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

2017-08-24  本文已影响0人  1owKeY限量版风风

就这样漫不经心在路上走着,旁边停了一辆车,极偶然的一扭头,吓了我一大跳,副驾驶座上赫然卧着一条大狗。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假的,仔细一看,那狗直愣愣的盯着我,还不断的吐着舌头。

北京人喜爱养狗,以体态娇小的居多,品种也很多,可惜我一个也不识得。把狗毛给剪掉,弄成各种造型,还给狗穿上衣服,抱在怀里,也极为可爱。

只是于我来说,还是较为喜欢不加修饰的狗狗,凡事遵循天性比人为的去改变要来的自然些,更何况是狗狗这种具有生命的物种。

后面那户人家听说是搬到外地去了,房子也租给了别人,但不知为什么他家的狗狗没有跟去。

那是一条白色的小狮子狗,通体白色,没有一丝杂色,颇为可爱。

没了主人,小狮子狗也吃‘百家饭’。它喜欢跑到那家烧饼店去,那家的小姑娘特别喜欢它,一去就给它剥香肠吃。好几次,它还跑到我家来‘蹭饭’,我也极其热情的招待了它,当然啦,不能被妈妈看到哦。

一来二去的,狗狗就和我熟识了,喜欢往我家跑。一天早上,起床之后,我刚一推开门,狗狗就从我床底下钻出来,大摇大摆的走出门去。这家伙儿,原来是在我床下窝了一夜啊。

狗狗什么都可爱,就是有一点,那就是爱往床上跑。妈妈不喜欢狗,狗狗还特喜欢卧我妈床上,把我妈气的啊,就不许狗狗来我家了。不过呢,狗狗就趁妈妈不注意,偷偷的来。有一天,我一推门,它竟然卧在妈妈的柜子上,我就纳了闷了,你说柜子那么高,狗狗又那么小,那么矮,它是怎么上去的呢,飞上去的?

由于我的纵容,狗狗也愈加的放肆,卧在我床上也就罢了,竟然把我新买的耳机给啃了,还把我的长江七号给叼了老远,我那个气哟!立刻把它臭骂了一通,虽然它未必听的懂,然后禁止它上我屋。到了妈妈那儿就行不通了,妈妈立刻下了禁令,不许狗狗来我家。连我求情也没用了。

连着好些日子都忙,再加上妈妈也不许狗狗来我家,也就没怎么注意狗狗的情况。

一个礼拜天我极偶然的说了一句:这几天怎么没见到那条小白狗啊。

爸爸说:“恐怕你以后再也见不到它了”。

登时我心里一个激灵,莫不是...死了...

爸爸立刻便笑了,“瞧把你激动的,还记得前天装空调的那个人吗,被他给带走了。这狗倒也不认生,见人就跟”。

唉!可爱的狗狗,我再也见不到你啦!不过,有了一个固定的家,总比居无定所的吃百家饭要好的多,希望你在新主人不要再淘气了。

人人都说猴子是最聪明的动物,形容一个人比较机灵、精明,也用“猴儿精,猴儿精”的来形容。但猴子的脾气拧,看那马戏团里有狮子、老虎钻火圈,就没猴子,猴子是最不容易被人所驯服。

而狗这种动物,作为人类最早驯化的家畜,较为聪明,也最通人性。有的训练成警犬;有的帮助人们打猎、牧羊;有的给人们看家护院。狗是能在日常生活中帮到人类的动物,要不怎么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呢。

从小到大,家里也养过好多条狗,邻居家、亲戚家、朋友家也总是少不了狗的身影。长这么大有三条狗留给我的印象最深,以至现在也不能忘怀。

姥姥家是极喜欢养狗的,打我记事起,她们家就少不了狗。每次上姥姥家,总是有好几条狗围绕在我身边,倒也分不清哪个是姥姥家的,哪个是邻居家的了。

小学二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我和弟弟住在姥姥家。那时候农活正忙,姥姥也顾不上管我们,哥哥们也不带我们玩,我和弟弟就天天在家看动画片。

姥姥家的狗是一条棕色的矮脚狗,身子长,腿却很短,显得极不协调。姥爷给它起名小忠。

记得有一天,家里又剩下我和弟弟,小忠从外面跑回来,就一直跟着我,我上哪儿它跟哪儿,还不停的扯我的裤腿,嘴里呜呜作响,可怜巴巴的看着我。

我仔细一瞧,原来它嘴巴里卡了一根骨头,那骨头正好横在它的嘴里,吐也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上下不得,难受的紧。

