为这杯酒,许多人趴着马桶吐完之后,就会靠在酒吧松软的沙发里,向我讲述他的故事,有些喜,有些悲,到最后还是让人心软的多。

见我实在是不能喝,一墨就自己给自己倒上了。

他夹花生粒的样子十分熟练,长长的筷子在他手里就像手指的延伸,精准而牢靠,一次一粒,从不失手。

趁着他喝酒的空,我看了一下过道对面的桌子,上面堆放着许多东西,有敞开的书也有挂着的毛笔,砚台里面没有墨,只有一滩清水。书架上面书很多,我看过其中几本,大部分是没有见过的。

“看啥呢?”

他也跟着我看向他那堵书墙,我有些愧疚的收回目光,紧接着思忖今天的话题怎么展开。

“一墨老师,如果可以的话,我就直接称您一墨了。”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老师,只不过一个穷酸书生罢了。怎么称呼都行,好不容易有人来家里做客,我高兴来不及呢,还弄那些虚的干甚。”

听了他爽朗的回复,我也放松起来。他澄澈又似经过世事沉淀的眼睛,正安静的注视着我,似乎在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周围的空气自在了不少,突然一个主意,从我的脑袋里面弹了出来。我不禁微微一笑,嘴角上扬,主意拿定之后,便举起面前的玻璃水杯。茶叶已经落在了杯底,我喝了一口。便开始工作。

“一墨你好,今天我来采访你呢,本来准备的选题是谈谈您对当前文学发展的看法,可是我觉得这个议题太过于大,不着实际。咱们聊聊别的,咋样?

说着我眨巴眨巴眼睛带笑看他,完全没有一个记者该有的严肃模样。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说:

“好呀,官话说的多了,人累,咱们说点“悄悄话”,哈哈。”

我被他的幽默逗乐了,就鼓起勇气说,

“咱们谈谈你的笔名好不好,我第一次看见这三个字就觉得很奇怪,师并不是《百家姓》里面的姓氏,墨字还算是比较有文化气息,一字更是看不出什么门道。说了你别介意。从小到大,我听过的名字有一的只有日本动画片里那个叫一休的小和尚。再说了这三个字连在一起也实在看不出什么端倪。”

他侧着耳朵听我说完,泛红的脸上已经染上了些许醉意。青色的胡渣爬满下巴,他先是叹了一口气,然后长久的不作声。空气里充满了令人尴尬的沉默。

我自知言语唐突,便惶恐起来,心里面懊悔自己把自己太当个东西,人家让你随意,你还真上天了。

不过还没来得及道歉。他温和的微笑又浮现在了脸上。

01  ——< 师 >

“首先呢,师是一个姓氏,而且历史悠久,在历史上地位不算显赫,但也有名著可以佐证。孔子曾经向一名叫师襄的乐师学习音乐,这段话可以从《论语》中找到。

你可能会好奇我怎么知道的如此清楚,实不相瞒,因为我本身就姓师,你说没有这个姓氏,让我情何以堪啊;其次你说这三个字,看上去没有太多内涵,确实如此,不过内涵这种东西是可以自己赋予的。”

“什么内涵?”

我脸红着插了一句,为自己的无知而惭愧。

“师——这个字既有老师的意思,也有学习的意思。这一层肯定大家都懂的,无非勉励自己勤奋好学。关于我为什么拿自己的姓来当笔名,这又牵扯到我七八年前的一段经历:有一次我从我们那个村子的寺庙边路过,那条路除了庙会那几天,很少有人走过。也因为这个原因,无人踏足的荒地,野草像疯了似的长。

我去的那次正好是夏天,齐膝的青草中,我一脚踢到了一块石头,疼得我大拇指指甲感觉要掉了,我心情不好,本不想管,绕过继续赶路。可就那一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回了一下头,看见脚下原来是一块缺了一角的石碑,我俯下身,发现上面书着四个大字“师氏明堂”,当时的我不懂是什么意思,也没去考证。但那几个字留在了我的心里,对自己的姓氏有了更多的好奇,隐约觉得姓氏或许也是一种文化和血脉的传承。”

《菊与刀》里面作者说,中国的家族是封建大家族制,一个大的家族祠堂甚至可以找到上千年来家族里面每一个人的牌位。每个人的姓氏本身就是传统文化与礼制的一部分。后来钱文忠讲《百家姓》,每天午饭的时候我守在电视机前,就等着他讲我的姓氏,可是很久过去了,好多奇怪的姓氏都被讲了,我的这个姓却没有看到。”

“意思是《百家姓》里面没有‘师’姓?”

“不是,我后来查了一下,师姓在全国姓氏排行里面位居末席,人数很少,只有三十来万。说来惭愧,本着万一自己有些出息,也可以让这个姓氏更加广为人知的原则,我就拿这个字当了我的笔名。”

原来这起个笔名,光一个字就有如此多的故事,那其他两个字岂不是得说上一下午。我心里面一边佩服一边吃惊,这文化人就是和别人不一样,起个笔名还能涉及到诸子百家,文化传承。

“那另外两个字是不是也都有好多故事?”

我迫不及待的问。

酒瓶里的酒越来越浅,他却一点没有言语混乱,思绪不清的症状。

仿佛酒只是一种催化剂,催化着他去诉说,去思考。

我给他也倒了一杯开水,就坐回到自己的座位。

02 ——< 一 >

接下来就到‘一’了,是吧?

我点点头,一边剥橘子一边拿起一瓣喂到自己嘴里。他又从烟盒里面抽出一支烟点上,随着他轻吐青烟,空气里酒精和煤油的味道随着烟雾一同蔓延。

“一”就比较简单,水平的一条直线,不会向上翘也没有向下歪,我喜欢这种感觉。在上与下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不会随波逐流,也不哗众取宠。这世界很多事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就连我们自己的变化也时刻不停。我给自己一点希冀,就是希望自己能跟这满屋的书卷一样,不要被世风浸染,也不被私欲支配。能在这种静止中去实现自己的所谓事业,所谓理想。

说的更加随意一点,人活着就要给自己找一些乐子,我的乐子就是看看书和电影,再写一写身边人,身边事,总之,我所写的东西,我希望永远不脱离现实,不脱离人。

“什么叫不脱离人,意思是永远以人为叙事主体或描写对象,不写动物小说和外星人故事?”

我有一点不解。

“不是这样的,这个人,不指具体的某一个人或者某一类人,他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或者说,他本来不模糊,只是我们的文字太过干瘪,没办法准确描绘这个含义。如果真要概括,那就应当和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有些相似。

文学和艺术最肥沃的土壤便是生活,最旺盛的生命力则来自真实,而它们最为核心的灵魂应当是人和人性,我们要始终把目光放在每一个人的身上,去用带有人文精神的眼光去关怀他们,去感召他们。而是不简单去吹捧一种什么主义,什么潮流。

文学是落寞的,也是高尚的,落寞在于,它总是为弱者言声,它是这世界驱散黑暗的最后一把火炬,有它在的地方就有光明,就能照亮他人的生活。所以说,文学可以风格多变,但不能缺失温度,因为这种温度是文学作品所应有的一种独特属性,不可舍弃。”

听完这些话,我开始重新审视眼前这个并不出名的作家。仿佛这个守着老旧屋子度日的人也变得虔诚和温暖起来。

之前总以为写书的人早被赚钱的欲望把良心堵死了,没想到今天在这个偏僻的郊区家属院,在这个破旧红楼的顶层,还见到了一个如此痴心于文学的人。

可是在畅销读物排行榜上,我能看到的无非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无处不在的意淫,粗浅青春读物里面永远擦拭不去的矫情。

总而言之,挑拨欲望和消费情怀的作品遍地都是。这些书的作者把写书当做投资,把自己当做买卖人,为了能赚钱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作品哪里谈得上灵魂和温度,只不过是印刷出来的春药罢了。这些春药除了空耗人们的精力,还能有什么用处?

愤慨填满心胸,我看着眼前这个不到五十平米的小屋,这个几乎没有家具的房间,还有那个被磨的漆都不见的书桌,觉得这世界简直就是一滩稀泥,哪有什么黑白曲直,是非对错。不过唯利是图罢了。

一墨自己也感伤起来,他在我面前低着头夹着花生,他今年三十好几了,父母年迈,婚姻还没有着落,一个人缩在租来的斗室里面痴人妄想。他的同龄人早已娶妻生子,人生大事都有了着落,在现实的生活里如鱼得水。可一墨虽然是精神世界的智者,但现实世界里,他无疑是失败的。他没有钱,没有社会资源,没有能够换来丰厚薪资的工作。空有满腹理想,低着头行走在滚滚人潮,就会淹没在车马喧嚣之中,简直渺如尘埃。

说到底,梦想也不过是他给自己打的一剂春药,麻醉自己,欺骗自己,幻想自己可以从那里获得幸福,获得勇气。

我两无言许久,风不停的从窗口灌入,吹拂着桌子上的书页。他率先搅动这令人疲惫的气氛,起身拎着早已冒气的茶壶,为我添水。


03 ——< 墨 >

“还有一个墨字。”

壶嘴里面的水缓缓注入我的空杯,他自言自语似的对我说到。

“这个我知道。”

我说,

“笔墨纸砚是文房四宝,墨又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书写材料。选这个墨字,必然是为了突显文化气息。说明一墨作为一名文化人还是想把自己装扮的风雅一些。”

我用调侃的语气对着他说。情绪虽然有些低落,但我觉得还是应当把气氛向轻松的地方引去。

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笑着看他如何应对。

酒瓶子里的酒已经见了底。他倒拿着瓶子倒酒,不打算浪费每一滴粮食酿造之精华。等我说完了他还在那里倒,并且使劲把瓶子晃来晃去。

“你说的对,我是有着附庸风雅的俗癖,不过你只能算猜对了一半,还有一半你没有猜到。”

“是哪一半?”