我有心把骨头给它抠出来,但又怕它咬我的手。要是等到姥姥回来,小忠不得难受死。就拿了根筷子蹲在它跟前给它取骨头,小忠倒也是听话,老老实实的张开嘴巴,听我的摆弄。

把骨头取出来后,它围着我转了好几圈,嘴里还呜呜个不停,又把头在我腿上蹭来蹭去,像是在感谢我帮它解决了难题。我也是满心欢喜,把手一挥:小事一桩,不要太激动。

自此以后,小忠和我的感情就日益增长。

秋天的时候,我学会骑自行车,往姥姥家去的次数也多了。还没进门呢,小忠就奔到我身边,上窜下跳的,显的极为高兴。

回家的时候,它就一路跟着我,撵也撵不回去,一直跟到我家里,这时,它才不声不响的回去了。

我明白了,小忠是不放心它的小主人一个人骑车回去,想想就会觉得感动。它只是一条狗啊,竟然有人的心思。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有一次,姥姥买了一块肉,一个不留神,就被另外一条狗给叨走了。

那条狗是新来的,远及不上小忠的元老级地位。可能是因为人与狗之间的感情还没培养出来,那狗儿一点儿也不听话,远没有小忠的乖巧温顺。

狗儿叨着肉就跑了,小忠见状,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会儿的功夫,小忠就叨着肉跑回来了,把追回来的肉放在姥姥的跟前。

在场的人无一不感叹小忠的忠诚与勇猛,姥爷还念叨着说:“小忠啊小忠,你真是无愧于我给你起的这个名字啊”。

原来狗就跟人一样,也有品德的好坏。人类说自已忠诚,忠于爱情,忠于亲情,忠于友谊。但人是有欲望的,是自私的,归根结底,人最终忠于的是自己的思想,只是对自己忠诚而已。

记不得是两年后,还是多久。是在大年初二那天,大家都围在一起吃饭,我突然想到了小忠,就问了姥姥一句:“怎么没看见小忠啊”。

姥姥说是被人给偷了。

听完她的话我呆住了,前几天还看见它呢,怎么会这样呢,真不敢相信。感叹了一句:我把骨头给它取出来后,从此我俩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大家听了我的话,都哈哈大笑,我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心里五味杂陈,真不是滋味,狗不像是人,被人偷了,大概就也没有生还的可能了吧!

小忠,一路走好!

小忠没了之后,乘风从邻居家里抱回来一条小狗,刚满月没多久,妈妈本来不想养,但拗不过我们的央求,就同意了。

那是一条黑色的长毛狗,脖子里连到肚子上都是白色,四只爪子也是白色的,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着,怯生生的看着这个陌生的新家。

乘风还买了铃铛给它戴上,小跑起来,叮叮铛铛作响,多么憨厚可爱啊。

那一阵子正放映老版的《宝莲灯》,里面有个仙女叫踏雪,正好狗狗的四个爪子也是白色的,我和弟弟一合计,不如给狗狗起名踏雪好了。不过,这个名字却从来也没派上过用场,可能是大家觉得过于正式了吧,一条狗用不着这么正经的名字。所以狗狗也算是没有名字吧。

狗狗还小,还很胆怯,但却知道护家,有人来了,它也知道冲着来人汪汪的叫,但它也害怕啊,随着来人的脚步声不断的走近,它也不断的后退,一直退到了墙角里,却还在大声的叫唤。真是可爱极了。

五年级的时候,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我站在水池边刷牙,眼瞅着狗狗在墙角打着滚儿,一开始我还没太在意,以为它自己在那玩呢。后来觉得不太对劲,走近一看,哪是在玩啊,身体不停的抽搐着,嘴里还吐着白沫儿,家里的猫丢了,老鼠成灾,妈妈就房间里下了老鼠药,狗狗定是吃了老鼠药了。来不及多想,我赶紧骑上自行车,带着它往兽医站奔去。

半道上,碰见班长,她问我:“你不去上学,骑车干嘛去啊?”我带着哭腔说:“我家的狗吃老鼠药了”。来到兽医站,打了一针,狗狗才缓过神来。虽然我上学迟到了,还被老师罚站,但我依然很高兴,因为我挽救了狗狗的生命。

狗狗渐渐的长大了,由于我和弟弟的纵容,舍不得打骂它,由着它的性子去,有一段时间它极不听话,你让它往东,它往西,你喊它回家,它能撒丫子跑的不见影儿。之后我对它严加管教,情况才好多了。

某个冬天的某个晚上,我到厨房喝水,看到了怎样的一幅场景啊,狗狗卧在柴草堆里,猫儿卧在狗狗的肚子上,彼此依偎着取暖。看到我进来,狗狗很是淡定的瞅了我一眼,继续埋头睡觉。我睡眼朦胧的看着这一切,内心很感动,都说猫狗是冤家,它俩却是好伙伴,原来动物之间相处的久了,也是有感情的。

八年级的暑假,狗狗吃的很少,走路也是有气无力的。终于有一天,狗狗倒下了,四条腿怎么也立不起来了,爷爷带它去兽医站打针,吃药。听邻居说,怕是缺钙吧,还买了钙片给它吃。

想尽了各种办法,但它的病情就是不见好,终日的消瘦下去。到最后,连一点东西都吃不下,卧在那儿,一点精气神都没有。听到动静,还知道抬起头望望,却连喊叫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睛里黯淡无光。看的出,抬抬头就用了全身的力气。

看到狗狗已没了好的可能,爷爷就找了一个收狗的来,要把狗狗给卖掉。但遭到了我和弟弟的坚决反对,狗狗与我们朝夕相处,早已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可能大人的感情没有我们这么强烈,但是我早已把它当做了这个家的一份子,怎么会忍心抛弃它!

有一天去走亲戚,回来之后狗狗便不见了,妈妈说狗狗死了。我不信,定是被卖了。但并没有去追究,卖了也好,病死了也罢,狗狗终究是逃不过一死了。死了好啊,不用再受罪了。终究是要死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只是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一朵花开了很久,枯萎了也舍不得丢;一把伞撑了很久,雨停了也想不起收。更何况是陪伴了我们那么久的具有生命的物体离我们而去,那久无以言表的失落感占据了整个胸腔。

之前小忠离去的时候,并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大概是因为还是一个小孩子吧,总有新的事物去转移注意力,难过一阵儿也就罢了。可我已不是个小孩子了,那么一条活蹦乱跳的生命在我的世界里真真切切的存在过,为它欢喜,为它费尽心神,怎么会如此轻易的忘怀呢。即使外表并不像小时候那么的悲痛万分,内心却怎么也不能释怀。

狐狸对小王子说,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显得如此的重要。

有些东西,得到了再失去,比从来没有得到过更要残酷。

比如说,情感。

有人说,比爱情更麻烦的是感情。

感受之情怀,是为感情。为之花费时间,为之费尽心神,为之喜悦,为之忧愁。

于人来说,彼此心与心产生共鸣,精神上能够高度统一。

于物来说,日日朝夕相处,伴随左右。

如此的感情,深厚、浓重,不被风头大势所左右,不因富贵荣辱而变迁。虽沧海横流,唯亘古不变!

若失去之后,便是撕心裂肺的疼,疼的快要窒息一般,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更加没有良方妙药可以治疗。只好缄口不言,只好任那疼慢慢地在心里自生自灭......

因为内心太柔软,因为怕失去,因为受不起那份疼,所以宁愿从来没有拥有过。

之后,家中有好几年没有养过狗,期间乘风也有数次要抱狗回来,都被妈妈拒绝了,连我也不支持他了。真的是怕了,怕建立了感情之后再失去,独守那份空落落的虚无。

高二的时候,乘风不顾妈妈的反对,从别人家抱回来一条小狗。黑色的毛发,摸上去油光滑亮,尾巴尖上还有一撮白。黑色的眼睛水汪汪的,像是充满了感情。

由于功课忙,不能时常回家,再加上我已打定主意,以后对于这种事情一概置之不理。狗狗怎么样,我根本没有关心过。只是每当我回家的时候,狗狗总是上蹿下跳,摇头摆尾,表示出极大的热情来迎接我。

去年冬天。由于妈妈根本就不喜欢狗,乘风功课也忙,没有时间照顾狗狗,所以狗狗在家里那叫一个备受冷落啊。回到家,看到这一切,很是不忍,完全忘记了自己以前说过的话。

每天给狗狗准备食物,准备水,打扫它的‘房间’,捉跳蚤,洗澡......