“这里面还有一点我的小心思,关于我为什么写作。

我始终认为,人的记忆是短暂的,而我们在这个世界的情感,除了由知觉产生以外,还需要大脑进行存储。只有这些记忆被存储下来,那些感情才会一直鲜活。

如果有一天记忆被清空,那么我们的情感也就会被记忆带走,就好比你和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为什么日渐生疏?尽管你们曾经非常亲密。

表面上是没有经常联系造成的,但是这种联系本质也是一种记忆的唤醒,当你清晰的回想起曾经一起做过的事,一起经历过的酸甜苦辣,你和他的情感就会被唤醒,你才会觉得当年你两如何情深义重。而许久不联系,记忆里你们共同经历的往事已经模糊,你们的情感得不到证明,于是觉得你觉得彼此关系或许已经淡漠。

拿我自己来讲,我发现自己越来越麻木。对于这世界发生的一切,曾经让我感动落泪的,我现在不会有所触动,曾经让我痛苦万分的,现在也丝毫不能奈我何。

人随着时间和世事的磨砺,变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不受外界影响。看上去是一种得到,实际则是丧失了感知这个世界的冷与暖,爱与恨的能力。

我前面说什么来着——“人”,你自己要是丧失这种感知世界的能力,你如何能写出感动他人的文字?

人的情感和记忆都是相通的,我想要保留这种敏感的能力,用文字把它记录下来。人是会变的,墨却不会,我们鲜艳的故事与人物,全部藏在这些墨水划过纸面的痕迹里。更何况,如果我们不把它写下来,我们就会忘记它,无论曾经多么印象深刻的事都会变得模糊;曾经多么深刻的情感,终有一天也会被时间冲淡,我不想失去它们,所以我要留住它们,留住我的记忆、我的情感,而文字就是最好的工具,它是我最忠诚的朋友。”

之后我们又谈了好久,关于文学,关于生活,关于无数从现实胯下爬过的理想。我第一次变成一个寡言的人,在他的面前静静倾听。似乎他有很多话想说,有时候言语之间也会出现错乱和重叠,不过在这种充满真挚的表达里,我感受到了一颗充满渴望的赤子之心。我偶尔回应他的提问,假如我回答慢了,他就会自问自答,将这场对话一个人进行下去。

窗外的阳光一点点收拢,慢慢的屋内光线黯淡起来。我在这安静的室内,对着一屋子杂乱的书和纸笔,还有一个喋喋不休的人,似乎忘了自己来的目的。仿佛我只身前来,只为了见一面多年未见的老友,而他仍在同我诉说我们一起儿时“拉勾 上吊 一百年 不许变”说定的诺言。

直到女朋友叫我出去吃饭,我才在不断催促的电话声中起身。离开的时候黄昏已经来临,西山的玫红色霞光映透整片天空,非要送我的他,反被我搀扶着下楼,我知道他很久没有人可以诉说,所以对我滔滔不绝,而我呢,走在沾满尘土的楼道里,似乎又重新苏醒。

曾经那些我深信又被否定的,挚爱又被遗忘的,又一次开始复活过来。我慢慢走向成人的世界,在这里我为自己打造了坚固的铠甲,可是这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随着他的言语,我慢慢卸下这一层层盔甲,开始拥抱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浸染了我,而眼前这个眼睛大大的,拥有标准瓜子脸的成年人似乎用他澄澈的眼神将我涤荡,恢复到本来的模样。

后来我们在小区门口道别,我劝他快回家去,不要再外面停留。他却一直等到车来了才肯离去,在出租车师傅和我多要十块的时候,我没有戳穿他,因为我正在看一墨如何步履蹒跚的走回自己的陋室,如何在夜色里爬上那道狭窄冷清的楼梯,又如何在一个个无人的黑夜,守到天明。

后来有人问我,一墨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说他是一根倔强生长的小草,立在风里不肯低头。

可在我心里他其实是一个大孩子,固执的活在自己不愿醒来的梦中,那梦其实才是真实的,不过整个世界都活在梦里,于是他倒成了做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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