渐渐地,狗狗好像找到了依靠似的,和我好的不得了。每天我上哪儿它跟哪儿,简直就是形影不离。

每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起床去跑步,它也跟在我身边慢慢的跑。也有时可能是嫌我跑的太慢,它会一个箭步冲到前面,跑了好远,看不到我跟上,又站在那儿,回过头来看着我,等我追上去。等我把距离拉近之后,它又一个劲儿的往前冲,然后,回过头来,等我。如此的往复循环。

写到这儿,眼睛不禁湿润了。我是一个极其压抑自己情感的人,从不肯对别人敞开心扉。每当她们问起我的近况,我的回答永远是:很好,非常好。很多触及内心情感的话题,总是嘻皮笑脸,避而不谈,或是言语含糊的顾左右而言他。

以至于有一次,晚霞不耐烦的说:“不要我问的时候,永远是这一句话好不好,你能不能换句台词啊”。

话虽是如此说,但内心的痛苦只有自己才知道,一个人默默地守着那些伤无能为力。

在那些虚无而又寂寞的黎明,我独自一人儿奔跑在寂静而又安详的街道上,奔跑在空旷而又绵延的田间小路上,跑过灰蒙蒙的树林,跑过安静的水塘,跑过沉睡的村庄......当我累得大口呼吸,跑不动了的时候,我知道,有一个生命,一个有温度、会跑、会叫、会永远跟随我,不会离我而去的生命在前方等着我。

那一刻对于我来说,狗狗是我的朋友,永远不会抛弃我朋友。

而现在这个朋友却永远的离我而去了。

冬天村里会来很多收狗的人,当然他们还兼职另外一项工作,那就是偷狗。

那一天早上我起床跑步,头一次破天荒的狗狗没有跟着。一开始,我还没怎么在意。接着,一整天都没有看到狗狗,我开始担心了,它从来不离开家,别是让人给偷了吧。到处的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第二天早上,我还没起呢,就听到乘风在院子里喊:咱家的狗回来了。我赶紧奔到院子里,那时候,天还没有亮,院子里还是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我站在那儿吹了声口哨,接着,就听见一阵兴奋而欢快的喘息声。借着门口微弱的光线,我看见狗狗一个鲤鱼打挺似的从卫星接收器的大锅底下钻出来,飞快的奔到我身边,用爪子扒着我的腿,上蹿下跳,摇头摆尾的,显得很兴奋。我猜想大概是由于一天没看到我的缘故吧。

那天因为有别的事一直在忙,就没有去跑步,也没有注意狗狗的情况。谁知,这是我见它的最后一面。

狗狗丢了,彻底的丢了。我以为它会像上次一样,自己跑回来,等了几天,再也等不到了。因为听邻居说,他看到狗狗和别的几条狗追着一个收狗的咬,钻进了一条巷子,之后就再也没出来。结果可想而知。

这条狗,我喂养它的时间最短,感情却也最深。终于能体会那些把拿狗当孩子来养的老人,而丢失了狗的心情。是落寞啊!是情感的寄托啊!

而那些残害动物生命的刽子手们,当一个个灵敏可爱的生命倒在你们面前时,你们难道听不到它们的哀嚎吗?难道你们的心灵没有一点点儿的触动吗?难道你们生来就是如此残忍吗?不,我相信人性本善,只是被利益的尘埃遮挡了原本纯洁的心灵而已。“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广告语写的真好。

此生发誓永不吃狗肉!

玩QQ的时候,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在QQ家园的爱宠国里养了一只狗。因为那一段时间在看《狼图腾》,所以给我的电子狗取名叫做“小狼”。但我并没有像以前那样仔细地去照顾小狼,假的终归是假的。算起来,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去看过它,估计饿的差不多了,改天要记得去看看。

还记得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只名叫“信念”的狗吗,只有两条腿的信念坚强、勇敢的克服身体的残障,像人一样用双腿站立、自由行走,用自己创造的奇迹告诉我们,没有完美的身体,也会有完美的灵魂!

08年末,向来只关注社会名流的美国著名杂志《人物》周刊,破天荒的登上了信念的照片。

严肃的《华盛顿邮报》更是对信念做出了华丽的评价:它是降临在浮躁的美国的一种力量;它是笃定而欢快地照耀在任何一位迷失者前方的一盏路灯;它是早就藏好了眼泪和悲伤,却只表露笑容的一种幸福,它的名字叫信念,它是一条两条腿、像人类一样直立行走的狗!

就这样,信念用它的乐观、坚强鼓舞着一个又一个看到它和它故事的人们!

而那些一味的消沉在自己所谓的悲伤里不肯醒来的人们,对此,不应该感到羞惭吗?你们眼里可以用来戏耍、甚至剥夺其生命而食之的低等生物尚能如此,而自诩为大自然的主宰者——人类还有什么理由怀忧志丧、怨天尤人呢?

有时候,人还真不如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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